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和生态(605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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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和生态: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09-18 16:02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 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 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该制度同样适用于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本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
正和生态: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3-09-18 16:02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工作,维护证券 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及《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 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三条规 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 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
正和生态: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09-18 16:02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信息披露质量,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三)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上述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限、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 定的方式公平地向股东、社会公众进行公布,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机构。 (四)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 ...
正和生态: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3-09-18 16:0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 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遴选合 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并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 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主持委员会工作,由委员 ...
正和生态: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2023-09-18 16:02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 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 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资 金管理。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认定 的关联方。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 来适用本制度 ...
正和生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3-09-18 16:02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 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正和恒 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 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 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 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 门。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 ...
正和生态: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09-18 16:02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 尚未届满;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 理与监督,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 ...
正和生态: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3-09-18 16:02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监事的选举,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及《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 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 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 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监事,也可以 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监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监事。 涉及下列情形的,股东大会在董事、监事的选举中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公司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的; (二)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
正和生态(605069)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31 00:00
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16,595,558.13元,同比下降47.8%[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311,698.51元,同比下降272.45%[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0,558,724.43元,同比下降265.98%[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686,367.60元,去年同期为-120,360,817.31元[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17,342,112.88元,同比下降10.85%[12] - 公司总资产为39.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4%[1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76元,同比增加280%[1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76元,同比增加261.9%[1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63%,同比减少10.28个百分点[1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65%,同比减少10.25个百分点[13] - 公司营业收入减少主要由于部分项目未能按时启动招投标,新承接订单减少[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主要由于营业收入减少[13] - 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595,558.13元,同比下降47.80%[30] - 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311,698.51元,同比减少272.45%[30] - 截至2023年上半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达3,950,721,554.87元,同比减少6.40%[3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业绩亏损主要由于主动市场调整和减值损失谨慎计提[3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16,595,558.13元,同比下降47.8%[34] - 营业成本为107,111,825.89元,同比下降16.9%[34] - 销售费用为13,575,172.35元,同比下降43.16%[34] - 管理费用为54,171,275.15元,同比下降7.44%[34] - 财务费用为30,279,146.88元,同比增加348.21%[34] - 研发费用为23,054,158.80元,同比增加35.01%[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686,367.60元,较上年同期有所改善[34]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311,698.51元,较上年同期亏损扩大[35] - 公司2023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为116,595,558.13元,同比下降47.8%[125] - 公司2023年半年度营业总成本为229,081,297.33元,同比下降3.2%[125] - 