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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00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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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院发挥破产案件审判职能——为困境企业重生注入动能
人民日报· 2025-10-23 05:51
公司案例: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曾严重资不抵债,面临破产困境,受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多重因素影响[2] - 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技术和资源积累,通过预重整机制引入战略投资,13.54亿元重整注资在4天内全部到位[2][3] - 重整后公司总市值从12亿元提升至50多亿元,保障了1000余人员工及632家债权人、近2万名中小投资者权益[3] 公司案例:合力车轮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深陷困境提出破产申请,当地政府与法院联动,仅用时36天完成破产财产拍卖[3] - 公司先进生产线被山东波鸿轨道交通装备科技公司收购,后者因此成长为集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高科技企业[3][4] 行业影响与司法实践 - 司法实践采用“能重整不清算”原则,精准识别有挽救价值的企业进行救治,对缺乏拯救价值的企业及时通过破产清算实现资源出清[3] - 破产审判工作有助于促进企业优胜劣汰、优化资源配置,2023年以来通过破产处置化解债务、释放土地资源、盘活存量资产,并安置职工21.7万人[5]
水产预制菜赛道崛起,东方海洋凭资源优势锚定机遇
江南时报· 2025-10-21 13:47
行业市场规模与增长 - 2023年国内水产预制菜市场规模达1260亿元,同比增长20.3% [1] - 2019至2023年间行业复合年增长率达18.1% [1] - 预计到2025年市场规模有望突破2000亿元,占预制菜整体市场规模(6173亿元)比重或将超过四分之一 [1] 行业驱动因素 - B端市场驱动力来自餐饮连锁化率提升至22.3%(2023年数据),企业对标准化供应、食品安全和成本优化的需求 [2] - C端市场驱动力来自家庭结构小型化、老龄化及生活节奏加快,对方便快捷餐食方案的需求 [2] - 政策支持如2024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促进行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3] - 冷链物流技术进步与智慧养殖推广应用,有效缓解水产品加工难、运输损耗高难题 [3] 市场需求特点 - B端市场渗透率达38%,更看重标准化、定制化和成本效益 [2] - C端市场需求更在意操作便捷、口味还原与产品创新 [2] - 海参预制菜消费场景从传统礼品市场延伸至家庭日常餐桌,即食海参切片等产品销量增长迅速 [4] 公司核心优势与资源 - 公司拥有4.85万亩符合国家一类水质标准的养殖海域,为海参提供洁净生长环境,从源头保障原料高品质 [3] - 海参对水质极为敏感,一类水质能显著提高其存活率与营养价值 [3] - 公司建立起集海水苗种研发、海洋牧场养殖和水产食品加工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布局 [3] 公司生产与研发能力 - 公司取得欧盟卫生注册、HACCP认证、MSC认证等多项国际资质,海参产品获"烟台海参"地理标志认证 [4] - 公司设有国家海藻与海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九大科研平台,积极与高校及科研机构合作推动技术创新 [4] - 公司建立起标准化的养殖与加工体系 [4] 公司销售渠道与市场前景 - 公司构建起覆盖餐饮连锁、商超和电商的多元化销售网络,能精准对接B端与C端市场 [4] - 凭借优质原料供应、标准化生产及全渠道布局,公司有望在海参预制菜领域取得更大突破 [4] - 随着2025年行业规模向2000亿元迈进,具备资源与产业链优势的企业将进一步释放增长潜力 [4]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公司章程,全方位规范公司运作
新浪财经· 2025-10-08 16:5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195,894.65万元,于2006年11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海水动植物养殖、食品加工、水产技术研发推广、进出口业务、货运代理、仓储租赁、生物制品及医药研发生产等多个领域 [1] 公司章程与股份结构 - 公司章程于2025年9月公布,对公司组织与行为、股东与管理层权利义务等多方面进行详细规范 [1] - 公司股份总数为1,958,946,50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1] - 章程对股份发行、增减、回购及转让作出明确规定,包括增加或减少资本的方式、股份回购的情形及程序 [1]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作为权力机构,拥有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等职权 [1] -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由九名董事组成,负责公司经营决策、管理机构设置、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事务 [1] - 公司设立党组织,明确其机构设置与职责,在公司发展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1] 财务会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按规定编制并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依法进行利润分配,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2] - 利润分配政策遵循重视投资者回报、兼顾股东利益与公司发展的原则,明确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的条件及决策程序 [2] - 公司章程的公布将有助于公司规范运作,保障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2]
东方海洋(00208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08 15:45
累积投票制规则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且选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3]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9] 选举票数计算 - 选非独立董事时,选举票数为持股数乘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11] - 选独立董事时,选举票数为持股数乘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11] 当选条件及处理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4]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已超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缺额下次选[14]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不足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两月内重选[14] - 候选人票数相同且共同当选超应选人数,进行第二轮选举[14] - 第二轮仍不能决定,下次股东会另选,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两月内重选[14] 细则生效及修改 - 细则由董事会拟订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18]
东方海洋(00208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0-08 15:45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总经理可实施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法人300万元以下且占比0.5%以下关联交易[9] - 董事会可实施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法人300 - 3000万元且占比0.5% - 5%关联交易[10] - 股东会审议与关联方3000万元以上且占比5%以上关联交易[10] 关联交易审议流程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并通过决议[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部分股东回避表决[14] 关联交易报告与监督 - 总经理实施关联交易由职能部门书面报告并审查[16] - 关联交易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19]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关联交易决策程序[19] 关联交易制度规定 - 关联交易遵循避免或减少、定价公允、如实披露原则[2] -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订报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2]
东方海洋(00208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08 15:45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3] -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相关处罚或批评者不得担任[3] - 应取得深交所认可资格证书[4] 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6]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8] 职责与代行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等事务[4][5] - 空缺时董事长先代行,指定人员后代行,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并六个月内聘任[9][10] 其他 - 离任前需接受审查、移交事项并签保密协议[9] - 聘任时应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其需有任职资格和合格证书[10]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0]
东方海洋(002086) -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08 15:45
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5] - 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5] - 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5] - 重大事项发生或泄露、已披露重大事项进展变化,2个工作日内履行披露义务[9][10]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至少于使用前5个工作日披露[11] - 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11] 信息披露情形 - 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或放弃债权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8] - 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上年末净资产10%或新增借款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8] - 1/3以上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同等职责人员变动需披露[7] 信息披露流程 - 会计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期结束后编制完成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2] - 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4]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将经董事会批准报告或报表提交主承销商审核后披露[24] - 信息披露相关人员知悉临时披露信息后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24] - 董事会秘书确认安排,经审核后由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提交主承销商审核披露[24][25] 其他规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关联人承担信息披露义务[13] - 各部门和分子公司向国家主管部门报送信息时履行保密义务并报告董事会秘书[25] - 以交易商协会认可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时间不晚于其他场合[25]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为十年[28] - 对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30] - 对未公开信息采取保密措施,控制知情人员范围[34] -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机构监督[37]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37]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38] - 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等实行预约制度[38]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和修改[40]
东方海洋(00208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08 15:4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明确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 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
东方海洋(00208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0-08 15:4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组织 实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 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 ...
东方海洋(00208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08 15:4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重大事件,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1 较大影响的,参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本制度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重大事项,主动配合公司做 好信息披露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 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交易量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