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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日新材(688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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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日新材(688199) - 2020 Q2 - 季度财报
2020-08-29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8.82%至4.826亿元人民币[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58.51%至7519万元人民币[1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69.84%至5422万元人民币[18]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69.23%至0.68元/股[19] - 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下降69.23%至0.68元/股[19] -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77.63%至0.49元/股[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18.12个百分点至2.78%[19] -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18.74个百分点至2.00%[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58.51%[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69.84%[20] -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减少69.23%[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减少77.63%[20] - 公司完成营业收入482,639,508.26元[70] - 公司实现净利润75,177,448.56元[70]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8.82%至4.826亿元,主要因光引发剂价格回落及市场需求减弱[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58.51%至7,519万元人民币[9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下降0.77个百分点至3.59%[19]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22.92%至3.58亿元,与收入减少同步[93]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125.72%至-179.94万元,因存款利息增加及贷款利息减少[92][93]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49.64%至1732.75万元,因疫情导致项目进度滞后[92][93]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22.58%至9534万元人民币[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22.58%[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22.58%至9533.86万元,因税费支付减少[92][93]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转为正流入4.509亿元,因结构性存款到期[94]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同比大幅增长708.64%至7.868亿元,主要因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97] - 交易性金融资产新增6.843亿元,因募集资金用于理财[97] - 应收账款同比下降27.77%至1.815亿元[97] - 短期借款同比下降13.38%至2.111亿元[98] - 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6.709亿元,期末余额6.843亿元,对当期利润产生正影响1914.51万元[102] - 应收款项融资减少4003.91万元,期末余额1099.66万元[10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465.49万元,期末余额3416.32万元[102] - 受限资产总额2837.91万元,其中货币资金600万元为票据保证金[103] 业务与市场地位 - 公司光引发剂业务市场占有率约30%[26] - 公司光引发剂业务市场占有率约30%[41] - 中国光固化产品使用比例仍远低于发达国家[36] - 国家政策限制溶剂型涂料发展促进UV涂料比例提升[38] - 中国已成为世界最主要光引发剂生产和出口国[39] - UV LED技术相比传统汞灯更节能且使用寿命更长[44] - 大分子光引发剂因低毒性和低迁移性优点,在食品药品包装油墨中的应用趋势增强[45] - 阳离子光引发剂体系具有抗氧阻聚和低收缩特性,可与自由基固化体系互补发展[45] - 行业趋势要求生产商从单纯生产转变为提供光固化技术解决方案[46] - 下游客户认证需长期严格考察质量/供货/环保等指标[64] 研发与技术能力 - 公司拥有专利52项其中发明专利45项实用新型7项[41] - 公司主持2项参与7项行业标准编制(光引发剂行业共11项)[41] - 公司具备十余种光引发剂规模化生产能力包括184/TPO/1173/907/369/DETX/ITX等[41] - 研发投入总额为1732.7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59%[51] - 报告期内获得授权专利4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1项[50] - 公司开发了替代907的新型光引发剂707,其性能接近907且符合法规要求[49] - 公司开发了TX类大分子光引发剂生产工艺,产品为固体粉末颗粒,满足食品包装低迁移要求[49] - 公司采用酸-酸一步连续法合成1173、184酮,取代传统两步间歇反应,减少易燃易爆原料使用[48] - 公司实现1173、184氯化碱解工艺的自动化生产技术,提升生产效率和设备产能[49] - 公司研发UV LED光引发剂复配技术,开发出适用于浅色油墨和木器涂料的产品[49] - 研发投入聚焦光引发剂复配技术及与树脂/单体结合应用[65] - 公司已取得发明专利45项及实用新型专利7项[73] - 报告期内获得授权专利4项(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1项)[71] - 具备184/TPO/1173/907/369/DETX/ITX等十余种光引发剂规模化生产能力[62] 生产基地与产能布局 - 公司构建湖南山东江苏三个现代化生产基地[32] - 对184/TPO/1173/907等主流品种实现在两个以上基地生产[32] - 构建湖南怀化/山东滨州/江苏常州三大生产基地[63] - 新建山东东营/内蒙古赤峰生产基地强化1173/184/TPO等产品供应[63] - 核心光引发剂品种实现在两个以上基地生产[63] 子公司与投资表现 - 控股子公司湖南久日净利润5208.23万元,营业收入1.857亿元[104] - 