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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00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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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11月修订版)
2024-11-18 18:17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2] - 近三十六个月受处罚或多次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2] 聘任与解聘 - 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6] - 出现规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6]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应解聘[7] 空缺处理 - 先由董事长代行,后指定人员并尽快确定人选[7]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8] 其他 - 聘任时应同时聘任有资格的证券事务代表[8] - 工作细则2024年11月修订,董事会通过生效[1][9]
东方海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11月修订版)
2024-11-18 18:17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 会议召开 - 会议可现场、通讯或结合方式召开[4]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4] - 召集人提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4] 决策流程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讨论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需经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4] 会议要求 - 记录讨论事项相关情况[6] - 独立董事发表明确独立意见[6] 其他规定 - 公司保证会议召开并提供支持,承担费用[6]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6]
东方海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1月修订版)
2024-11-18 18:17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职责与决策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8] - 董事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股东大会通过[10]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11] 会议规则 - 提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记录保存不低于10年[18]
东方海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11月修订版)
2024-11-18 18:17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存在2次以上融资应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8]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9]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相关方[9] 募投项目管理 - 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16] - 搁置超一年等情形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6] - 超过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6]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 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12个月[17]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18] 超募资金使用 - 偿还贷款或补流12个月内累计不超30%[19] - 偿还贷款或永久补流需股东大会审议并网络投票[19]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 投资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20][23]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公告相关内容[24]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 - 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同意[26] - 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履行程序,达或超10%还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6] - 低于五百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6] 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需募集资金到账超一年、不影响其他项目实施、按用途变更要求履行程序和披露信息[27] 募集资金使用监督 - 会计部门设台账,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向董事会报告[28][29] - 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董事会出具半年度和年度专项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9]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存放与使用情况,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9] 其他规定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公司配合并承担费用[30] - 保荐机构发现重大违规或风险,及时向深交所报告[31][3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35]
东方海洋:自愿性信息披露制度
2024-11-18 18:17
自愿性信息披露制度 (2024 年 11 月起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自愿 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标准统一,切实保护公 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 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3 号》")以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自愿性信息披露是指虽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披露标准,但基于维护投资者利益而 由公司进行的自愿的信息披露。公司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与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 策有关的信息,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二章 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基本规则 第三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 ...
东方海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专项管理制度(2024年11月修订版)
2024-11-18 18:17
董监高股份交易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5] - 上市一年内所持股票不得转让[5] - 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票不得转让[5]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总数25%[8]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9] 董监高信息申报 - 新任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2] - 现任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申报[12] - 离任后2个交易日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2] 董监高股份变动披露 - 股份变动事实发生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14] - 计划转让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减持不超3个月[15]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实施、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5] - 股份被强制执行收到通知2个交易日内披露[16] 董监高增持规定 - 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计划[16] - 定期报告发布时增持未完成应披露实施情况[16] - 发布增持实施完毕公告前不得减持[16] 违规与制度生效 - 董监高违规董事会应及时披露[17] - 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按规定报告和披露[17]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
东方海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1月修订版)
2024-11-18 18: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及五年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验[5] - 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7]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9]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9] 履职与解除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9]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0] 职权行使 - 特定事项和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13] - 审计、提名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4] 工作要求与保障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4] - 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7]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17]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17]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1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
东方海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1月修订版)
2024-11-18 18:17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山东东方 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 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会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召集人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为履行职务。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
东方海洋:关于子公司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2024-11-14 17:49
新产品研发 - 子公司质谱生物研发16种抗肿瘤药物质控品和校准品[1][2][4] - 艾维可生物研发幽门螺杆菌(HP)检测卡(干化学法)[1][2][4] 产品信息 - 三种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均从2024年11月8日至2029年11月7日[2][4] 业绩影响 - 今年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后续影响不确定[1][5][7] - 无法预测对未来业绩具体影响[1][6][7] 风险提示 -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1][7]
关于对东方海洋的监管函
2024-11-12 18:26
交易情况 - 2024年8 - 10月刘东昇累计买入东方海洋股票878,400股,成交金额1,917,260元[1] - 2024年10月25日刘东昇卖出东方海洋股票80,000股,成交金额185,600元[1] 违规情况 - 刘东昇买卖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短线交易[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