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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科达(00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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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和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6-12 20:08
股价情况 - 2024年6月7 - 12日连续三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3.60%,属异常波动[4] 退市警示 - 已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能否撤销待深交所审核,有不确定性[3] 经营信息 - 近期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环境无重大变化[5] 重大事项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7] 信息披露 - 指定披露报纸为《证券时报》等,网站为巨潮资讯网[10]
*ST和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2024-06-11 16:35
股份情况 - 瑞和成本次轮候冻结股份数1,634,763股,占所持32.6735%,占总股本1.6348%[1] - 瑞和成持股5,003,330股,比例5.0033%[2] - 瑞和成累计被冻结股份5,003,330股,占所持100%,占总股本5.0033%[2] - 瑞和成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4,284,821股,占所持85.6394%,占总股本4.2848%[3] 影响说明 - 瑞和成非控股股东和第一大股东,股份轮候冻结不导致控制权变更[4] - 瑞和成所持股份暂不存在平仓或强制过户风险,不影响公司经营[4] 其他信息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等及巨潮资讯网[4] - 报备文件含结算公司明细表和瑞和成询问函回复[5] - 公告发布于2024年6月12日[7]
*ST和科: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2024-06-05 16:41
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ST 和科 公告编号:2024-040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 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和科达精 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 第 9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前将有关说 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对函件的回复工作,并 协调年审会计师对涉及的问题进行核查及发表意见。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申请延期至 2024 年 6 月 5 日前完成问询函回复。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 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9)。 目 ...
*ST和科: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2024-05-29 17:28
问询函回复进展 - 公司2024年5月8日收到深交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1] - 原要求5月22日前报送说明材料并披露[1] - 先申请延期至5月29日,后再申请至6月5日完成回复[1][2] 信息披露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有《中国证券报》等及巨潮资讯网[2]
*ST和科: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2024-05-22 17:58
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ST 和科 公告编号:2024-038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 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2024 年 5 月 22 日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和科达精 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 第 9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前将有关说 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相关方共同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 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由于此次问询函需核实内容较 多,同时需要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经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 2024 年 5 月 29 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公司将 积极协调各方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 ...
*ST和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1 19:31
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ST 和科 公告编号:2024-037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对于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股东表决采取单独计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孟宇亮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 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 ...
*ST和科: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1 19:31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五月 中国上海市中山东二路 600 号 BFC 外滩金融中心 S1 幢 26 楼 sh.weihenglaw.com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致: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 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法律服务合同的约定及受 本所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现行有效《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
关于对*ST和科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2024-05-08 18:51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94 号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 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关于经营业绩。年报显示,你公司 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1.44 亿元,同比增长 66.99%,扣除后营业收入 1.38 亿元;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58.0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984.30 万元。 因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 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触及我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 条的规定,你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3 年 4 月 28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3 年三季报显示,年初至报告 期末你公司营业收入仅 6,649.57 万元。此外,相关公告显示, 1 你公司 2019 年至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连续五年 为负值。请 ...
*ST和科:关于部分应收款项债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2024-05-07 16:54
债务情况 - 2022年12月转让子公司股权债权,深圳汇和富为7237.72万元债务担保[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应收东莞汇添富及其子公司3287.35万元[2] 债务处理 - 2024年1月诉深圳汇和富保证合同纠纷进入诉前调解[3] - 债务重组减免违约金和1000万元本金,分四期偿还[4] - 已偿还首笔500万元,现应收2787.35万元,重组后1787.35万元[6] 还款计划 - 2024年7月31日前还300万元[6] - 2024年10月31日前还300万元[6] - 2024年12月31日前还400万元,2025年3月31日前还清787.35万元[6]
*ST和科: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24-05-06 20:32
股东股份情况 - 浙江亿诚持有公司3450000股,占总股本3.45%[2][3][6] - 浙江亿诚计划减持不超3450000股,占比3.45%[2][6] 减持相关安排 - 减持时间为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6] - 减持方式为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6] 减持限制与影响 - 符合条件创投基金减持有限额规定[6] - 锁定期满后转让有比例和公告要求[7] - 减持计划实施有不确定性,不影响控制权[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