参股公司久兴绿能净亏损0.31万元,瑞兴投资净利润75.34万元[105] - 东营久日净亏损40.20万元,内蒙古久日净亏损63.14万元(均为在建子公司)[104] - 以0对价收购大晶新材100%股权,拟注入资金5300万元支持光刻胶项目[108] - 大晶新材在建千吨级光刻胶项目,大晶信息在建600吨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108] 诉讼与或有事项 - 潜在诉讼赔偿金额约4,897.54万元人民币,占2019年利润总额16.47%[88] - 潜在赔偿金额占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84%[88] - 潜在赔偿金额占2019年销售商品收到现金4.53%[88] - 意大利供应商诉讼索赔金额459.61万欧元[86] - 供应商反诉索赔金额600.94万欧元[86] - 公司向意大利米兰上诉法院提起上诉索赔金额为459.61万欧元[150][151] - 供应商Caffaro反诉要求公司赔偿600.94万欧元[152] - 若全额赔偿600.94万欧元约合人民币4,897.54万元(按汇率8.1498计算)[153] - 潜在赔偿额占公司2019年利润总额16.47%[153] - 潜在赔偿额占2019年末归母净资产1.84%[153] - 潜在赔偿额占2019年销售商品收到现金4.53%[153] - 米兰上诉法院首次听审定于2020年11月11日因疫情延期[152] - 公司代理律所认为胜诉可能性极高[152] - 一审法院2019年11月判决驳回双方索赔要求[152] - 公司认为该或有事项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极低[153] -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涉及金额以欧元为单位[149] - 公司诉讼仲裁事项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或存在后续进展[149]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为6,002,082.22元[23] - 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及处置收益为21,899,282.81元[23]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5,960,081.15元[23]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金额为20,970,485.20元[23] 股份与股东结构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207,267股至84,140,020股占比75.65%[195]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增加1,207,267股至27,086,780股占比24.35%[195] - 国有法人持股增加356,000股至6,062,489股占比5.45%[195] - 网下配售限售股1,141,467股于2020年5月6日解除限售[196][199]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2,576户[200]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户[200] - 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不适用披露[200] 承诺与股份锁定 -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国锋、王立新承诺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15] - 赵国锋、王立新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15] - 山东圣丰投资有限公司等股东承诺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1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上市后一年内不转让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16] - 核心技术人员承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18] - 核心技术人员承诺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118] - 所有承诺方均声明在报告期内严格履行承诺义务[115][116][118] - 股份锁定期限触发特定股价条件时可自动延长6个月[115][116] - 承诺内容明确包含适用除权除息后价格调整条款[115][116] - 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合法途径[118] - 解敏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19] - 解敏雨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19]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进行股份减持[121] - 寇福平等五人承诺锁定期满后四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122] - 公司股东新增股份自2019年3月7日起三年内限售[147] 股价稳定与回购承诺 - 公司承诺上市后三年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122]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上限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125]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25] - 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年度薪酬总额(税后)30%或分红金额(税后)20%中的较高者[126] - 实际控制人同一会计年度累计增持资金不超过上年度薪酬总额(税后)60%或分红金额(税后)20%中的较高者[126] - 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126]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年度税后薪酬30%且不超过薪酬总额[127]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27]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需在股东大会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完毕[124] - 股份回购方案需在董事会审议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股东大会[125] - 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需在公告后30日内实施完毕[126] - 实际控制人未履行增持义务时需支付现金补偿公式为单次最低增持金额减去实际增持金额[128] - 董事及高管未履行增持义务时现金补偿金额为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减去实际增持金额[130] - 未领薪董事违反增持承诺时现金补偿金额为上年度董事平均薪酬的30%减去实际增持金额[130] - 