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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00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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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3-08-15 19:06
股票简称:天津普林 股票代码:002134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〇二三年八月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天津普 林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收入、业绩奖金额度、自筹资金 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获得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1648 万元。其中员工业 绩奖金额度与员工自筹资金的比例为 1:1,即员工业绩奖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824 万元,员工自筹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824 万元。最终资金总额以实际总 额为准。 4、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由公司自行管理。管理委员会后续亦 ...
天津普林: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15 19:06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3-059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 8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秦克景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价格和数量等; (2)授权公司管理层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 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3)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 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20 ...
天津普林: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3-08-15 19:06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3-061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600 万元 (一)回购股份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确 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 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在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公司拟使 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但若公 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在依法履行程序后 ...
天津普林:监事会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核查意见
2023-08-15 19:02
3、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员工的凝 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与员工利益的有机结合,促进公司 持续、健康的发展。 4、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核查意见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审核,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未发现公司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 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 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
天津普林: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15 19:02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08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08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 3 人,本次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毛天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3-060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员工 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 ...
天津普林: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的说明
2023-08-15 19:02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订了《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现对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作出如下说明: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 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 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 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
天津普林: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8-15 19:02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3-064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 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 ...
天津普林: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3-08-11 18:21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 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嘉源(2023)-02-071 敬启者: 根据天津普林的委托,本所担任天津普林本次重组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本 所已就本次重组出具了嘉源(2023)-02-046 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普 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 律意见书》")及嘉源(2023)-02-059 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普林电 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与《法律意见书》合称"原法律意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 资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并购 ...
天津普林: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3-08-11 18:21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 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 TCL 数码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泰和电路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标的公司")注册资本 1,800 万元并向标的公司增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 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3 年 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的自查期间和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前六个月 起至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首次披露之前一交易日,即 2022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3 年 5 月 23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上市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交易相关方及有关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 ...
天津普林: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之相关人员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3-08-11 18:21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之 相关人员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 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之 相关人员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嘉源(2023)-05-145 敬启者: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津普林"、"上市公司"或"公司")的委托,担任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就 本次重组,本所已出具嘉源(2023)-02-046 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普 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及嘉源(2023)-02- 059 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 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根据《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