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拓(00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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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英飞拓: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30 21:21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在公司六楼 8 号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委托 出席董事 1 人,王戈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刘国宏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4-098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英飞拓: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 ...
ST英飞拓: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30 21:21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4-099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在公司六楼 8 号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郭曙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华元柳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英飞拓: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100)详见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证 ...
ST英飞拓: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30 21:21
财务核算标准 - 重要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需逾期且余额≥1000万元[9] - 单项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重要存货原值≥300万元[9] - 重要投资活动单项金额≥100万元[9] - 重要筹资活动单项金额≥3000万元[9] 合并报表规则 - 合并范围包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1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报表[13] 金融资产与负债 - 金融资产初始分三类,负债分两类计量[18][19]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初始计量[21] - 满足条件时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23] 存货管理 - 存货按成本初始计量,发出按先进先出法计价[29] -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29] 固定资产折旧 - 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20 - 50年,残值率10%[41] - 机器设备折旧年限3 - 10年,残值率0 - 10%[41] 收入确认 - 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53] - 合同含多项履约义务按单独售价比例分摊计量收入[53] 政府补助 - 政府补助分与资产和收益相关两类[56] - 与资产相关补助冲减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58] 租赁处理 - 公司对非短期和低价值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负债[62] - 经营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收入[66] 资金管理 - 公司对各子公司资金有统筹调度权[78] - 资金支付实行双线并行审批制度[81] 资产盘点 - 财务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存货盘点抽查[92] - 年度终了固定资产管理专员组织全面盘点清查[95] 会计政策与差错 - 会计政策和估计变更需履行申请等程序[72] - 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差错[73] 财务报告 - 月度财务报告应于月度终了后15天内对外提供[126] - 年度财务报告应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对外提供[126] 工作交接 - 财务人员调动等超一个月需办理工作交接[140] - 交接完毕三方在移交清册签名盖章[149]
ST英飞拓: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12-30 21:21
授信额度 - 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获批不超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1] - 2025年拟申请不超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2] 授信期限与使用 - 2024年授信有效期至下年度决议通过日[1] - 2025年授信有效期至下年度决议通过日,额度可循环使用[2] 其他要点 - 2025年授信含多项业务,金额视需求定,以审批为准[2] - 不超额度无需再审批,董事会提请授权签署文件[3]
ST英飞拓: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30 21:21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 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 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 ...
ST英飞拓: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12-30 21:21
担保额度 - 2025年度公司和/或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4.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提供不超3.99亿元,为低于70%的提供不超0.21亿元[1][35] - 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1.4亿元[1][35] - 2024年度担保额度合计9.8亿元,截至目前担保余额4.5151亿元,2025年度担保额度合计5.6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136.59%[4] - 立新科技为英飞拓提供2025年度担保额度1.4亿元,占比34.15%[5] - 公司和/或子公司为英飞拓智能2025年度担保额度3500万元,占比8.54%[5] - 公司和/或子公司为英飞拓仁用2025年度担保额度1.512亿元,占比36.88%[5] 财务数据 - 2024年9月30日英飞拓资产总额25.8931715345亿元,负债总额21.9718998375亿元,净资产3.921271697亿元[10] - 2024年1 - 9月英飞拓营业收入7.0294652106亿元,利润总额 - 7509.848874万元,净利润 - 7715.366272万元[10] - 英飞拓智能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124,454,128.21元,较2023年12月31日有所下降[13] - 英飞拓智能2024年1 - 9月营业收入为21,669,518.05元,较2023年减少[13] - 英飞拓仁用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385,060,387.28元,较2023年12月31日降低[17] - 英飞拓仁用2024年1 - 9月营业收入为25,297,603.38元,较2023年大幅减少[17] - 英飞拓系统2024年9月30日净资产为 - 69,054,802.95元,较2023年12月31日亏损增加[19] - 英飞拓系统2024年1 - 9月营业收入为17,913,302.37元,较2023年减少[19] - 英飞拓系统合并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949,374,402.11元,较2023年12月31日下降[21] - 英飞拓系统合并2024年1 - 9月营业收入为22,370,600.15元,较2023年减少[21] - 杭州科技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306,630,870.76元,较2023年末增长14.33%[23] - 思望通讯(美国)2024年1 - 9月营业收入58,116,543美元,较2023年下降25.05%[25] - 思望通讯(欧洲)2024年9月30日净资产 - 19,102,287美元,较2023年末亏损扩大[26] - 英飞拓软件2024年1 - 9月营业收入2,588,196.62元,较2023年下降47.87%[31] - 英飞拓投资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9,507,811.40元,较2023年末微增0.04%[34] 其他 -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相应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2] -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56000万元[36] - 担保总额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136.59%[3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36]
ST英飞拓: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12-27 19:13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 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4-096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 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 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至审议下一年度相应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 件。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该等担保均是合并报表 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本次担保被担保对象英飞拓(杭州)信息 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系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资产负债 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 ...
ST英飞拓:关于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及新增冻结的公告
2024-12-27 19:11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 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4-097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及新增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已经 解除冻结并新增部分资金冻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的进展情况 因公司、子公司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及其他公司与广东联塑班皓新 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事宜,公司基本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华侨城支行 755********0802 账户被申请冻结额度 17,104,406.36 元,实际 冻结资金 0 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 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公司通过查询银行账户获悉,公司上述被冻结额度均已解除冻结,并恢复正 常使用。上述银行资金被冻结期间未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 ...
ST英飞拓: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18 18:23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762人,代表股份570,081,618股,占比54.1431%[3] - 中小投资者756名,代表股份8,702,051股,占比0.8265%[3] - 现场参会8人,代表股份561,383,667股,占比53.3170%[3] - 网络投票754人,代表股份8,697,951股,占比0.8261%[3] 议案表决情况 - 《补选非独立董事议案》,同意566,374,123股,占比99.3497%[5] - 《补选非独立董事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4,994,556股,占比57.3952%[6] - 《续聘审计机构议案》,同意566,160,198股,占比99.3121%[7] - 《续聘审计机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4,780,631股,占比54.9368%[7] 会议相关信息 - 现场会议2024年12月18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于当日进行[2]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合规[4]
ST英飞拓: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18 18:23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层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NO. Yitian Road 6001,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 CHINA 电话(Tel.):(0755) 88265064, 88265288 传真(Fax.):(0755)83243108 网址(Website):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信达会字(2024)第345号 致: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下称"《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现行有效的《深圳英飞拓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下称 "信达")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张森林律师、金川律师(下称"信达律师") 出席贵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在进行必 要验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