公司有权扣减未履行增持义务实际控制人的分红款项[128] - 公司有权扣减未履行增持义务董事及高管的薪酬款项[130] - 违反增持承诺的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将被限制转让[128][130] - 董事高管严重违反增持义务可能被股东大会更换或董事会解聘[130] - 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条件为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预案规定标准[131] - 现金补偿计算中若存在实际增持金额需从补偿基数中扣除[128][130] - 承诺生效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有效期至公司上市后三年内[131] - 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违反承诺需支付现金补偿 补偿金额为上年度董事薪酬平均金额的30%减去实际增持金额[133] - 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时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33] - 股份回购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133] - 股份回购股东大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3] - 回购价格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及发行价格[134] - 前1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交易总额除以交易总量[134] - 公司招股说明书问题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并优先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134] - 控股股东赵国锋王立新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问题将回购全部新股及原限售股份[134] -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督促公司履行股份回购程序[136] 公司治理与未来策略 - 公司承诺拓展销售渠道提升直销业务占比实现营业收入可持续增长[136] - 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突破产能限制并提升研发能力[137] - 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以提高运营效率并降低成本[137] - 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137] -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137] - 控股股东承诺不越权干预经营且不侵占公司利益[137] - 全体董事及高管承诺不以不公平条件输送利益[139] - 公司承诺严格执行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139] - 控股股东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39] - 公司及全体董监高对申请文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41] - 公司建立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机制[141] -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承诺未履行时停止领取分红薪酬津贴10个交易日内[142]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未履行时停止领取股东分红10个交易日内[144] - 未履行承诺获得收益需在30日内上缴公司指定账户[142][144] - 凌景华等15名人员承诺未履行时停止领取股东分红10个交易日内[144] - 所有承诺方需在未履行时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142][144] - 非不可抗力原因未履行承诺需承担赔偿责任[142][144] - 不可抗力原因未履行需提出最小化投资者损失方案[142][144] - 承诺约束措施自2019年4月12日起长期有效[144] - 股份转让限制除司法裁判或保护投资者利益情形外不得转让[142][144] - 承诺方自愿接受监管机构及社会公众监督[142][144] - 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149] - 公司股东赵国锋等承诺长期避免同业竞争行为[146] - 股东赵国锋等承诺不向竞争对手提供专有技术或商业信息[146] - 未履行承诺股东需在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分红[145] - 未履行承诺所获收益需在30日内上缴公司[145] - 股东承诺优先向公司出售竞争性资产或业务[146] - 股东承诺通过停止生产/转让资产等方式消除同业竞争[146] 税务与外汇风险 - 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所得税优惠税率[78] - 出口业务受汇率波动影响[77] - 出口退税政策变动可能增加外销成本[78] 环保与安全合规 - 公司子公司山东久日被列为2019年滨州市重点排污单位,涉及大气(VOCs)和土壤类别[169] -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共支出对外扶贫款1.5万元人民币[163][165][166] - 扶贫款主要用于子公司常州久日结对帮扶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岳阳村[163][166] - 公司子公司常州久日被列为2020年常州市重点排污单位,涉及大气环境和土壤环境类别[172] - 公司子公司湖南久日被列为2020年湖南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排污单位[173] - 废气排放口DA001监测二氧化硫、甲醇、苯、氮氧化物、正己烷、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和甲苯,全部达标[172] - 废水排放口DW001监测PH、COD、苯、甲苯、氨氮、苯胺类、全盐量和悬浮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172] - 湖南久日1废气排气筒监测苯、氯化氢、VOCs、氯气和臭气浓度,执行DB12/524-2014标准[174] - 湖南久日污水总排口监测PH、COD、BOD、氨氮、总磷和悬浮物,执行GB8978-1996三级标准[175] - 湖南久日土壤总排口监测pH、铬、汞、砷、镍、锌、铜、铅和镉,执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限值[175] - 所有报告期内子公司未受到环保部门处罚[172][173] - 山东久日拥有10套污染治理设施全部达标并正常运行包括一至六车间尾气
久日新材(688199) - 2020 Q1 - 季度财报
