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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峰科技(68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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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峰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9:11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 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星期四)以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 8 人,实际出席董事会 8 人,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
光峰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友春)
2024-04-26 19:11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友春) 本人作为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法 定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法律诉 讼及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自身在法律领域的专业优势和 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任职基本情况 陈友春,男,1976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获得西南 政法大学和英国诺森比亚大学学士学位、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西南政法大学博 士学位。现任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深圳光峰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鑫荣懋果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 ...
光峰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6 19:11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2 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第 13—16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7-677 号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峰科技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光峰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光峰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光峰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 号)的规定编制《关 ...
光峰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4-26 19:11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2023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情况概述 (一)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事项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 资产贷款、合同融资、并购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 1 公司及子公司 20 ...
光峰科技(688007)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19:11
财务表现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445,039,193.21元,同比下降3.04%[4] -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543,331.11元,同比增长226.21%[4] - 公司研发投入合计为54,022,432.44元,同比下降14.84%[4] - 公司总资产为4,167,616,791.73元,较上年末下降1.25%[4] -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22,945.86元[4] - 公司车载光学业务进入收入贡献期,实现收入4,802.68万元[9] - 公司影院业务整体实现收入1.53亿元,同比增长21%[9] - 公司峰米科技在报告期内亏损同比减少1,469.43万元,降幅为40.12%[9] - 公司期间费用同比下降20.60%,降本增效成果显著[9] - 公司与GDC相关方仲裁事项仍在审理中,法律服务费用为755.93万元[9] - 公司营业总收入为459,012,885.14元,营业总成本为467,714,458.54元,营业利润为7,908,446.65元[17] - 公司净利润为-1,302,447.10元,按经营持续性分类,持续经营净利润为-1,302,447.10元[18] - 公司每股基本收益为0.10元[18]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5,699股,其中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显示,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持股占比最高,为17.24%[10] - 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持有79,762,679股人民币普通股,为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持股最多的股东[10] 资产负债情况 - 公司财报显示,2024年3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合计达到2,885,022,216.32元,其中货币资金为1,295,107,682.52元,应收账款为191,013,153.46元,存货为654,148,641.73元[14]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资产总计为4,220,570,891.16元,较上一季度略有增长[15] - 公司流动负债合计达到973,695,487.77元,较上一季度有所增加[15] 现金流情况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479,034,869.08元,较去年同期下降了18.7%[20]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466,810,076.12元,较去年同期下降了25.3%[20]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32,468,331.40元,较去年同期下降了15.3%[20]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360,785,482.42元,较去年同期下降了12.7%[20]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49,250,610.93元,较去年同期下降了81.5%[21]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30,752,520.84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73.1%[21]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96,941,653.34元,较去年同期下降了176.1%[21]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200,907,242.41元,较去年同期下降了13.2%[21]
光峰科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6 19:11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颁布《准则解释第 17 号》,其中"关于流动负 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 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 执行,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根据上述文件的 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2023 年 10 月 25 日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要求进行会 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 影响,亦不存 ...
光峰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汤谷良)
2024-04-26 19:11
本人作为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法 定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财务管 理及规范运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自身在财会领域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 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 将满六年。因此,自 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 务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汤谷良) 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任职基本情况 汤谷良,男,196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获得财政 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学位。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光峰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9:11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 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星期四)以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 3 人,实际出席监事会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丽晶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 年年 ...
光峰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6 19:11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 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 将另行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公 司 ") 2023 年度 归属 于上市 公司 股东 净 利润为 人民币 103,186,743.5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93,535,832.55元,年末母公司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39,288,806.42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 ...
光峰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6 19:11
公司代码:688007 公司简称:光峰科技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 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 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 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 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