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峰科技(60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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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0 19:46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 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单位或人员。 第三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 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 ...
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0 19:46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法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召集和通知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法务部应当充分 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董事长、被征求意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内幕信息应当严格履行 保密义务。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1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 ...
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0 19:46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 ...
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20 19:46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 作用,加强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 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 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公司设证券法务部,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相关事务,并由董事会秘书 分管。 第二章 选 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 3 个月内聘任董 事 ...
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0 19: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提高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 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 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 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董事会应当 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 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二章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与监督 第四条 证券法务部是负责本 ...
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0 19:46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具体地点在会议 通知中确定。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 的股东(或代理人)额外的经济利益。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 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六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七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公司召开股东会、分配股利、 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召集人确定股 ...
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0 19:46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 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 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 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其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情况下,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 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 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
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0 19:46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 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 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关联交易均应遵循本制度。 1.负责记录和报告关联交易信息; 2.对关联交易的过程进行监督; 1 第四条 关联交易的管理职责 (一)公司证券法务部职责: 1.编制及更新关联方名单; 2.负责对关联交易对象的背景进行调查核实; 3.负责关联交易的对外披 ...
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9:46
公司章程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章 程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二○二五年十月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公司由原新疆雪峰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 为发起人,由原新疆雪峰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 在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0002286626765。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235 万股,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七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 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 ...
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0 19:46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 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 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 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 以及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 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