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协电机(920100)
搜索文档
三协电机(92010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9-11 20:3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制度内容 - 股东会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与应选董事人数乘积[5] - 表决时可集中或分散投票,投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7][8]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按相应人数算投票权[9][10] - 候选人得票高且超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当选[12] 制度执行 - 选举时在股东会通知说明,会前发放或公布细则[15] - 会议召集人制备适合累积投票的选票并作说明[15]
三协电机(9201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9-11 20:32
薪酬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10日董事会通过薪酬管理制度,需股东会审议[3] 适用人员与原则 - 适用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7] - 薪酬分配遵循公平等原则[8] 方案制定与实施 - 薪酬委负责方案制定等,多部门协助[10] - 董事、高管薪酬方案分别经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实施[10] 薪酬构成与计算 - 独立董事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按职务领薪,高管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12] - 岗位变动按月计算当年薪酬[14] 其他规定 - 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保等,公司代扣个税[14] - 重大变化可调整薪酬,违规可降薪或不发绩效[14]
三协电机(920100)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9-11 20:32
证券代码:920100 证券简称:三协电机 公告编号:2025-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内部治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2:《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议 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购人、资产交易对方、破 产重组投资人等相关方以及公司(以下合称"承诺人")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 为的规范性,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
三协电机(92010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11 20:32
证券代码:920100 证券简称:三协电机 公告编号:2025-085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内部治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1:《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 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
三协电机(92010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11 20:3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2] 审批情形 - 对外投资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情形需董事会批准[8] - 占比50%以上等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 连续12个月内同类型交易累计达30%应提交股东会[11] 交易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达标准应提供审计报告,非现金资产应提供评估报告[12] 方案管理 - 确定方案应考虑关键指标选最优[15] - 方案变更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查批准[15] 项目管理 - 项目实施后可派驻产权代表跟踪管理[16] - 投资收回等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通过[20]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
三协电机(92010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11 20:32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内部治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9:《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证券代码:920100 证券简称:三协电机 公告编号:2025-073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常州三协电机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 ...
三协电机(92010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11 20:32
证券代码:920100 证券简称:三协电机 公告编号:2025-088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内部治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4:《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 作细则》;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2 名。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 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 ...
三协电机(92010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11 20:3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管理原则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6] 沟通内容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九方面[8] 工作方式 - 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工作,设联系电话等并专人负责[8][9] - 官网开设专栏收集答复诉求,及时发布更新信息[9] 会议要求 - 特定情形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年报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12] - 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年会召开业绩说明会,董事长等出席[12] - 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说明会通知,含日期等内容[13]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5] - 其他部门和员工协助,人员需具备相关素质技能[16][27] 活动管理 - 开展活动记录情况内容,特定活动编制记录并公开[18] 制度说明 - 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董事会负责解释[20][21]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
三协电机(9201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11 20:3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持股变动管理制度,表决6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股东会审议[3] 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股份[10] - 董事和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股份[10] 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25%[11] - 董事和高管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不超1000股可全转[11]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1] 减持披露 - 董事和高管减持,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每次时间不超3个月[12] - 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超1%,30个交易日前披露[13]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管决议通过后2日内申报身份信息[9] - 现任董事和高管离任后2日内申报身份信息[9]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收到强制执行通知2日内披露[16] - 部分情况减持,过户后共同遵守规定[18] - 董事和高管按规定报备持股,保证信息准确[21]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及时报告披露,权益分派除外[21] - 董事和高管多账户股份合并计算[22] - 董事和高管违规买卖,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23] - 董事和高管首次增持可提前披露计划[19] - 董事和高管确保特定人员不利用内幕交易,买卖后2日报告[21]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严重追责[21]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披露情况,违规报告[24]
三协电机(920100) -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09-11 20:3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 子公司定义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超50%或持股不足50%但能实际控制的子公司[5]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需按月、季递交财务报表,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交年报及下年预算报告[14] - 子公司董、监事会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决议及资料报董秘备案[23] - 公司对子公司统一管理、协调、监督、考核,有权督促完善制度[7] - 公司按比例或协议委派或调整子公司董、监及高管[8] - 子公司财务受公司指导监督,遵守统一政策和制度[17]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或互相担保[17] - 子公司经营规划须服从公司战略和规划[19] - 子公司特定交易按规定权限提交审议[20] 其他信息 - 公司董事会日期为2025年9月11日[29]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生效实施[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