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菱科技(87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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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菱科技(873305)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023-01-13 00:00
一、针对《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投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能够更加合理、审慎、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 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调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改变募集资金的 用途,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 议案。 证券代码:873305 证券简称:九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2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二届 ...
九菱科技(873305)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核查意见
2023-01-13 00:00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 为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菱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九菱科技履 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九菱科技以募集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荆州九菱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964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022年12月15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 ...
九菱科技(873305)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1-13 00:00
证券代码:873305 证券简称:九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 月 12 日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部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等。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冉克平、刘君武因疫情管控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视频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 月 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1.议案内容: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徐洪林 鉴于 ...
九菱科技(873305) - 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3-01-04 00:00
证券代码:873305 证券简称:九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1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为维护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稳定股价预案。该预案已分别经本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在招股说明书 中披露。 一、 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若公司股 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如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 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在不影响公司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应当启动股价稳 定措施。 二、 触发启动条件的具体情形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在北交所上市,自 2022 年 12 月 21 日起 至 2023 年 1 月 4 日止,公司股票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