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股份(60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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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7 19:28
独立董事情况 - 公司董事会有三位独立董事张平华、孙明成、孙德坤[1] - 张平华和孙明成2023年任职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1] - 孙德坤2023年任职时间为8月29日至12月31日[1] 评估结果 - 公司收到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1] - 2023年度各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1]
恒通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2024-04-17 19:2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公司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 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相关的具体事项,有效期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保荐机构")作为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 方持 | 被担保方 最近一期 | 截止目前 | 本次新 增担保 | 担保额度占 上市公司最 | 担保预计有 | 是否 | | --- | ...
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焕平)
2024-04-17 19:26
人员相关 - 张焕平2023年应参加董事会9次,亲自出席9次,通讯参加6次,无委托和缺席[5] - 2023年张焕平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5] - 2023年8月11日公司提名孙德坤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2023年8月29日公司聘任刘国阳、周国杰为副总经理[12] 审议事项 - 2023年1月16日公司审议通过多项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议案[10] - 2023年2月28日公司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提供担保议案[11] - 2023年4月19日公司审议通过为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议案[11] - 2023年4月19日公司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议案[14] 财务情况 - 公司支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报酬150万元,含财务审计费100万、内控审计费50万[15] - 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无违规占用资金情况[11][16] 其他 - 公司全年发布公告四十余篇[17] - 2023年度公司建设并完善内控体系[18] - 2023年独立董事履职促进董事会决策科学性和客观性[19]
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7 19: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于2024年4月17日9:00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4月7日以书面、 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 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 李洪波先生主持,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2023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在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自查报告》作出了专项意见,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
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17 19:26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 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 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主要内容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
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3年度审计报酬的公告
2024-04-17 19:26
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2023年末和信合伙人41位,注册会计师241人,签过证券报告的141人[2] - 2023年和信收入总额31828万元,审计业务22770万元,证券业务12683万元[2] - 上年度和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4家,收费7656万元,同行业客户1家[2] - 和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3] - 项目合伙人王丽敏近三年签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5份[4] 公司费用及聘任 - 2023年度公司支付和信审计报酬150万元,与2022年相同[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和信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23年费用150万元[7] - 2024年4月17日公司同意继续聘请和信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8] - 聘任事项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生效[9]
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2024-04-17 19:26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贷款业 务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特制定本 风险处置预案。 第二章 风险处置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金融服务风险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 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为领导小组风险预防处置的第一责任人,由财务总监任副 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财务部、审计部及公司下属各单位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 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办公地点设在财务部,由财务总监任工作小组组 长,具体负责日常的监督与管理工作,严控财务公司金融服务风险。 第三条 金融服务风险处置机构职责: (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金融服务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负责金融服务 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财务部、审计部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 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防范和化解风险。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 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三)工作小组实时关注财务公司经营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 组报告,并采取果断 ...
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平华)
2024-04-17 19:26
会议与决策 - 2023年董事会应参加13次,亲自出席13次,通讯参加8次[5] - 2023年股东大会应参与6次,出席6次[5] - 2023年参加审计委员会6次、提名委员会2次、独董专门会议1次[6] - 2023年1月16日审议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议案[11] - 2023年12月13日审议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议案[12] - 2023年8月11日提名孙德坤为独董候选人[15] - 2023年10月17日提名补选曲俊宇为董事[15] - 2023年8月29日同意聘任刘国阳、周国杰为副总经理[15] - 2023年4月19日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预案[17] 财务与担保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担保总额28758.37万元,占净资产7.64%[14] - 2022年度支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报酬150万元[19] 管理与信息 -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无违规[20] -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无违反承诺情况[21] - 2023年信息披露人员按要求做好工作[22] 治理与展望 - 2023年完善内控体系[23] - 2023年独董推动完善治理结构[25] - 未来独董将提供建议并发表独立意见[25]
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
2024-04-17 19:26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根 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 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2)在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 通,且听取了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的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了 解相关情况后及时解决问题,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同时,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22 年年度审计报 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了其编制的 2022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资质审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 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审计工作的 ...
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7 19:26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概述 证券代码:603223 证券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相关要求, 变更有关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 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相 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如下: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 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明确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 影响会计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