2020-04-28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2.3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2.17%[5]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2.17%至2.38亿元,受疫情影响产品价格下降[13] - 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42.2%至2.375亿元(2019年同期:4.107亿元)[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90.79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5.71%[5] - 净利润同比下降75.72%至2289.98万元,因收入减少且成本费用增加[13] - 净利润同比下降75.7%至2,290万元(2019年同期:9,430万元)[31] -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254.45万元,同比下降107.7%[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11.22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4.89%[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1元/股,同比下降82.05%[5]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82.1%至0.21元/股(2019年同期:1.17元/股)[3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85%,同比下降10.26个百分点[5]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80%,同比下降1.24个百分点[5] - 研发费用减少60.01%至664.27万元,因疫情导致研发项目滞后[13]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60.0%至664万元(2019年同期:1,661万元)[30]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70.7%,从713.00万元降至208.97万元[34]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22.3%至1.843亿元(2019年同期:2.371亿元)[30]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55.6%,从302.48万元降至134.20万元[34] - 应付职工薪酬减少66.73%至694.14万元,因发放上年年终奖[13] - 财务费用由支出679万元转为收入58万元,主要因利息收入增至190万元[30] - 利息收入大幅增长1,940.9%,从8.99万元增至183.54万元[34]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88.05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342.25%[5]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长342.25%至5288.05万元,因应收票据到期解付增加[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88.05万元,同比增长342.3%[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81.1%,从-83.3百万元改善至-15.8百万元[4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731.80万元,去年同期为-3,490.73万元[3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改善至171.5百万元,主要因收回投资收到470.0百万元[4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29.6%,从2.78亿元降至1.95亿元[3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51.1%,从175.1百万元降至85.7百万元[4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下降64.6%,从250.4百万元降至88.7百万元[40] - 投资支付现金4亿元,同比增长1,900%[3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40亿元,较期初增长60.6%[3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增长1835.7%,从19.2百万元增至372.5百万元[41]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增加58.42%至4.5亿元,主要因理财资金部分收回[12] - 货币资金从2019年末的2.84亿元增长至2020年3月末的4.50亿元,增幅58.4%[21] - 母公司货币资金从2019年末的2.27亿元增长至2020年3月末的3.82亿元,增幅68.4%[25] - 交易性金融资产从2019年末的13.55亿元下降至2020年3月末的10.92亿元,减少19.4%[21] - 交易性金融资产保持稳定为1,355.2百万元,占总资产比重45.6%[42] - 应收账款从2019年末的1.87亿元增长至2020年3月末的2.00亿元,增幅7.1%[21] - 应收账款保持187.2百万元,与期初持平[42] - 存货从2019年末的2.96亿元下降至2020年3月末的2.53亿元,减少14.3%[21] - 存货保持295.6百万元,与期初持平[42] - 其他流动资产激增1703.57%至2.12亿元,因办理2亿元收益凭证[12] - 其他流动资产从2019年末的1175万元大幅增长至2020年3月末的2.12亿元,增幅1704%[21] - 短期借款增长80.12%至2亿元,为补充流动资金[12] - 短期借款从2019年末的1.11亿元增长至2020年3月末的2.00亿元,增幅80.1%[22] - 短期借款保持111.1百万元,与期初持平[43] - 应付职工薪酬从2019年末的2087万元下降至2020年3月末的694万元,减少66.7%[2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从2019年末的3939万元下降至2020年3月末的1338万元,减少66.0%[22] - 长期应付款下降93.36%至62.41万元,因归还部分融资租赁款[13] - 流动负债合计减少23.8%至2.276亿元(期初:2.987亿元)[2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长210.1%至242万元(期初:78万元)[27] - 未分配利润从2019年末的4.81亿元增长至2020年3月末的5.04亿元,增幅4.8%[23] - 未分配利润减少2.2%至1.153亿元(期初:1.179亿元)[27] - 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882,300.18元,负债结构发生变化[43] 非经常性损益及特殊项目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收益为1156.08万元人民币[8]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017.49万元,去年同期为0元[34] - 营业外支出增长646.26%至185.81万元,主要因疫情捐款[13] - 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大幅增至321万元(2019年同期:43元)[31] 其他财务数据 - 总资产为30.1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49%[5] -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13,073户[10] - 货币资金为2.27亿元人民币[46]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3.55亿元人民币[46] - 应收账款为1.91亿元人民币[46] - 流动资产合计为19.52亿元人民币[47] - 长期股权投资为5.53亿元人民币[47] - 资产总计为26.00亿元人民币[47] - 短期借款为5005.59万元人民币[47] - 应付账款为2.41亿元人民币[47] - 负债合计为3.00亿元人民币[48] - 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3.00亿元人民币[48]