公司2023年半年度研发费用为23,054,158.80元,同比增长35.0%[126] - 公司2023年半年度净利润为-166,975,995.20元,同比下降294.0%[127] - 公司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311,698.51元,同比下降272.5%[127] - 公司2023年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76元/股,同比下降280.0%[128] - 公司2023年半年度母公司营业收入为101,305,788.13元,同比下降54.4%[129] - 公司2023年半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159,636,483.10元,同比下降247.6%[129] - 2023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686,367.60元,较2022年同期的-120,360,817.31元有所改善[131] - 2023年上半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16,320,102.91元,同比增长33.6%[130] - 2023年上半年公司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82,367,007.68元,同比下降16.8%[131] - 2023年上半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31,140.00元,较2022年同期的99,423,059.27元大幅下降[132] - 2023年上半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565,013.69元,较2022年同期的162,067,043.37元大幅下降[132] - 2023年上半年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9,491,074.72元,较2022年同期的354,161,825.65元大幅下降[132] - 2023年上半年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440,128.53元,较2022年同期的-110,781,701.88元有所改善[133] - 2023年上半年母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91,340.00元,较2022年同期的99,423,059.27元大幅下降[133] - 2023年上半年母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88,341.59元,较2022年同期的6,243,582.41元有所下降[134]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450,024,883.4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6,975,995.20元[135][137]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160,311,698.51元,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135]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未分配利润为172,570,054.5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0,311,698.51元[135][137]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少数股东权益为132,682,770.5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664,296.69元[135][137]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实收资本为211,697,778.0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135][137]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资本公积为855,325,629.49元,与上年同期持平[135][137]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盈余公积为77,748,650.87元,与上年同期持平[135][137] - 公司2023年上半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63,245.19元[135]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446,566,666.8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9,636,483.10元[14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01,766,413.1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9,636,483.10元[14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期末余额为1,286,930,183.77元,较2022年同期减少528,914,604.77元[142]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46,123,230.97元,较2022年同期减少78,692,119.77元[142]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利润分配为-32,568,888.80元,较2022年同期减少32,568,888.80元[143] 业务与市场 - 公司所处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受益于国家政策和“双碳”目标[17] - 2023年上半年,公司面临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投资减缓、地方财政收入和支付能力下降等挑战[17] - 国家出台多项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发展,有望帮助公司缓解经营资金压力[18] - 公司生态环境业务聚焦河湖和海洋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包括大理市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项目、雄安白洋淀唐河入淀口湿地生态保护项目等[20] - 公司海洋生态业务基于生态系统重建恢复生物多样性,典型案例包括莆田·蓝色海湾综合整治项目、广州南沙灵山岛尖外江生态提升EPC项目等[22] - 公司自主研发的“生态管家”产品通过大数据分析与生态管养模型决策降本增效,推动传统养护向数字化管理转型[24] - 公司已取得16项发明专利、70项实用新型专利、47项软件著作权,通过理念创新和技术研发实现技术驱动市场[19] - 公司通过“NbS技术理念-技术体系-创新工艺-创新材料-智慧监测”一体化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生态环境治理系统的一体化方案[26] - 公司具备大型综合类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的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全盘统筹、系统性、顶层设计的服务[26] - 公司通过“DBIFO(设计-建设-智慧-投资-运营)”为核心商业模式,为客户提供系统性生态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19] - 公司自主研发的“典型海岸侵蚀防护与活力海岸构建关键技术”在厦门应用示范,珊瑚礁修复技术在海南省东方市实施[22] - 公司通过“生态管家及公园+”业务,在原有生态智慧化养护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了公园文旅轻运营的业态[24] - 公司通过与国际组织、科研院所、知名企业的合作,具备一批国际顶级的专家顾问资源,核心管理层和设计人员多数具备国际化视野[26] - 公司2023年下半年将重点加强应收账款回款力度,降低减值损失影响[31] - 公司将继续坚持生态环境业务市场布局转向华南及华东区域[32] - 公司将持续加大海洋生态修复业务的开拓,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32] - 公司已取得16项发明专利、70项实用新型专利、47项软件著作权[27] - 公司及子公司拥有多项专业资质,包括城乡规划编制甲级、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等[28]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获得多项国际和国内奖项,包括美国IDA国际设计大奖和DRIVEN x DESIGN柏林设计奖[28][29] - 公司将在2023年下半年加大对海洋生态修复业务的投入和市场开拓[33] - 公司计划通过与区域地方政府投资平台、科研院所成立合资公司,强化根据地市场[33] - 公司对外股权投资主要集中在生态规划设计、技术研究、PPP项目等领域,涉及多个地区的业务拓展[47] - 2023年上半年,公司对未开展业务的厦门正和、福建正和两家子公司进行了工商注销登记[48] - 六盘水正和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PPP业务投资金额为30,926.315万元,持股比例为70%,本期损益影响为-461.3万元[49] - 北京正和恒基国际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827.64万元,净利润为318.61万元[51] - 北京正和恒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420.89万元,净利润为-12.51万元[51] - 正和恒基(深圳)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301.89万元,净利润为11.35万元[51] - 六盘水市正和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总资产为188,822.18万元,净资产为44,711.96万元,净利润为-2,221.43万元[51] - 公司面临宏观经济政策风险,尤其是财政政策调控和地方财政状况对业务拓展和工程款项回收有重大影响[53] - 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大型国有企业凭借资本优势进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领域,加剧了行业竞争[53] - 公司PPP业务风险较高,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下行和文旅行业恢复周期长对项目运营造成不利影响[53] - PPP项目产业运营收入可能因经营环境和运营条件变化而不达预期,影响公司投资回报[54] - 