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协电机(9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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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协电机(920100) - 会计师选聘制度
2025-09-11 20:3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选聘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承担公司上市审计业务的,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2年[13] 文件保存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选聘文件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0] - 选聘、应聘等文件和决策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自身监督情况报告[7] 选聘解聘流程 - 聘用、解聘需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5] - 选聘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7] - 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8] 费用与聘用期 - 聘任期内可按消费者物价指数等调整审计费用[11] - 除特殊情形,聘用期届满可续聘,符合要求可不公开选聘[16] 信息披露 - 年报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9] - 每年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等[20] 其他 - 出现六种情况经股东会审议不再选聘会计师事务所[18] - 会计师事务所辞聘应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19]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0] - 制度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修改解释[22][23]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
三协电机(920100)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9-11 20:32
制度情况 - 2025年9月10日公司通过《舆情管理制度》[2] - 制度自审议通过日起生效[20] 舆情管理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含负面报道等[6][7] - 董事长任舆情组长,董秘任副组长[8] - 一般舆情由组长或董秘处置,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13]
三协电机(92010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11 20:3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独立董事设置 - 公司设2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任职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0]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亲属不得担任[10] - 近36个月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被提名[9] - 过往任职有未出席会议等情况不得被提名[13]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股东会通过选举提案后,2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送文件[15] 任期规定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5] 解职与补选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特定情形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8] 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4] 会议相关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专门会议[25]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7] - 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签字并制作工作记录[28] - 工作记录及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9][31] 信息披露与知情权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1] - 董事会会议通知及资料按规定提供,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31] 履职保障 - 相关人员配合独立董事履职,不得阻碍[31] - 履职涉及信息披露,公司及时办理[31] - 公司承担费用,给予津贴[31][32] 意见发表 -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32]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8]
三协电机(92010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11 20:32
关联交易制度会议 - 202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 -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9]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十八类事项[10]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须遵循符合诚实信用等六项基本原则[10] 董事会表决规则 - 董事会就关联交易表决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13]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3][14]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4] 关联董事情形 - 关联董事包括交易对方、在交易对方任职等六种情形[15] 股东会表决规则 - 股东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特殊情况除外)[16] - 关联事项形成决议须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范围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董事会审议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应经董事会审议[24]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应经董事会审议[24] 股东会审议标准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受赠现金资产、提供担保除外),需提交评估或审计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4] 担保审批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无论数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还应提交股东会批准[22] 特殊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特定关联交易时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如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发行的证券等[29] 交易计算原则 - 公司对与同一关联方或不同关联方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31] 日常关联交易 - 对于每年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可预计年度金额并按规定提交审议,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32] 制度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3年的,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批及披露手续[29] - 制度中“以上”“达到”含本数,“高于”“过”不含本数[32]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及《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后者规定为准[3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3]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4] - 制度发布主体为公司董事会,发布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35]
三协电机(92010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11 20:32
会议审议 - 2025年9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3]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8] 股权激励 - 激励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自然日,股东会审议前5个自然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14]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随时召开[2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审查董事和高管薪酬政策、方案及考核标准并考核[11] 考评流程 - 先述职和自我评价,再绩效评价,最后报报酬和奖励方式给董事会[18] 关联议题 - 关联委员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22] 其他规定 - 会议有记录,委员签名,保存不少于10年,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3]
三协电机(92010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11 20:3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9]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9] 知情人管理 - 知情人范围包括公司及董高人员等[10] - 信息公开披露前填知情人档案并由其确认[11] - 登记表含姓名、知悉时间等信息[14] - 重大事项除填档案还需制作进程备忘录[15] 文件提交 - 年报和中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提交知情人报备文件[16] - 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提交知情人报备文件[17] 其他规定 - 知情人档案保存至少10年[19] - 实施股权激励等做好知情人登记管理[19] - 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保密[21] - 非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受制度约束[22] - 重大事件分阶段披露[23] - 知情人违规受处罚[26] - 发现内幕交易2个工作日报证监会派出机构[26] - 制度自审议通过日生效[30]
三协电机(92010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11 20:32
规则通过 - 2025年9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股东会审议[2]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有独立董事2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6]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9]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交易(除担保外),需经董事会审议[9]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除担保外),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董事长选举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相关人员[15] - 六种情形之一时,董事长应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并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开[16][17] - 董事会临时会议于会议召开5日前通知相关人员,通知方式多样[13] - 董事会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相关事项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18]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9]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0] 表决与记录 - 董事会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可采用电子通信方式[22]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可用视频等多种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由参会董事签字[23] - 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未出席亦未委托视为放弃投票权[24]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限为10年[21][22] -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含会议日期等多项内容,表决结果应载明同意、反对或弃权票数[23][24] 责任与披露 - 董事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承担责任,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于记录可免责[24] - 董事会决议涉及须经股东会表决事项或重大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公告[24]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实施情况并通报[24]
三协电机(92010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11 20:3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6票同意[2] 报告义务 - 大股东、实控人等在重大事件时需履行报告义务[7] 责任划分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负责具体事宜[10] 信息管理 - 重大信息最先发生时通报董秘,董秘及时汇报董事长[14]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9]
三协电机(92010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9-11 20:32
董事会会议 - 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表决6同意0反对0弃权[2] 董事会秘书规定 - 任期每届三年,可连续聘任[8] - 聘任、解聘后两交易日公告并向北交所报备[9] - 董事兼任时特定行为不得双重身份作出[9] - 解聘应理由充分,不得无故解聘[10] - 特定情形下一个月内解聘[10] - 辞职提前一月通知,完成移交且公告披露后生效[11] - 原任离职后三月内正式聘任[11] 董事会秘书职责 - 是公司与北交所指定联络人,履行多项职责[13] - 负责股东会通知股东[17] 考核与责任 - 工作由董事会及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报酬奖惩董事会决定[20] - 违反法规或章程承担相应责任[20] 细则相关 - “以上”含本数[22] - 未尽事宜或冲突按相关规定执行[22] - 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及解释[23] - 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4] 文件发布 - 文件由董事会于2025年9月11日发布[25]
三协电机(92010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9-11 20:3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制度内容 - 股东会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与应选董事人数乘积[5] - 表决时可集中或分散投票,投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7][8]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按相应人数算投票权[9][10] - 候选人得票高且超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当选[12] 制度执行 - 选举时在股东会通知说明,会前发放或公布细则[15] - 会议召集人制备适合累积投票的选票并作说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