久日新材(688199) - 2019 Q4 - 年度财报
2020-04-18 00: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同比) - 营业收入为13.35亿元,同比增长32.80%[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9亿元,同比增长41.36%[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4亿元,同比增长21.35%[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6.67亿元,同比增长239.66%[21] - 总资产为29.74亿元,同比增长141.44%[21] - 基本每股收益为2.85元/股,同比增长28.96%[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1.60%,同比减少3.61个百分点[22]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97%,同比增加0.67个百分点[22] - 公司全年完成营业收入1,334,866,139.24元,同比增长32.80%[72] - 公司实现净利润248,573,020.81元,同比增长41.29%[72] - 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为13.3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2.80%[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1.36%[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35%[9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21.35%至1.539亿元[111] 成本和费用(同比) - 营业成本为8.3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5.00%[96][98] - 销售费用为4399.09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8.41%[95][98] - 研发费用为6635.6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3.60%[95][98] - 光固化材料总成本同比增长34.99%至8.3478亿元,其中直接材料成本占比79.05%达6.599亿元[103][104] - 光引发剂产品直接材料成本同比增长37.17%至6.300亿元,占总成本75.46%[104] - 销售费用同比大幅增长58.41%至4399万元,主要因销售增长带动运杂费增加[110]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53.60%至6636万元,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110] 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要产品为光引发剂,包括TPO、1173、184、TPO-L、ITX、DETX、907、369等型号[10][11] - 公司光引发剂业务市场占有率约30%,为全国最大生产供应商[31] - 公司光引发剂业务市场占有率约30%[42] - 公司是全国产量最大、品种最全的光引发剂生产供应商[122][123] - 公司主要光引发剂产品包括184、TPO、1173、907、DETX、ITX、369等[125] - 光引发剂产品营业收入为13.0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5.64%[98] - 光引发剂产量为12815.81吨,同比增长25.45%;销量为14097.17吨,同比增长27.22%[101] - 公司光固化材料业务营业收入133,432.34万元,毛利率37.44%[140] - 公司具备十余种光引发剂的规模化生产能力,产品线最为齐全[65] - 公司开发出新型光引发剂产品包括大分子类1508、907替代品707、烟包油墨专用1212和369-V[129] - 公司开发LED专用引发剂包括2810、2806、2776、3124等[129] - 公司具备开发特殊规格产品能力如低氯1173和184、高纯DETX、低钠离子369[129] 地区表现 - 公司境内营业收入66,898.58万元同比增长21.61%,境外营业收入66,533.76万元同比增长46.39%[143] - 境外营业收入为6.6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6.39%[98] 研发与技术 - 研发投入总额为66,356,568.65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4.97%[52] - 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64人,占公司总人数比例为16.43%[53] - 新申请专利8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50] - 获得授权发明专利7项,涉及UV-LED光引发剂和光固化技术等领域[50] -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授权专利7项,均为发明专利[73] - 公司已取得发明专利42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及多项非专利技术[77] - 公司拥有发明专利42项和实用新型专利6项[42] - 公司主持2项并参与7项行业标准编制(光引发剂行业共11项)[42] - 公司拥有专利48项,其中发明专利42项,实用新型6项[62] - 公司主持2项、参与7项行业标准的编制(行业共11项)[62] - 公司研发出一锅法合成TPO工艺,工序简单且综合成本低[126] - 公司开发出新型替代品707及生产工艺,性能接近907且符合法规要求[49] - 公司开发出适合浅色油墨和木器涂料使用的UV LED光引发剂复配技术[49] - 公司通过工艺优化实现1173、184酮生产连续化和自动化,达到本质安全[49] - 公司研发的低氯控制技术可生产出高品质低氯产品[49] 生产与供应链 - 公司构建湖南、山东、江苏三大生产基地,对主流产品实行多基地生产保障供应[36] -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模式,结合销售计划和库存情况制定生产计划[36] - 原材料采购实行集中管理,按月制定采购计划并严格执行供应商准入流程[35] - 公司实现主要光引发剂品种有两个工厂同时生产[43] - 公司构建湖南怀化、山东滨州、江苏常州三个现代化生产基地[66] - 公司正在新建或拟建山东东营、内蒙古赤峰、宁夏中卫三个生产基地[66] - 主要厂区设计产能14075吨,产能利用率87.36%[136] - 东营久日设计产能87000吨,产能利用率0%,在建投资1250万元预计2022年12月完工[136] - 