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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45
股东会议事规则核心内容 - 规范公司股东会运作,明确职权范围,保障股东权益 [1] -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 [2] - 适用于公司全体股东、董事、高管及列席人员 [2] 股东会职权 - 选举/更换董事,决定董事报酬 [3] - 审批董事会报告、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及亏损弥补方案 [3] - 决议注册资本变更、债券发行、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 [3] - 修改公司章程及附件(含本规则) [3] - 审批单笔超净资产10%或总额超总资产30%的担保 [4] 会议召开条件 - 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 [5] -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包括:董事不足6人、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 [6] - 无法按期召开需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交易所报告 [7] 会议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10日内反馈 [11]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未获响应可自行召集 [13][14] - 自行召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16] 提案与表决规则 - 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 [18]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39]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44] 会议记录与执行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包含出席股东持股比例及表决结果 [48][49] - 董事会负责执行决议,总裁具体实施 [52] - 决议内容需依法披露,董事长承担信披首要责任 [53] 规则修订与解释 - 规则修订需董事会拟草案并经股东会批准 [57] - 董事会拥有本规则最终解释权 [58]
嘉事堂(002462)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6-30 20:16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12]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召开并决议[9]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权限范围 - 单笔对外投资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连续12个月不超30%[8] - 连续12个月收购或出售资产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8] - 综合授信额度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抵押及质押资产不超50%[8] - 单笔委托理财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连续12个月不超20%[8] - 特定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8] - 特定捐赠由董事会决定[9]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决议一般由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通过,部分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17] - 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批准的事项有制订年度财务预算等方案[22] 执行监督 - 总裁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执行情况[23] - 董事长有权检查督促会议决议执行情况[23] - 每次董事会,总裁应书面报告前次决议落实事项执行情况[23] - 董事会秘书应掌握决议执行进展,重要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建议[23] 规则相关 - 本规则制定和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25]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25]
嘉事堂(002462)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30 20:1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7] - 出现特定情形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11][12][13]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1][12][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12][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6] - 年度股东会提前二十日、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公告通知股东[22]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8]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 6种对外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7] 股东会决议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0]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0]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2] 其他规定 - 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9] - 本规则需2025年6月30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 董事会或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享有权益[20] - 股东可委托他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需载明相关内容[20]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确定主持人[23] - 股东一股一票,记名投票[30] - 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2]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35]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35] - 相关人员应在会议记录签名保证真实准确完整[35] - 决议内容违法无效[35] - 对召集人资格等有争议可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36] - 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37] - 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裁组织实施[38] - 召集等信息按规定披露,董事长担首要责任[38]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相悖时按规定执行[40] - 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42]
嘉事堂(002462)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6-30 20: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8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40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9,170.7120万元,已发行股份29,170.7120万股[8][18] - 公司股票每股面值1.00元[17] 公司治理相关 - 法定代表人辞任,将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10] - 公司党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1 - 2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3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9] - 公司收购股份按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数量规定[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数量限制[28] - 特定人员股票买卖收益归公司所有[28]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7] - 股东对违规决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8] - 特定股东有权就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请求诉讼[40][41] - 董事等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可向法院诉讼[43]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54][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提案[61] - 股东会通知时间、投票时间、股权登记日等有规定[67][69] - 股东会决议分普通和特别决议,通过条件不同[86][8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0]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95] - 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半数[97]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104] - 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108]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视为不能履职[111] - 董事辞职报告收到日辞任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113]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17] - 董事会会议召开、决议等有规定[124][125][127]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10年[130] -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有规定[135][138] -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和会议规定[144][148][149][150] 总裁与权限 - 公司设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54][157] -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有多项权限[15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按规定披露年报、中报、季报[164] - 公司分配利润时提取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有规定[165][167] - 公司有现金分红比例要求[170][171][172] - 利润分配方案审议和实施有规定[174]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等有通知要求[183][18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有通知和公告要求[197][199][200]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实施并披露[180]
嘉事堂(002462)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
2025-06-30 20:15
制度修改 - 2025年6月30日审议通过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1] - 《工作制度》共修改11条,10条调整文字表述[1] - 提名独立董事权利由监事会改为审计委员会[1] 提名规定 - 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3] 后续安排 - 事项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
嘉事堂(00246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5-06-30 20:15
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6月30日董事会通过修改《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备案[1] - 《公司章程》新增33条,减少31条,修改152条;《股东会议事规则》新增2条,减少11条,修改50条;《董事会议事规则》新增1条,减少2条,修改21条[1][2][3] - 修改涉及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新增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删除首席执行官职务等[1] 股份相关 - 公司股份总数为29170.7120万股,均为普通股[10]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0] - 公司因特定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奖励职工的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资金从税后利润支出,股份1年内转让给职工[1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4] - 股东对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反规定或章程的决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4][1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34]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9] - 董事人数不足6人、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9]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23] 董监高相关 -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34]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人[37] - 监事会由9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为1/3[5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51][5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52]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53]
嘉事堂(002462) - 关于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离任的公告
2025-06-30 20:15
人员变动 - 嘉事堂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王文鼎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担任其他职务[1] - 王文鼎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生效,截至公告日未持股[1] - 董事会秘书空缺时由总裁助理柴昊代行职责[1] 其他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5年7月1日[2]
嘉事堂(002462)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025-06-30 20:1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定7月16日召开[3] - 现场会议15:00开始,网络投票9:15 - 15:00[4]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7月11日[6] 会议地点与登记 - 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海淀区昆明湖南路11号1号楼二层会议室[7]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7月15日9:30 - 11:30、13:00 - 17:00[10] 其他要点 - 审议修改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议案[8]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462,简称嘉事投票[17] - 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20]
嘉事堂(002462)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30 20:1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14时召开,9名董事实际表决[2] 议案通过情况 - 修改《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议案获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 - 修改《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获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7] - 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获通过[8]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拟定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8]
嘉事堂: 嘉事堂2024年度股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2 16:19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分配方案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若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变化,将按比例调整分配总额 [1] - 方案已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 以现有总股本291,707,1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1] - 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53元 [1]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1] -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红利税,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1] 分红派息日期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7日 [2] -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30日 [2] - 本次权益分派无新增可流通股 [2] 权益分派对象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 权益分派方法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2]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2025年6月18日至6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股份减少导致现金红利不足,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 咨询机构 - 咨询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11号1号楼 [2] - 咨询联系人为王晓天,电话010-88433464,传真010-8844773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