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峰科技(60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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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0 19:46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公司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 追究。 第四条 公司应当接受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按照《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及本制度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和持 续督导工作。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放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 ...
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0 19:46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 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维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五)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或审计委员会成员)和高级管理 人员; (六)上述部门或单位指定的责任人及责任部门; (七)其他因所任职务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1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时,按 照本制度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 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持有公司 5%以 ...
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0 19:46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 是对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条件和程序向董 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董事、 ...
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10-20 19:46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相 关信息的对外报送及使用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 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分公司、控 股子公司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 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 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及正 在策划或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所涉及的信息。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对外报送的审核管理工作,公司各 有关部门、所属分公司和各子公司或相关人员应依照本制度的规 ...
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0 19:46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 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应当在董事会秘书统一协调安排下,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接待投资 者来访、参加投资 ...
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0 19:46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董事会成员中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5]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8] - 最近36个月内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9] - 最近36个月内无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10] - 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0] - 会计专业需5年以上专业全职工作经验[10] 提名与任期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10] 履职要求 - 获选后30日内向交易所报送资料[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职[15] - 因辞任等致比例不符,60日内补选[16] - 审计、提名等委员会中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9] - 特定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2] - 工作记录等保存十年[22]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23] - 述职报告最迟发通知时披露[24] - 一次接受委托不超两名[24] - 2名及以上因资料问题可联名提延期[27] 费用与培训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8]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津贴,标准经审议并年报披露[28] - 应参加上交所任职资格培训并取证[31] - 首次受聘前至少参加一次,任职后每两年至少一次后续培训[31] 股东定义与制度施行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3]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不任董高股东[33]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施行,修改亦同[33]
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0 19:46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 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 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 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相应的内 部审核程序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 ...
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0 19:46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 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提升科技创新工作有效支持业务发展要求,保障公司科技创新战略的有效 执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公 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科技创新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并由全 ...
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0 19:46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 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 机构,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 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缺陷,应及时向董事会反馈并督促董事会改正 ...
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0 19:4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强化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 有效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监督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其中至 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