原材料二苯基氯化膦采购1912.85吨价格同比上涨5.05%,二硫代二苯甲酸采购398.53吨价格同比上涨22.42%[138] - 原材料异丁酸采购2069.62吨价格同比下降25.55%,环己甲酸采购3181.80吨价格同比下降2.00%[138]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比22.94%达3.0616亿元,其中最大客户占比11.13%[105][106]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占比20.96%达1.8975亿元,最大供应商占比4.72%[107][109]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2020年产品策略包括加大特种光引发剂产品开发力度,如大分子光引发剂、UV LED用光引发剂和阳离子光引发剂[156] - 公司技术策略包括对核心产品1173、184、TPO、907、369等进行工艺和流程优化以降低成本[158] - 公司计划提升直销业务占比以实现营业收入可持续增长[187] - 公司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突破产能限制并提升研发能力[188] - 公司承诺加强募集资金在计划、使用、核算和风险防范方面的管理[188] - 公司计划通过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降低运营成本[188] - 公司承诺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188] 行业与市场趋势 - 光引发剂是光固化材料核心原材料,广泛应用于木器涂装、PCB油墨、3D打印等环保领域[31][38] - 光固化技术具备"5E"特性:环保、高效、节能、适应性强、经济[38] - 中国光固化产品使用比例低于发达国家,市场增长潜力巨大[39] - 中国已成为世界最主要光引发剂生产和出口国[40] - 国家政策限制VOC排放推动UV涂料需求增长[40] - UV LED技术相比传统汞灯节能且使用寿命更长[45] - 水性UV固化材料VOCs含量更低[45] - 大分子光引发剂因低迁移性成为行业发展趋势[46] - 阳离子光引发剂具有抗氧阻聚和低收缩特性[46] - 光固化材料应用领域涵盖木器涂装、塑料制品涂装、装饰建材、纸张印刷、包装印刷、汽车部件、电子涂装、PCB制造、光纤制造和3D打印[122] 风险因素 - 公司存在前瞻性陈述风险,未来计划及发展战略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6] - 公司出口业务占一定比重,面临汇率波动及出口退税政策变化风险[81][82] - 公司生产涉及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化工工艺,存在安全生产风险[83] - 环保政策趋严可能导致公司增加环保投入或面临停限产风险[85] - 光引发剂产品价格自2017年下半年上涨后因产能释放出现下降[86] - 研发投入持续加大但面临技术迭代及市场竞争加剧风险[77][80] - 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导致管理体系面临复杂化挑战[79] - 潜在诉讼赔偿金额最高为4631.02万元人民币,占2019年利润总额的15.58%[91] 项目投资与进展 - 1801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为400万元人民币,本期投入154万元人民币,累计投入342.81万元人民币,完成度达85.70%[54] - 阳离子及光敏剂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为950万元人民币,本期投入141.5万元人民币,累计投入456.9万元人民币,完成度达48.09%[54] - 1901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为620万元人民币,本期投入247.95万元人民币,累计投入519.75万元人民币,完成度达83.83%[54] - 3D打印光敏树脂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为300万元人民币,本期及累计均投入58.74万元人民币,完成度达19.58%[54] - 1104工艺优化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为840万元人民币,本期投入564.84万元人民币,累计投入875.78万元人民币,超支完成达104.26%[56] - 907工艺优化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为1,060万元人民币,本期投入177.48万元人民币,累计投入814.8万元人民币,完成度达76.87%[56] - DETX工艺优化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为960万元人民币,本期投入213.98万元人民币,累计投入633.13万元人民币,完成度达65.95%[56] - 369工艺优化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为640万元人民币,本期投入221.23万元人民币,累计投入584.8万元人民币,完成度达91.38%[56] - ITX工艺优化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为510万元人民币,本期投入232.75万元人民币,累计投入557.64万元人民币,超支完成达109.35%[56] - 公司认购海河博弘基金出资份额9,900.00万元,占总认缴资本19.80%[148] - 公司以1,980.00万元购买辐射固化单体生产线设备[149] 子公司与参股公司表现 - 主要控股子公司山东久日总资产为3.42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3.02亿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3.25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7680.69万元人民币[151] - 主要控股子公司湖南久日总资产为4.4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3.57亿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4.85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07亿元人民币[152] - 主要控股子公司常州久日总资产为1.7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12亿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3.15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052.62万元人民币[151] - 主要控股子公司香港久日总资产为7783.8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375.77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2.19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377.87万元人民币[152] - 主要参股公司久兴绿能持股比例为40%,总资产为304.0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311.9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8.02万元人民币[152] - 