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药业(6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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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药业(600211)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15 17:05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6.5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3%[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96%[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4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9%[23] - 2025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164,741.38万元,同比增长2.26%[33]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65,070.52万元,同比增长2.23%[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732.31万元,同比下降8.96%[37] - 2025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为16.5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3%(2024年同期为16.15亿元人民币)[108] - 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为5.7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83%(2024年同期为6.26亿元人民币)[110] - 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96%(2024年同期为6.23亿元人民币)[11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961.10万元,增长28.22%,主要因收入结构变化及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51] - 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632.97万元,下降45.27%,主要因利息收入增加757万元、利息支出减少512万元及汇兑损失减少363万元[51] - 研发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24.73万元,增长78.36%,主要因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51] - 2025年半年度营业成本为8911.58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8.22%(2024年同期为6950.47万元人民币)[108] - 2025年半年度研发费用为1877.22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8.36%(2024年同期为1052.49万元人民币)[108] - 2025年半年度财务费用为-5239.86万元人民币,主要来自5056.98万元人民币的利息收入[108] 各业务线表现 - 新活素销售417万支,占半年度销售收入的88.36%[33] - 其他品种占半年度销售收入的11.64%[33] - 新活素销售收入145,572.63万元,同比增长0.41%,占总营收88.2%[37] - 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600.74万元,增长2.23%,主要由于新活素销售收入145,572.63万元(同比增长0.41%)及其他产品销售收入19,168.76万元(同比增长18.83%)共同影响[51] - 新活素自2017年起持续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乙类范围,2024年销售收入达145,572.63万元[46][51] 各地区表现 - 依姆多海外市场由公司自行负责销售推广[32] - 境外资产规模达119,987.64万元,占总资产21.19%[60] - 公司以1.9亿美元收购IMDUR(依姆多)相关资产[61] - 货币资金中9.2亿元存放于中国境内银行离岸账户,占境外货币资金余额96.84%[61]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模式安排生产,根据医药公司提供的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32] - 公司通过SAP-ERP系统监控主要产品产销动态变化和主要物料库存保证情况[32] -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实施方案(2025—2030年)》,推进医药工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34] -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医疗机构配备创新药[34] - 新活素冻干生产线B线获批,年产能提升至1500万支[40] - 基层医疗终端新增近千家,推动诺迪康胶囊等产品覆盖[41] - 公司拥有4个GMP生产基地和1个GAP藏药材种植基地[35] - 红景天水培种植项目进展顺利,预计年底完成中试设施建设[44] 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0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93%[23]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8,029.52万元,主要因购买结构性存款现金支出净额减少0.93亿元及新增向江苏晨泰医药投资3亿元[52]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4,135.33万元,主要因收到贷款净额增加1.74亿元及支付分红款增加1.38亿元[52] - 2025年半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00亿元,同比增长0.9%(2024年半年度为5.95亿元)[118] - 2025年半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总额为27.00亿元,同比增长7.9%(2024年半年度为25.03亿元)[118] - 2025年半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总额为5.96亿元,同比增长37.7%(2024年半年度为4.33亿元)[120] - 2025年半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3.01亿元,同比下降31.5%(2024年半年度为4.39亿元)[120] - 2025年半年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6.06亿元,同比增长43.3%(2024年半年度为11.21亿元)[120] 资产和负债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1.6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21%[23] - 总资产为56.6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29%[23] - 应收账款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19,102.51万元,增长36.25%,主要因未结算货款增加[58] - 长期股权投资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29,365.96万元,增长339.26%,主要因完成对江苏晨泰医药3亿元投资[58] - 短期借款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42,026.69万元,增长154.42%,主要因新增贷款[58] - 预收款项期末减少9.29万元,同比下降53.74%[59] - 合同负债期末减少332.91万元,同比下降67.82%[59] -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减少1,779.60万元,同比下降49.71%[59] - 应交税费期末增加7,966.11万元,同比增长159.80%[59] - 其他应付款期末增加18,668.60万元,同比增长49.56%[59] - 公司总资产从47,473.38亿元增长至56,631.65亿元,同比增长19.3%[100][102] - 短期借款从2.72亿元大幅增加至6.92亿元,增幅达154.4%[100] - 应付职工薪酬从3,580.14万元下降至1,800.54万元,降幅49.7%[100] - 应交税费从4,985.06万元增长至12,951.17万元,增幅159.7%[100] - 其他应付款从3.77亿元增长至5.63亿元,增幅49.6%[100] - 未分配利润从21.67亿元增长至24.15亿元,增幅11.5%[102] 股东和股权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81元(含税)[6] - 2025年半年度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81元,分红比例达净利润50.05%[45] - 2024年现金分红合计6.31亿元,占净利润比例60%[45] -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息8.81元(含税)[73]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5,191户[89] - 西藏康哲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4,043,393股,占总股本32.28%[91] - 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6,148,300股,占总股本17.42%,其中20,100,000股被质押[91] - 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283,000股,占总股本3.19%[91] - 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021,297股,占总股本3.11%[91] 投资和理财 - 公司投资3亿元持有江苏晨泰医药13.04%股权[63]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数为885,743,388.04元[66] -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59,000万元[82] - 