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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华发(0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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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华发A(000020) - 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12-09 20:01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1] - 审计费用合计不超55万元[8] - 议案待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9] 大信相关数据 - 截至2024年底从业人员3945人,合伙人175人,注会1031人[3] - 2024年业务收入15.75亿,审计13.78亿,证券4.05亿[3] - 2024年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平均资产195.44亿,收费2.82亿[3] - 职业保险与风险基金超2亿,近三年诉讼426.31万已履行[3] - 截至2024年底近三年受处罚监管处分多次[4]
深华发A(00002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12-09 20:01
董事会换届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10月任期届满,12月8日提请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换届议案[1] - 第十二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中秋、陆阜弟、稽雄杰[2] - 第十二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熊新华、查燕云、高洁芬[2] 股东相关 - 李中秋持有283万B股,为实际控制人[7] - 陆阜弟由持股5.85%的赛格(香港)推荐[7]
深华发A(000020) - 查燕云_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5-12-09 20:01
独立董事提名 - 查燕云被提名为深圳中恒华发第12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条件符合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规定[5] - 近十二个月无特定禁止任职情形[5]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或通报批评[6] 候选人承诺 - 声明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法律责任[6] - 履职遵守规定,确保有精力尽责[6] - 不符资格及时报告并辞任[6]
深华发A(000020) - 高洁芬_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5-12-09 20:01
证券代码: 000020 证券简称: 深华发A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高洁芬作为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第 12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中 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12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 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第 11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 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 ...
深华发A(000020) - 查燕云_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5-12-09 20:01
独立董事提名 - 深圳中恒华发提名查燕云为第12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被提名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任职资格和条件[2] 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6][7]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和五年以上经验[4] -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有相关资格[5]
深华发A(000020) - 熊新华_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5-12-09 20:01
人事提名 - 熊新华被提名为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第12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和任职情况符合要求[5] - 近十二个月无特定禁止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罚和不良记录[5][6]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该公司任职未超六年[6] 其他信息 - 候选人签署声明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7]
深华发A(000020) - 章程修正案
2025-12-09 20: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经外经贸深合资证字[1981]0002号批准,以中外合资经营方式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91440300618830372G[2] - 公司为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66] 股权与股份相关 - 公司或子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增加资本可采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多种方式[4]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减少注册资本等情形除外[4]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等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3] - 股东请求查阅或复制公司资料需提供持股数量证明并签署保密承诺函[8]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高人员提起诉讼[9] - 公司股东需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缴纳股款,不得抽回股本等[10]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滥用法人地位损害债权人利益,承担连带责任[1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0]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规需赔偿[1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4]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5][16] - 监事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请求后5日内发通知,未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17]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向股东大会提案,持股3%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15日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计算起始期限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8][19] -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通知中应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个人情况、关联关系、持股数量、处罚惩戒情况等[18][1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34] -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向董事会书面报告,不得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4] - 董事会制订公司利润分配、重大收购、增减注册资本等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事项[32]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0]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0] - 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0] 财务与分红相关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42]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42]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4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43]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43] - 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43] -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44]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5]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50] 其他事项 - 公司法定代表人新增经理选项,董事长或经理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在辞任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 公司修订章程以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51]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52]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至少一份报纸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的国际互联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52] - 《公司章程》删除监事、监事会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由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能[64] - 《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统一改成“股东会”[64] - 《公司章程》将“总经理”“副总经理”统一改成“经理”“副经理”[64]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2月28日[66]
深华发A(000020) - 熊新华_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5-12-09 20:01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熊新华为第12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等符合多项独立董事任职要求[6][8] 声明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承担法律责任[7]
深华发A(000020)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2-09 20:00
会议时间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14:30[3]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系统)和9:15至15:00(互联网)[3]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9日[5] - 登记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11] 会议地点 - 会议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411栋华发大厦东座六楼公司会议室[7] - 登记地点为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11] 提案相关 - 提案1应选举3名非独立董事,提案2应选举3名独立董事,股东选举票数为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乘以3[9]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9] 投票信息 - 投票代码为360020[19] - 投票简称为“华发投票”[19] - 第1 - 2项议案为累积投票提案,3 - 5项为非累积投票提案[19] - 本次会议不设“总议案”,需逐项投票表决[19] 其他 - B股股东需在2025年12月16日或更早买入股票方可参会[5] - 公司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大厦东座六楼618,电话0755 - 86360201,传真0755 - 86360206,电子邮箱huafainvestor@126.com[11] -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11] - 同一股东账户重复投票,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22]
深华发A(000020)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09 20:00
会议安排 -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发出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2] -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12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 参会情况 - 应参会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会2人,黄雁波因退休未出席[2] 审议结果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的议案》,任期届满后不再换届[3] - 表决结果为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