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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钢股份(600808)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24 18:1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决策风险,根据《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会计师公会《审 核委员会有效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组 成 第三条 委员会由非执行董事组成,至少有三名成员,独立非执 行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主任。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和商业经验,委员会主任须具有适当会计专业资格或相关财务管理知 识。 第四条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经委员会选举后由董事会任免。委 员会主任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并负责与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审 1 / 11 计部和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联系。 第五条 委员会 ...
马钢股份(600808)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12-24 18:1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对外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担保行为, 防范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规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和《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 除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外,其余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 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第四条 对外担保业务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各二级单位(包括分公 司)不得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原则上只能对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 债能力的下属公司或参股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不得对进入重组或破产清算 程序、资不抵债、连续三年及以上亏损且经营现金流为负等不具备持续经 营能力的下属公司或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不得对金融子公司提供担保,合 并范围内无直接股权关系的关联公司之间不得互保,以上三种情况确因客 观情况需要提供担保且风险可控的,需经公司董事会审批,控股子公司因 生产经营需要对 ...
马钢股份(600808)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12-24 18:1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部审计行为,强化内部控制, 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 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马鞍山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对公司业务活 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被审计对象,是指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控 股公司(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合资企业)和公司职能部门以及上述机构相 关负责人。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以下简称审计部)为公司 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 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 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 索,应当立即向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审计岗位所必备的会计、审计等专业 知识和业务能力,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了解公司的运作流程和 过程控制 ...
马钢股份(600808)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
2025-12-24 18:1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证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即《公司章程》 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或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管理。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或者安排规避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本办法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
马钢股份(600808)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24 18:1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工作,保护广大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非财务报告部 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审批及披露,该等关联人及关联交易应当遵 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证交所")、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 规定。 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 守《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 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当明确、 具体、可执行。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 范 ...
马钢股份(600808)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2025-12-24 18: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召开了 第十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联席会议,选举唐琪明先生为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 2025 年 12 月 18 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唐琪明先生担任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内部董事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唐琪明先生,男,58 岁,高级工程师,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 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兼任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 司("马钢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以及马鞍山 钢铁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职工董事。唐琪明先生于 1989 年 9 月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马钢集团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国 宝武马鞍山总部副总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唐琪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披露情况外, 唐琪明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过去三年并未在任何上市公 司担任董事,亦未任职于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不存在法律法规 ...
马钢股份(600808)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办法
2025-12-24 18:15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办法 1 目的 3.1战略规划 是根据公司使命、愿景和战略目标,在分析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现 状及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为公司长期生存和发展做出的未来一定时期内方 向性、整体性和全局性的包含定位、目标、发展路径和实施方案等在内的 总体性谋划。 3.2战略规划的体系结构 包括公司战略规划、职能规划/业务规划和子公司规划。 3.2.1 公司战略规划 为规范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工作, 发挥规划的统领作用,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增强核心功能、 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规划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马钢股份及各分子公司。 3 术语 是对公司未来总体发展的描绘,包括公司使命与愿景、战略定位、业 务组合、战略目标、实现路径、支撑保障措施等内容,体现了公司董事会 及经营管理层基于对内外部发展环境的统一认识上做出的方向性和整体性 重大决策,是规划期内公司总体经营管理工作的方向性、指导性文件,也 是各类规划编制(修编)和子公司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商业计划编 制的依据。 3.2.2 职能规划/业务规划 职能规划是由职能管理部门牵头制定、业务规 ...
马钢股份(600808)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12-24 18:15
证券代码:600808 证券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 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2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 8 号马钢办公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683 | | --- | --- | |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 682 |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 1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502,156,086 | |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3,782,307,233 |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 1,719,848,853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 ...
马钢股份(600808) -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24 18:15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東京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企地 ・ 著杉矶 ・ 国会山 ・ 阿拉木田 Beijing - Shanghai > Shoubler > Glongtho > Richar > Clonging > Clegban > Hangzhou T UN 上海市浦东新区讲经大道 8号国令中心一期 10/11/16/17 层 10/11/16/17F. Two IFC. 8 Century Avenue, Pudong New Area, Shanghai 200120. China 申话/Tel · +86 21 6061 3666 传画/Fax · +86 21 6061 3555 ZHONG LUN 中倫律師事務所 特殊的普通合伙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 ...
马钢股份(600808)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12-24 18:15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 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批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适应最新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以下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1、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条例(本次修订后更名 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与董事会审核(审计) 委员会年度工作规程合并(本次修订后,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 会工作条例更名为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 核(审计)委员会年度工作规程废止);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本次修订后更名为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工作细则); 4、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