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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和生态(605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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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和生态(60506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8:55
投资分类与决策 - 对外投资分短期(不超一年)和长期(超一年)[2] - 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总裁)[6] 审议标准 - 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交易经董事会审议披露[9] - 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11] - 未达标准由总经理(总裁)办公会或子公司自审后报公司[12][13] 投资规定 - 购买股权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标的公司指标计算[13] - 设公司可分期缴资,按协议约定出资额适用规定[13] - 十二个月内同类交易累计计算确定决策程序[13] 投资管控 - 严控自有资金进行证券等衍生产品投资[15] - 投资发展中心保管文件并建档案[16] - 子公司投资达标准应征询意见并通知公司[16] 投资处置 - 特定情况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17][18] - 处置前需分析论证并提交报告,审批同投资[20] 监督管理 - 向被投资单位派人并建报告等制度[22] - 财务管理中心全面核算并获取财务信息[24] - 定期盘点或核对投资资产[25] 信息披露与制度施行 - 公司按规定披露,子公司提供准确信息[27]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施行,董事会解释[30][31]
正和生态(60506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8:55
董事选举制度 - 股东会特定情况采用累积投票制[3] - 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7]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7] 投票规则 - 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13] - 选独董投票权为股份数乘待选独董人数[13] - 选非独董投票权为股份数乘待选非独董人数[13] 当选要求与后续安排 - 当选董事得票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半数[17] - 当选不足有二轮选举或再次召开股东会[18] - 票数相同对候选人进行二轮选举[18]
正和生态(60506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8:53
战略委员会组成 - 至少三名董事,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且为单数[4] - 由董事长等提名并经选举产生[4]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 研究公司长期战略并提建议、检查实施情况[7] 会议规则 - 提前五天通知,经同意可豁免[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通过议案3个工作日内报董事会[15] 资料与记录 - 会前三天提供资料信息[14]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5]
正和生态(60506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8:53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至少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通知应于会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同意可豁免[10] - 公司应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10] - 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0] 委员履职及记录保管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有权撤销其职务[12] - 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13] 规则施行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7]
正和生态(60506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8:5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 效监督,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北京正和恒 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 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 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公司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承担审计委员会的 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 ...
正和生态(60506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8:53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交易,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 合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 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原则, 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 (三)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独立财务顾问。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 ...
正和生态(60506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8:5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 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 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的债务提 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以及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八条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需经董事会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出 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 ...
正和生态(60506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8:5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信息披露质量,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上述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限、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 定的方式公平地向股东、社会公众进行公布,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机构。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以外还包括下列主体: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
正和生态(60506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8:5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制订本工作 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 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规则所称董事是指除独立董事外的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确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至少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
正和生态(605069)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8:5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独董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 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个人的影 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