宁新新材(839719)
搜索文档
宁新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2 17:15
人事任命 - 选举邓达琴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6] - 聘任李海航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10] - 聘任李江标、田家利、刘春根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11] - 聘任田家利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12] - 聘任邓聪秀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13] 其他 -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7] - 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6][8][10][11][12][13] - 各议案均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9][10][11][12][13]
宁新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22 17:1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1月21日在宁新新材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结合方式召开[2] - 出席和授权出席股东9人,持有表决权股份26,925,635股,占比28.9232%[3] - 公司在任董事8人、监事3人全部出席[3] 换届选举 - 提名邓达琴等5人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5] - 提名周城雄等3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5] - 提名邓永鸿、翟春桃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6] 选举结果 - 多项提名议案得票数26,925,635,得票比例100%,候选人当选[7][8][10] - 部分议案得票数405,853,得票比例100%,候选人当选[9][11] 任职情况 - 邓达琴等任职董事、孟凡景等任职独立董事、邓永鸿等任职监事于11月21日获审议通过[13][15] 备查文件 - 包含《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16] - 包含《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16]
宁新新材: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11-22 17:15
会议安排 - 2024年10月29日决定召开股东大会,11月7日变更部分议案[5] - 10月30日发布原《股东大会通知》,11月7日发布《补充通知》[6] - 11月21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举行股东大会[7] 参会情况 - 现场9人代表26,925,635股,占比28.9232%[8] - 网络投票0人代表0股,占比0.0000%[8] 议案表决 - 3项议案均获100%同意通过,中小投资者也均100%同意[11][14][15]
宁新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2 17:15
会议信息 - 会议于2024年11月21日在宁新新材会议室召开[3] - 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3人[4] 公司决策 - 公司监事会选举邓永鸿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5][6]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6]
宁新新材: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2024-11-22 17:15
人员换届 - 2024年11月21日公司完成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管换届,任期三年[2] - 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6] 人员持股 - 董事长邓达琴持股843.4万股,占比9.0597%[2] - 总经理李海航持股976.971万股,占比10.4945%[2] - 副总经理李江标持股526.8321万股,占比5.6592%[3] 审查情况 - 提名和审计委员会审查人员资质资料,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7]
宁新新材: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11-22 17:15
董事会选举 - 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议案[1] -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3] 委员会构成 - 各专门委员会明确委员及主任委员人选[1] - 提名等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任召集人[1]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非高管[2] 选举影响 - 本次选举为正常换届,对公司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4]
宁新新材(839719) - 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2024-11-22 00: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98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长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邓达琴女士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1 月 21 日起生效。上 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434,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9.059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 象。 (二)监事会主席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刘春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1 月 21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3,2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14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田家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 ...
宁新新材(839719)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11-22 00: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99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发 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 序号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委员 | 主任委员 (召集人) | | --- | --- | --- | --- | | 1 |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 | 邓达琴、孟凡景、张明瑜 | 邓达琴 | | | 会 | | | | 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孟凡景、李海航、张明瑜 | 孟凡景 | | 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 张明瑜、李江标、周城雄 | 张明瑜 | | | 会 | | | | 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周城雄、邓达琴、孟凡景 | 周城雄 |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 关于选举 ...
宁新新材(839719)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2 00: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97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新新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15 日以电话及网络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邓永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已由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 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邓永鸿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 长、监事会主席、高 ...
宁新新材(839719) -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11-22 00:00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9thFloor,TaikangFinancialTower,No.38NorthRoadEastThirdRing,ChaoyangDistrict,Beijing,100026,China 电话:010-65890699传真:010-65176800 电子信箱:bjgrandall@grandall.com.cn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邮编:100026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国浩京证字[2024]第 0765 号 致: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王路律师和赵元瑗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 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