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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和生态(605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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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和生态(60506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8:53
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除担保)需报告[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除担保)需报告[12]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报告[13]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总资产30%需报告[14]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4]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重大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需关注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关注[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关注[17] 报告时间要求 - 重大事件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报告一次进展[21] - “第一时间”指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事项起2个小时内[30]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相关披露时点的2个交易日内[30] 报告流程 -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对重大事项决策须按权限履行程序,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应上报审议[20]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后,向董事会秘书或办公室预报信息[20] -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应按规定向董事会秘书或办公室报告重大信息进展情况[20] - 发生重大事项,报告人员应第一时间书面报告,情况紧急可先电话上报事后补书面报告[22] - 董事会秘书或办公室收到信息后分析判断是否披露,需披露的经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同意后办理[22]
正和生态(60506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8:53
资金占用制度 - 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 控股股东不得在经营性往来中占用资金[5] 制度执行与监督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需按规定决策[6] - 内审部门至少每季度查资金往来[10] - 会计师审计需出具专项说明[11] 违规处理与生效 - 违规致非经营性占用将被处罚[14] - 关联方占用资金应催还索赔[14]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8]
正和生态(60506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8:5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增强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责任 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 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 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各下属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财务、审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 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实施责任追 ...
正和生态(60506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8:5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 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 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 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 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 门。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 ...
正和生态(605069) - 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8:5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明确公司总经理(总裁)等高级管理 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公司总经理(总裁)的工作行为,确保公司经营层有效运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设计总工程师以及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 中,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由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另行规定。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总裁)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由董 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 1 名,由总经理(总 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总裁)办公会制度,总经理(总裁)通过总经理(总 裁)办公会商议、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总经理(总裁 ...
正和生态(60506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8:5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工作,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及《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 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自 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 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
正和生态(60506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8:5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 使独立董事有效的履行其职责,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 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 ...
正和生态(60506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8:5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 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实信用、规范运作,加深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公司价值最大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 ...
正和生态(605069) -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8 18:5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 度的议案》。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对现有内部治理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 内容包括:(1)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 代替;(2)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3)除前述两类修订外的其它修 订,详情请见附件。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5-054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
正和生态(605069) -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8 18:53
募集资金 - 2021年8月11日公开发行4071.1111万股,每股15.13元,募集资金总额6.16亿元,净额5.29亿元[1] - 截至2025年期初累计项目投入5.06亿元,利息收入净额193.41万元[4] - 2025年1 - 6月项目投入412万元,利息收入净额0.1万元[4] - 截至2025年6月末累计项目投入5.1亿元,利息收入净额193.5万元[4] - 应结余募集资金2066.04万元,实际结余66.04万元,差异2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4] - 募集资金总额为52,881.30万元,本年度投入412.00万元,已累计投入51,008.76万元[24] 项目投入 - 公司战略及管理提升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0.00%,承诺投资3,000.00万元,累计投入1,092.28万元[24] - 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研发能力提升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81.68%,承诺投资16,179.38万元,累计投入4,811.35万元[24] - 信息化建设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48.44%,承诺投资5,062.10万元,累计投入892.71万元[24] - 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0.36%,承诺投资121,000.00万元,累计投入44,212.42万元[24] 资金使用 - 截至2021年8月1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23亿元,后用1.28亿元募集资金置换[10] - 2021年8月24日公司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2,750.42万元[24] - 2023年7月25日公司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7月24日全部归还[25] - 2024年8月14日公司同意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8月13日全部归还[11][25] - 2021年9月23日公司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5] 其他 - 2024年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结项,募集资金专户结存利息38.72元转入相关专户[2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等三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66.04万元[7][8] - 公司战略和管理提升等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17][18] -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8月2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