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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石油化工(0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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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石油化工(00852) - 内幕消息委任控股股东之联席清盘人
2025-12-18 18:04
股权相关 - 2025年12月8日英属处女群岛高等法院对FWI发出清盘命令并委任联席清盘人[4] - FWI持有公司1,041,746,000股普通股,占已发行股本总额约49.06%[5] - FWI由金耀及Sino Century Holdings Limited各持有50%[5] 交易情况 - 股份自2024年12月31日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继续停牌直至另行通知[6] 法律事项 - 2025年1月17日香港高等法院禁制禁止就FWI持有的约49%股份行使投票权[4] 董事会构成 - 截至公布日期,董事会由两名执行董事、一名非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7]
海峡石油化工(00852) -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止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5-12-01 18:05
股份情况 - 截至2025年11月底,法定/注册股份40亿股,面值0.025港元,股本总额1亿港元[1] - 截至2025年11月底,已发行股份21.2336409亿股,库存股份0[2] 变动情况 - 2025年11月,法定/注册股本无增减[1] - 2025年11月,已发行及库存股份数目无增减[2] 其他情况 - 股份期权根据计划不适用[3] - 有关香港预托证券资料不适用[4]
海峡石油化工(00852)将于2026年6月30日派发中期股息每股0.08港元
智通财经网· 2025-11-14 16:48
股息派发信息 - 公司将于2026年6月30日派发中期股息 [1] - 派发股息金额为每股0.08港元 [1]
海峡石油化工将于2026年6月30日派发中期股息每股0.08港元
智通财经· 2025-11-14 16:48
股息派发信息 - 公司将于2026年6月30日派发中期股息 [1] - 派发股息金额为每股0.08港元 [1]
海峡石油化工(00852) - 进一步延迟二零二四年中期股息派付
2025-11-14 16:40
股息信息 - 2024年中期股息为每股0.08 HKD[1] - 除净日为2024年10月21日[1] - 股息派发日延迟至2026年6月30日[1] 董事会信息 - 董事会由2名执行董事、1名非执行董事及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2] - 执行董事为王鹏博士及曹新忠先生[2] - 非执行董事为王健生先生[2]
海峡石油化工(00852) - (1)进一步延迟二零二四年中期股息派付;及(2)继续暂停买卖
2025-11-14 16:37
业绩与财务 - 延迟2024年中期股息派付至2026年6月30日或前后[2][5] - 延迟刊发2024年年报及2025年中报[4] 股份情况 - 股份自2024年12月31日起暂停买卖,继续停牌至另行通知[2][4][6] - 2025年3月4日联交所发出股份恢复买卖指引[4]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两名执行董事、一名非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7]
海峡石油化工(00852) -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止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5-11-03 14:41
股份情况 - 截至2025年10月底,法定/注册股本总额1亿港元,法定/注册股份40亿股,面值0.025港元[1] - 截至2025年10月底,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股)21.2336409亿股,库存股0,已发行股份总数21.2336409亿股[2] - 2025年10月,法定/注册股份等数目均无变动[1,2]
海峡石油化工状告前董事,索赔3700万并要求撤销相关决议
新浪财经· 2025-10-17 18:15
法律诉讼事件 - 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海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向香港特区高等法院提交传讯令状 [1] - 传讯令状指控前董事姚国梁和谭笑在2024年与外部订约方进行的原油买卖交易中违反信任及法律责任 [1] - 公司要求法院宣布相关交易会议及决议案无效或撤销 并索赔待评估的损害赔偿 [1] 财务影响与索赔 - 公司就原油买卖交易损失要求赔偿约为3700万元 [1] - 股份自2024年12月31日上午9时起在联交所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 [1] 公司行动与沟通 - 公司呼吁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股份时保持审慎 [1] - 公司将继续寻求法律意见并根据上市规则在适当时机发布进一步公告 [1]
海峡石油化工:海峡香港对姚国梁及谭笑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交传讯令状
智通财经· 2025-10-17 16:41
法律诉讼 - 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海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海峡香港)作为原告人,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交传讯令状,起诉其前董事姚国梁及谭笑 [1] - 诉讼指控两名前董事在2024年末与外部订约方进行的原油买卖交易中,违反其对公司所负的受信、普通法及╱或法定责任 [1] - 公司要求被告人偿付其所蒙受的损失及损害,金额约为人民币3700万元 [1] 诉讼请求 - 公司要求法院宣告与所指称交易相关的会议及决议案无效,或命令撤销相关决议案 [1] - 公司进一步或作为替代,索偿待评估的损害赔偿、衡平法补偿及╱或归还款项、利息、费用以及其他法院认为适宜的济助 [1] 公司行动 - 公司表示将继续就此事宜寻求法律意见 [1] - 公司承诺将根据上市规则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以使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知悉此事宜的重大发展 [1]
海峡石油化工(00852.HK)发出传讯令状
格隆汇· 2025-10-17 16:35
法律诉讼 - 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海峡香港于2025年10月15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交传讯令状,起诉其前董事姚国梁先生及谭笑先生 [1] - 诉讼指控两名前董事在2024年末与外部订约方进行的原油买卖交易中违反受信、普通法及╱或法定责任 [1] - 公司要求被告人偿付海峡香港在相关交易中所蒙受的损失及损害,金额约为人民币3700万元 [1] 诉讼请求 - 公司要求法院宣告与所指称交易相关的会议及决议案无效,或撤销相关决议案 [1] - 公司进一步或作为替代,索偿待评估的损害赔偿、衡平法补偿及╱或归还款项、利息、费用以及其他法院认为适宜的济助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