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委托金额3,000万元,年化收益率1.2%-2.25%,实际收益15.84万元[83] - 银河证券理财产品委托金额4,000万元,年化收益率1.5%-2.15%,实际收益14.79万元[83] - 广发银行理财产品委托金额10,000万元,年化收益率0.5%或2.35%,实际收益56.66万元[83] - 中信银行理财产品委托金额4,000万元,年化收益率1.05%-2.05%,实际收益6.07万元[83] - 平安银行理财产品委托金额2,000万元,年化收益率1.30%/1.87%/1.97%,实际收益9.72万元[83] - 成都银行理财产品委托金额4,000万元,年化收益率1.05%-2.30%,实际收益17.80万元[83] 社会责任 - 公司报告期内捐赠现金及物资折现合计146余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75] - 公司定向帮扶西藏山南市扎囊县吉汝乡热志岗村、乃东区多颇章乡嘎东团结新村40户共计171人[75] - 公司向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政协定点扶贫驻村点捐赠药品和现金用于改善环境、医疗及教育设施[75] - 公司向西藏日喀则市慈善总会、西藏自治区光彩事业促进会、西藏自治区红十字会捐赠现金及物资[75] - 公司向西藏那曲市白让村、日喀则市谢通门县强布村、库热孜村捐赠药品诺迪康颗粒、小儿双清颗粒、十味蒂达胶囊[75] - 公司协同西藏自治区文物局驻索西村驻村工作队向日喀则市索西村捐赠药品雪山金罗汉止痛涂膜剂[75] 担保和负债 - 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51,100万元[81] - 公司担保总额占净资产比例为12.17%[81]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金额为16,135万元[81] 会计政策 - 合并成本大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154] - 购买日后12个月内调整或有对价需相应调整合并商誉[154]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符合条件的可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冲减商誉[15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需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处理[156] - 合并财务报表中对购买日前持有的股权按购买日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156] - 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评估结构化主体的设立目的和设计[157]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需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财务报表[158] -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需抵销公司内部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159] - 处置子公司丧失控制权时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161] - 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159]
西藏药业(600211) - 西藏药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15 17:02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自行审慎判断相关信息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 的,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 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 豁免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切实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 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 务宣 ...
西藏药业(600211) - 西藏药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15 17:02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运作,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保证董事 会的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定期董事会和临时董事会。 第三条 出席董事会的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 的规定,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第四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职工人数在三百人以上,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其他 ...
西藏药业(600211) - 西藏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15 17:02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 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 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二条 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构成满足以下条件: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成员因辞任或者其他原因不 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辞去审计委员会职务。 1 (一)由三名以上董事构成; (二)成员不得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三)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
西藏药业(600211) - 西藏药业公司章程
2025-08-15 17:02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藏政函[1998]53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西藏自 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为 5400001000118。 第三条 公司于 1999 年 6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4500 万股,于 1999 年 7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TIBET RHODIOLA PHARMACEUTICAL HOLDING CO. 第五条 公司住所: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 A 区广州路 3 号 邮政编码:850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231.9196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 ...
西藏药业(600211) - 西藏药业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15 17:02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 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 ...
西藏药业(600211) - 西藏药业关联交易制度
2025-08-15 17:02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 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 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 ...
西藏药业(600211) - 西藏药业董事和高管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2025-08-15 17:02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的申报、披露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 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
西藏药业:上半年净利润同比下降8.96% 拟10派8.81元
证券时报网· 2025-08-15 16:57
西藏药业2025年半年报 - 上半年营业收入16.51亿元,同比增长2.23% [1] - 归母净利润5.67亿元,同比下降8.96% [1] - 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81元(含税) [1] - 主要产品新活素销售收入14.56亿元,同比增长0.41% [1]
西藏药业(600211.SH):上半年净利润同比下降8.96% 拟10股派8.81元
格隆汇APP· 2025-08-15 16:57
财务表现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5,070.52万元,同比增长2.23%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732.31万元,同比下降8.9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4,284.33万元,同比增长3.69% [1] 产品销售 - 新活素本期销售收入145,572.63万元,同比增长0.41% [1] - 其余产品本期销售收入19,168.76万元,同比增长18.83% [1] 股东回报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81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