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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新材(83971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00:00
工作细则审议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8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8]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8] 职权行使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委员会暂停行使职权,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委员[9] 主要职责 - 负责制定并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等[12] 薪酬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会议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5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20]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同意[21] - 所作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2,26]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25] 委托与回避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需提交授权委托书[22,24] - 讨论有关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23] 表决与报告 - 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24]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公司董事会[25] 业绩跟踪 - 董事会秘书或工作组可在闭会期间跟踪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情况[27] 资料查阅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等相关资料[28,29] 细则解释与生效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2] - 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33]
宁新新材(8397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8 00: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6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江西宁新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
宁新新材(839719) - 会计师选聘制度
2025-08-28 00: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7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选聘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升审计工作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 本制度规定,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 ...
宁新新材(83971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8 00: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100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 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江西宁新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 ...
宁新新材(839719)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28 00: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2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有关主体(以下简称"承诺人")做出的公开承诺及履 行承诺行为的规范,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和《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公司应当及时将承诺人的承诺事项在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 平台的专区单独披露。 第四条 承诺人所公开作出的各项承诺事项应 ...
宁新新材(839719) - 授权管理制度
2025-08-28 00: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0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管理 工作,明确权利责任关系,控制经营风险,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董事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长或总经理的 ...
宁新新材(83971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00: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1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北交所")业务规则和《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范围内行使用 职权。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事项适 ...
宁新新材(839719)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28 00:00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5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障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西宁 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的议案。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但不包括职 工董事。 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 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累 ...
宁新新材(839719)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8 00: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9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 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西 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企业舆情包括: 舆情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 ...
宁新新材(839719) -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00: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8 第二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由董事会监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