主要参股公司瑞兴投资持股比例为40%,总资产为1658.5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610.2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01.51万元人民币[153] - 三家子公司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天津久日、常州久日、湖南久日)[82] 资产与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同比增长81.19%至2.841亿元,占总资产9.55%[112] - 交易性金融资产新增13.552亿元,主要来自募集资金理财[112] - 应收票据同比减少100%,应收账款增长18.64%至1.872亿元[112]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较上期期末增长81.19%,主要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募集资金[113][114] - 存货期末金额为295,575,038.49元,较上期增长38.65%,因市场需求增加备货[113][114] - 在建工程期末金额为96,366,098.54元,较上期增长96.30%,因多个技改及生产线项目投入增加[115] - 短期借款期末金额为111,070,581.95元,较上期减少35.77%,因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借款规模缩减[115] - 应付账款期末金额为103,965,318.80元,较上期增长44.96%,因采购备货量及工程设备应付款增加[115] - 应交税费期末金额为4,071,397.12元,较上期减少84.98%,因增值税进项税增加及四季度利润减少[116] - 长期应付款期末金额为9,404,655.41元,较上期减少79.36%,因部分融资租赁款到期归还[116]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金额为11,750,717.13元,较上期增长578.04%,因增值税留抵及预缴所得税因素[114][115] - 固定资产中279,737,820.58元资产受限,包括抵押借款及融资租赁[117] - 预收款项期末金额为882,300.18元,较上期减少83.56%,因市场供需趋于平稳[116]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13.55亿元人民币,当期变动为13.55亿元人民币,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为537.45万元人民币[150]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14.36亿元人民币,当期变动为14.36亿元人民币[150] 利润分配与股东回报 -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0元(含税)[5] - 2019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人民币[165] - 2019年现金分红总额为111,226,800元人民币[165] - 2019年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比例为44.73%[165] - 2018年现金分红总额为125,130,000元人民币[165] - 2018年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比例为71.13%[165] - 2017年现金分红总额为15,894,000元人民币[165] - 2017年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比例为31.42%[165] - 现金分红条件要求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63] - 重大投资计划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162] - 利润分配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63] 公司治理与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国锋、王立新承诺自2019年4月12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67] - 赵国锋、王立新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67] - 山东圣丰投资等股东承诺自2019年4月12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68] - 山东圣丰投资等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68] - 公司董监高承诺自2019年4月12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68] - 公司董监高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25%[168] - 所有承诺方均声明若监管要求变化将自动适用新规[167][168] - 所有承诺在报告期内均得到及时严格履行[167][168] - 核心技术人员股份锁定期为上市后12个月及离职后6个月[170] - 核心技术人员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持股总数的25%[170]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72]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25%[172] - 违反减持承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72][172] - 股东减持需遵守证监会[2017]9号公告及上交所减持实施细则[172] - 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172] - 股份变动需及时向公司申报持股数量及变动情况[172] - 深圳创新投资集团锁定期满后可依法减持[172] - 除权除息情况下发行价将相应调整[172]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将触发股价稳定措施[175] -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176]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76] - 公司单次回购资金不超过上年度归母净利润5%[176]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总股本1%[176] - 控股股东及董监高锁定期满后四年内每年减持比例不超过上市时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25%[174] - 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174] - 违反减持承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74] - 实际控制人赵国锋和王立新被纳入股价稳定责任主体[175] - 股价稳定措施按利润分配/转增股本、公司回购、实际控制人增持顺序实施[175][176] - 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年度薪酬总额税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