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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00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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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1 17:07
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3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其中独立董事闫建涛、罗进 辉和杨冰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 ...
胜通能源: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6-21 17:07
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5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全资子公司龙口市胜通物流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26.7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
胜通能源: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6-21 17:07
募资情况 - 公司获准发行3000万股A股,每股26.78元,募资8.034亿元,净额6.9835亿元[1] - 截至2024年4月30日,IPO募集资金余额4.811033亿元[4] 资金投向 - 募资用于综合物流园(4.6653亿)、信息化系统(4182万)、补充流动资金(1.9亿)[2] 项目进度 - 综合物流园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至2025年12月31日[3] 资金使用 - 公司决定用不超3亿闲置募资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12个月[5] - 2024年6月21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7] -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认可该资金使用安排[6][8]
胜通能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5-31 15:44
资金使用 - 公司可用不超2亿闲置募集和不超3亿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2] 产品购买 - 购买浙商银行合肥分行3600万结构性存款,预计年化1.5%或2.5%或2.9%[4] - 购买浦发银行烟台分行6000万利多多公司稳利24JG3299期,预计年化1.45%或2.40%或2.60%[4] 产品赎回 - 赎回浦发银行烟台分行利多多公司添利23JG3245期等多产品获收益[7] 未到期余额 - 截至公告披露日,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未到期累计余额9600万[8]
胜通能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4 19:53
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1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张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年5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 ...
胜通能源: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4 19:53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4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4月29、30日公告[4] - 现场会议5月24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 [5]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11名,代表126,021,200股,占比75.0126% [7]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4名,代表21,200股,占比0.0126% [7] 议案表决结果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占比超99%,中小投资者对部分议案分歧大[10][11][12][13][14][15][16][18][24][25]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全部通过,部分为特别决议事项[26][27]
胜通能源: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2024-04-28 15:5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9,546,355.05元,母公司净利润-29,212,949.83元[2] - 2023年已派发2022年度现金分红39,600,000元[2] 利润分配 - 拟10股派1元,共派16,800,000元(含税)[3][4] - 资本公积10股转增2股,转增后总股本201,600,000股[4] 方案进展 - 相关议案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待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7] - 方案实施存在不确定性[8]
胜通能源: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8 15:47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 200Z0250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关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 1 (此页无正文,为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4] 200Z0250 号报告之 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专字[2024] 200Z0250 号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胜通能源)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胜通能源: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8 15:47
审计报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4]200Z0314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1-6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7 | | 3 | 合并利润表 | 8 |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9 | | 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0-11 | | 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2 | | 7 | 母公司利润表 | 13 | | 8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4 | | 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5-16 | | 10 | 财务报表附注 | 17-125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 计 报 告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容诚审字[2024]200Z0314 号 E-mail:bj@rsmchina.com.cn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胜通 ...
胜通能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8 15: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者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6]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0] 履职与管理 - 连续2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1][16]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补选[11][12] - 行使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7]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7]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0] 信息披露与保存 - 发表意见应明确并签字确认报告董事会[19] - 特定情形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19]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2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2] 其他事项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3日提供资料[23]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4] - 年报编制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26] - 年报工作期间需与管理层沟通并实地考察[27] - 审计工作期间需听取经营汇报等[2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9] - 制度与法律抵触以法律规定为准[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