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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盐集团(60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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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盐集团(601065)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04 16:3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2月4日通讯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8日邮件发出[2] - 会议由马晓芳主持,4名监事全到[2] 审议结果 - 审议通过变更募资项目及用超募资金投资议案[3] - 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江盐集团(601065)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04 16:3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8名董事均参加[2]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公司章程>》等多项议案表决8票同意,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5][6] -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及成员》等议案表决8票同意[6][7][8] 会议安排 - 同意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8]
江盐集团(601065.SH):董事长万李代行总经理职责
格隆汇APP· 2025-12-04 16:26
公司治理变动 - 公司董事长万李先生将代行总经理职责 [1] - 代行职责的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 [1] - 代行职责将持续至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完成新任总经理的聘任为止 [1]
江盐集团(601065.SH):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
格隆汇APP· 2025-12-04 16:26
公司公告核心内容 - 江盐集团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的议案 [1] - 公司将原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项目”变更为“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MVR盐钙联产工程”项目 [1] - 公司将使用原项目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 [1] 资金使用安排 - 变更后项目将充分利用原募投项目资金8,861.31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1] - 同时将使用剩余超募资金25,213.06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1] - 两项资金合计投入金额为34,074.37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1] - 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 [1]
江盐集团(601065) -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终稿)
2025-12-04 16:17
业绩相关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6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10.36元,募集资金总额165760.00万元,净额155083.27万元[2][4] - 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为8643.99万元,占比5.57%[5]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60102.09万元[8] - 2023 - 2024年累计已计划使用超募资金358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59.56%,超募资金余额为25213.06万元[8][9] 项目相关 - “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8643.99万元,截至2025年11月30日,资金结余8861.31万元[11] - “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项目”总投资8643.99万元,含仓储硬件、信息化系统等投资[13] - 新项目为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MVR盐钙联产工程,在江西樟树盐化工业基地[17][18] - 本次变更拟用原募投项目资金8861.31万元和剩余超募资金25213.06万元,共34074.37万元投入新项目[7] - “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项目”因运销企业转型与业务整合等原因暂未启动[14] 项目效益 - 项目生产精制盐100万吨/年,副产二水氯化钙25万吨/年[19] - 达产年平均营业收入44247.8万元/年,总投资收益率9.63%,静态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8.75年[19] - 项目总投资75774.9万元,含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19] 项目进展 - 2024年4月25日,江盐集团第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项目投资议案[23] - 公司已取得项目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书及相关备案、批复,安全预评价报告和节能报告通过审查[24] - 2025年12月4日,公司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5] - 保荐人认为项目变更事项符合规定,无异议[26] 风险与前景 - 项目可能面临氯化钙市场供求和价格偏差、产品质量波动风险[22] - 锂电和光伏是纯碱需求两大拉动来源,盐化工行业发展势头强劲[22]
江盐集团(601065)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12-04 16:16
资金往来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所有资金往来[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需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6] 资金占用限制 - 控股股东等不得在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占用公司资金[7]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7] - 非公司高管或员工的关联方不得借支或报销费用[8] 责任与管理 - 董事会为资金往来责任部门,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0] - 财务部门应定期自查并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11] 资金清偿与追责 - 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14] - 董事等违反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或担责[16]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给公司造成影响将处分责任人[17]
江盐集团(60106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12-04 16:1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规范披露行为[2] - 涉及国家、商业秘密信息可依法暂缓或豁免披露[5][7] 管理流程 - 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处理需董秘登记,董事长签字归档[9] - 内部管理程序需填表格交董事会办公室,保管十年[10][11] 后续要求 - 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登记材料[12] - 确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12]
江盐集团(60106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04 16: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 - 近36个月内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5] - 近36个月不能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比例与选举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不少于三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1]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2] - 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3]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与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上市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1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10年[28]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8] 其他规定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 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21]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及《公司章程》执行[30]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0]
江盐集团(6010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04 16:16
减持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8] - 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各方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9]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减持时间不超3个月[10] - 减持计划完成与否需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公告[10] - 上市交易1年内、实际离任6个月内、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12][14] - 公司涉嫌违法犯罪立案调查未满6个月,董事和高管不得减持[14] 交易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及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13]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转让股份遵守变动规定,违规买卖董事会处理并收回收益[15] - 董事和高管持有证券含配偶等及他人账户持有[16] - 规范“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8]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审议通过生效[18][19]
江盐集团(60106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4 16: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时可自行召集[9]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10%以上股份股东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提案与通知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4]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公开征集投票权[23]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2] - 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当选董事得票数需达出席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以上[24]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方案[33]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33] - 股东会可按重要性原则授权董事会决定特定事项外的其他事项[35] - 信息披露需在符合规定的媒体和上交所网站公布[37] - 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38]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