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邦股份(68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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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邦股份(688020) -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
2025-07-22 17:31
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 2022年8月6日向6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92万份,行权价34元/份[5] - 2023年6月16日注销21.20万份,激励对象剩56名,授予170.80万份[9] - 2023年5月26日向18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48万份[5][8] 行权期限与条件 - 行权期限自审批完至2027年7月9日,实际2025年7月28日至2027年7月9日[2] - 2024年6月24日审议通过调整行权价等议案[7] - 2025年6月13日审议通过注销部分期权等议案[7] 可行权情况 - 首次授予第一个可行权期85.40万份,56人可行权,行权价33.6273元/份[10] - 预留授予第一个可行权期22.35万份,15人可行权,行权价33.6273元/份[10] - 首次授予第二个可行权期64万份,43人可行权,行权价33.6273元/份[10] 业绩情况 - 2023年营业收入3.45亿,其他产品营收1.67亿达业绩考核目标[12] 人员行权占比 - 董事长等总计已获128万份,本次可行权64万份,占比50%[20]
方邦股份(688020) -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5-07-03 17:46
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 2022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85.40万份,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行权573,748股,占比67.18%[2] - 2022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22.35万份,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行权47,500股,占比31.58%[2] - 2025年4 - 6月,首次授予部分累计行权73,750股[10] - 2025年4 - 6月,预留授予部分累计行权15,000股[11] 行权人数与股份变动 - 2025年二季度首次授予可行权46人,15人参与行权[11] - 2025年二季度预留授予可行权14人,1人参与行权[11] - 2025年二季度行权且完成登记的股票上市流通88,750股[12] - 截至2025年3月31日,股份总计80,742,998股,3 - 6月变动88,750股[1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股份总计80,831,748股[14] 募集资金与影响 - 2025年二季度行权获募集资金3,005,507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5] - 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16]
方邦股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5 18:17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5月9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676元 [1][2] - 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430,733股后的股本80,317,265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000,000元(含税) [2] - 分配形式仅为现金分红,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红股 [2] 差异化分红计算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减去虚拟分派现金红利0.18576元/股 [3]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因未进行送股或转增股本 [3]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通过参与分配股本总数80,317,265股与总股本80,747,998股的比例折算得出 [3] 实施时间节点 -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具体日期未在公告中披露 [1]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并调整每股比例 [2] 红利派发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系统派发至指定交易股东账户 [3] - 广州力加电子等特定股东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4] 税收政策差异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税,1年内按持股时长适用10%或20%税率 [5][6]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发0.16808元 [7]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红利以人民币派发 [7]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纳税,每股实发0.18676元 [7]
方邦股份: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5 18:17
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送达全体监事 [1] - 会议由监事喻建国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其中监事崔成强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 [1] - 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1] 股票期权注销决议 - 公司因13名首次授予和3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或即将离职,以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决定注销43.75万份股票期权 [1] - 本次注销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1] - 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股票期权行权决议 - 监事会核查认为46名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 [2] -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可在规定行权期内自主行权 [2]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激励计划权益价格调整 - 鉴于公司拟实施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同意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价格进行调整 [3] - 调整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 [3]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方邦股份: 信达关于方邦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首次及预留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15 18:17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33.8141元/份调整为33.6273元/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5.94元/股调整为25.7532元/股,调整原因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派息[6][7][8] - 调整方法采用公式P=P0-V,其中P0为调整前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0.18676元[8] - 调整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6][8] 股票期权注销 - 注销涉及21.4万份首次授予和3.4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原因为1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3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离职[9] - 另注销18.95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因2024年度业绩未达考核目标[10] - 总注销数量为43.75万份,符合《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规定[10] 行权条件成就 - 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将于2025年7月10日届满[10][11] - 行权条件满足:公司未出现财务报告否定意见、激励对象未受监管处罚、2023年除屏蔽膜和锂电铜箔外其他产品营业收入达1.67亿元(超目标值6,000万元)[12][13] - 4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为"优秀/良好"或"合格",可行权比例为100%[13][14] 公司治理程序 - 本次调整、注销及行权事项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取得股东大会授权[4][5][6] - 公司需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公告相关决议文件及行权进展[14][16]
方邦股份: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6-15 18:17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 行权期为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可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50% [8][9]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2年7月11日 等待期将于2025年7月10日届满 本次行权有效日期为2025年7月11日-2027年7月9日 [8][13] - 本次可行权数量为64万份 行权价格为33.6273元/份 涉及43名激励对象 [13] 行权条件达成情况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A(行权系数100%)要求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亿元或除屏蔽膜和锂电铜箔以外的其他产品营业收入不低于6000万元 实际2023年除屏蔽膜和锂电铜箔以外的其他产品营业收入达1.67亿元 满足100%行权条件 [11][12] -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评级为"优秀/良好"或"合格"的可行权比例为100% 43名激励对象本期考核评级均为100% [12] - 13名已离职或即将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涉21.4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13] 激励计划审批程序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 [5] - 2022年6月8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 - 2022年7月11日完成首次授予 向68名激励对象授予192万份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34元/份 [7] 激励对象构成 - 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 [14]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39人获授92万份 本次可行权46万份 占获授数量的50% [15] - 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已聘请华泰证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14]
方邦股份: 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5 18:17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2022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3.8141元/份调整为33.6273元/份,下调幅度0.1868元/份 [1][7]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5.94元/股调整为25.7532元/股,下调幅度0.1868元/股 [1][7] - 调整原因系公司实施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676元(含税) [6][7] 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出具肯定意见 [1][2]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了草案审议、公示及自查程序,监事会未收到异议 [4][5] - 本次价格调整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8] 财务及运营影响 - 本次调整基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属合规性操作 [7][8] - 调整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500万元(含税),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8031.7万股为基数 [6] - 公司明确本次调整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8] 监督机构意见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激励计划条款 [8] - 监事会核查确认调整符合股东大会授权及草案规定 [8]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支持调整的合规性 [9]
方邦股份: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5 18:17
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 公司拟注销43 75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其中因13名首次授予和3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离职注销24 8万份 因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未达业绩考核目标注销18 95万份 [4] - 注销依据为《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离职人员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 且2024年度预留部分未达成业绩考核目标 [4] 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 本次注销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合规性意见 [1][5] - 前期激励计划已通过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并完成首次授予68名对象192万份期权(行权价34元/份)及预留授予程序 [2][3] 对公司影响 - 注销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均确认 注销不影响2022年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5] 法律程序合规性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确认本次注销已取得必要授权 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要求 [5] - 公司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公告及法律意见书等 [6]
方邦股份: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5 18:17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安排 -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有效期为2025年7月11日至2027年7月9日 [1] - 本次可行权数量为64万份,行权价格为33.6273元/份,涉及43名激励对象 [1][2] - 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已聘请华泰证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2] 激励对象变动情况 - 原激励计划中1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即将离职不符合条件,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1.4万份股票期权 [1] - 剩余激励对象中,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39人可行权46万份,占其获授期权数量的50% [2] - 总计可行权数量64万份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128万份的50% [2] 行权相关调整机制 - 若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事项,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1][2] - 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上市交易 [2] -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自主行权情况等信息 [3]
方邦股份(688020) -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5-06-15 17:45
激励计划授予 - 2022年8月6日向6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92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34元/份[4] - 2023年5月26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授予预留股票期权议案[4] 期权注销 - 因激励对象离职等注销43.75万份已获授未行权股票期权[7] 时间节点 - 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2025年7月10日届满[12] 审议情况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注销事项[7] - 2022 - 2025年多时间点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相关议案[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