六枝特区PPP项目的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已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但当地财政和债务状况不利变化可能导致政府违约,增加公司长期应收款回收风险或减值损失[54] - 2023年公司应收账款和长期应收账款在资产结构中占比较高,部分重点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收回应收账款,导致计提信用减值金额增加,出现较大额度亏损和资金紧张[54] - 公司优先布局国家级城市群,选择资金来源和付款方式有保障的项目,以降低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风险[54] - 公司执行的单个工程项目规模较大,未来经营活动可能占用大量资金,项目回款受施工进度、结算进度、客户支付能力等因素影响,带来流动性风险[54] - 公司在大理洱海项目中,林草地、湿地等生境空间面积增加82.5%,总碳储量增加2.84万吨[67] - 公司通过生态环境基底打造、生态管家数字赋能、绿色资产盘活运营,助力城市绿色低碳转型[67] - 莆田蓝色海湾项目应用“生态管家”搭建莆田智慧海湾综合管理系统,结合碳汇监测、碳中和推演评估以及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68] - 唐山花海“生态管家”智慧养护管理系统实现了约200万平方米园区精准高效的智慧化绿化养护服务[68] - 嘉善天凝镇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及运维项目涉及7村1镇,共计23条河道,河道整治区域总长为21.6千米[70] - 嘉善天凝镇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通过污染防治、滨水生态缓冲带、底质改良与超过10万平方米的水下森林建设,增强河道稳定性、水体自净能力和生物多样性[70] - 公司围绕碳中和形成了多项软件著作权,包括园区养护碳排放小程序、城市绿地碳收支评估系统、公园碳中和管理系统等[67] - 公司受邀在第二届中国数字碳中和高峰论坛上分享数字生态赋能低碳生活的创新技术与实践经验[68] - 公司宣布将与中国投资协会能源投资专业委员会合作共建“零碳城市·研究院”,开展零碳城市研究与实践工作[68] - 公司与衡宽国际集团合作成立合资公司,专注于生态环境、生态管家、产业运营等领域[100] -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水环境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生态景观建设、生态保护和规划设计服务[144] 股东与股权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71]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调整[72]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75]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并避免关联交易[76]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承诺严格遵守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交易公平公允[77]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承诺若未履行承诺将接受监管措施或处罚,并停止股东分红[78]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履行稳定股价的义务,包括增持股份[79]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承诺在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增持资金金额不少于上一年度现金分红金额的20%[80] - 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为127,536,500股,占总股本的60.24%[100] -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为84,161,278股,占总股本的39.76%[100] - 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3,834户[101] -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8.82%的股份,为最大股东[101] - 张熠君女士持有公司18.17%的股份,其中质押11,000,000股[101] - 北京汇泽恒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3.26%的股份[101] - 深圳市华腾资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76%的股份[102] - 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5%的股份[102] - 万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26%的股份,其中质押2,670,000股[102]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1.00%的股份[102] -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熠君女士为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及北京汇泽恒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103] -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张熠君女士及北京汇泽恒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限售股份将于2024年8月17日解禁[104] 会计与审计 - 公司更换2023年半年度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为70万元(不含税)[82] - 公司2023年半年度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已消除[83] - 公司收入确认采用投入法,根据已完成合同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涉及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110]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的减值按照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涉及管理层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113][114] - 公司货币资金从2022年底的179,604,777.51元减少至2023年6月底的69,312,295.55元[120]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应收账款为1,322,702,035.02元,同比增长14.05%[12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流动资产合计为1,979,401,181.16元,同比下降17.61%[12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非流动资产合计为1,971,320,373.71元,同比增长8.38%[12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短期借款为268,190,000.00元,同比下降4.99%[122]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应付账款为840,508,800.04元,同比下降9.82%[122] - 公司2023年上半年长期借款为905,609,923.85元,同比下降2.74%[122]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317,342,112.88元,同比下降10.84%[123]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货币资金为47,136,854.78元,同比下降62.42%[123] - 公司2023年上半年长期股权投资为361,944,478.16元,同比增长1.36%[124]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流动负债合计为1,471,856,806.77元,同比下降4.74%[124] - 公司财务报表于2023年8月30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145] -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147][149] -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153] - 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155] - 公司在
正和生态: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2023-08-24 16:56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3-041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票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至 8 月 24 日,连续 5 个交易日股价累计涨幅达 61.08%, 累计换手率为 161.74%,市盈率亏损。公司股票短期涨幅较大,换手率较高,可 能存在股价炒作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 投资。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目前不涉及核废水处理的相 关业务。 一、相关风险提示 鉴于近期公司股价波动较大,现对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未发生变化 经公司自查,公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 情况亦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经营秩序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目前不 涉及核废水处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