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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德坤)
2024-04-17 19:28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独立董事董事会应参加4次,全出席,通讯3次,无委托缺席[5] - 2023年独立董事股东大会应参加3次,全出席[5] - 2023年独立董事参与审计、专门会议各1次[6] 公司合规情况 -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财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准则[10] - 公司募资使用合规,承诺披露履行好,信息披露合规[11][12][13] 未来展望 - 2023年独立董事推动完善治理,新一年继续提建议[15]
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7 19:28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 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审计 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且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1/2 ...
恒通股份:关于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17 19:28
关于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531-81666228 关于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附表 2 | | | | 计科目 | 资金余额 | 发生金额 | 的利息 | 发生金额 | 金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含利 | (如有) | | | | | | | | | | | 息) | | | | | | | | 格润富德农牧 科技股份有限 |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的附 | 应收账款 | 56.09 | 108.23 | | 56.09 | 108.23 | 购销业务 | 经营性往 | | | | | | | | | | | | 来 | | | 公司 | 属企业 | | | | | | | | | | | 龙口东海氧化 | 控股 ...
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17 19:28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页 目 录 吗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8 馆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2024)第 000141 号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公司")董事会 编制的 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审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 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恒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编制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认为,后附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 ...
恒通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17 19:2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恒通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恒通股份 2023 年度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 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内容包括: 一、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备性 (一)金融服务协议条款内容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2 年 9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财务公司")为进一步细化金融服务事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完善协 议内 ...
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17 19:28
业绩说明会安排 - 2024年4月29日15:00 - 16:0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3] - 召开方式为网络文字互动,地址为中证路演中心[3][4] - 参加人员有董事长等四人[4] 投资者参与 - 2024年4月26日17:00前可发问题至邮箱[5] - 2024年4月29日可登陆中证路演中心参与[6] - 说明会后可通过中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及内容[7] 证券事务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为宋之文,有电话及邮箱[7]
恒通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2024-04-17 19:2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1 | 序号 | 工作内容 | 督导情况 | | --- | --- | --- | | |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 | | | | 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 |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董事、监 | | |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 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 | | 6 |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 规,并能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 | |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诺。 | |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 | | 7 |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各 | | | 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 | 项治理制度。 | | | 为规范等。 | | |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 | | |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各项内 | | 8 |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 | 控制度。 | | ...
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7 19:28
独立董事情况 - 公司董事会有三位独立董事张平华、孙明成、孙德坤[1] - 张平华和孙明成2023年任职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1] - 孙德坤2023年任职时间为8月29日至12月31日[1] 评估结果 - 公司收到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1] - 2023年度各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1]
恒通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2024-04-17 19:2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公司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 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相关的具体事项,有效期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保荐机构")作为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 方持 | 被担保方 最近一期 | 截止目前 | 本次新 增担保 | 担保额度占 上市公司最 | 担保预计有 | 是否 | | --- | ...
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焕平)
2024-04-17 19:26
人员相关 - 张焕平2023年应参加董事会9次,亲自出席9次,通讯参加6次,无委托和缺席[5] - 2023年张焕平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5] - 2023年8月11日公司提名孙德坤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2023年8月29日公司聘任刘国阳、周国杰为副总经理[12] 审议事项 - 2023年1月16日公司审议通过多项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议案[10] - 2023年2月28日公司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提供担保议案[11] - 2023年4月19日公司审议通过为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议案[11] - 2023年4月19日公司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议案[14] 财务情况 - 公司支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报酬150万元,含财务审计费100万、内控审计费50万[15] - 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无违规占用资金情况[11][16] 其他 - 公司全年发布公告四十余篇[17] - 2023年度公司建设并完善内控体系[18] - 2023年独立董事履职促进董事会决策科学性和客观性[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