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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药业(60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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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药业(600750) -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12-12 18:17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江中"或"公司"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规范对外捐赠行为,进一步加强捐赠事项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国资委《关 于加强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置的合法财 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华润江中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对外捐赠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愿无偿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 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 (二)权责清晰原则。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 名义对外捐赠,公司对外捐赠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自己正当的捐赠意愿,不能将捐 赠财产挪作他用。 (三)量力而行原则。公司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已经发生亏损或者由于对外捐赠将导致亏损或者影响公司 ...
江中药业(600750) - 董事会会议提案管理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2-12 18:17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会议提案管理细则 2025 年 12 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提案管理,完 善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并及时、详尽地进行信息披露,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 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细则所指的提案,是指按照有关规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 议题相关材料,包括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案。 下列主体为公司董事会议案的提案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经提案人签字 (盖章)的、明确和具体的书面议案及其附件材料: (一)公司各业务部门及公司各子公司; (二)公司董事; (二)投资计划、经营计划、战略规划等计划类提案; (三)并购、股权投资项目等权益性投资类提案; (四)持有公司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五)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提案人均有权在董事会召开前的规定时间内提 出提案,提案应由提案人签字盖章。如提案人为法人的,提案 ...
江中药业(60075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12 18:17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 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 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3. 违反《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 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 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 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责任的认定及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
江中药业(600750) - 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2025-12-12 18:17
章 程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 年 12 月 华 润 江 中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China Resources Jiangzhong Pharmaceutical Co.,Ltd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 华 润 江 中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China Resources Jiangzhong Pharmaceutical Co.,Ltd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三节 股份转让 2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党委 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利润分配 第三节 内部审计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 ...
江中药业(600750)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12 18:17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 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 12 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
江中药业(60075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12 18:17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 |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的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会 影响社会投资者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 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授权证券事务管理 2 1、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 人; 5、 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 ...
江中药业(600750)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5修订)
2025-12-12 18:17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 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2025 年 12 月 第二条 公司应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依法履行关联交 易和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 益。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关联方,与现行有效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具有相同的含义。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违规占用华润江中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最大程度的保护投资 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 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相关 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二章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规范 第六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 来中,不得占用公 ...
江中药业(600750)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制定)
2025-12-12 18: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级子 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其有效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国家政策措施和 国资监管要求,遵循境内外法律法规和华润集团规章制度,不断规范经营行为、 防范和降低经营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效果,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 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华润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等法规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级子企业。 第三条 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活动,通过 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评价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国家政策措施、国资监管 要求落实、战略执行、法律法规遵循、经济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收 支、企业文化等情况,总结管理实践,揭示问题和风险,提出改善建议,督促整 改落实,促进公司各级单位战略落地、规范经营、完善治理、实现目标和健康发 展。 (二)坚持依法依规审计、客观公正。始终以国家法律和华润集团制度为 ...
江中药业(60075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制定)
2025-12-12 18:17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华润江中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 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 ...
江中药业(60075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12-12 18:1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3] - 特定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5]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主持会议[6] 会议通知 - 定期、临时、办公会议提前不同时间通知[9] - 定期会议变更提前2日通知,临时需全体认可[12] 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审议关联交易有委托限制[15] - 一名董事不超接受两名董事委托[17] 会议方式与表决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其他方式[18] - 一人一票,计名和书面表决[21] - 不同事项决议通过条件不同[24] 特殊情况处理 - 董事回避时会议举行及决议条件[25] - 提案未通过短期内不重审[28][29] - 部分董事认为问题可暂缓表决[30]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记录包含多方面内容[32] - 秘书可安排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33] - 董事需签字确认,有意见可说明[34] - 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需保密[35]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