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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和科(00281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8:48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 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至少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 任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ST和科(002816) -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2025-10-27 18:48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相关资料,发表书面审核 意见如下: 1、经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纪贵宝先生、徐张宝先生的个 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具备《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
*ST和科(00281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8:48
制度审议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于2025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 报告义务人 - 报告义务人包括持股超5%股东等,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责任人[5] 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需报告[9] - 关联交易无论金额大小需预计发生前报告[13] - 重大诉讼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3] 报告形式与流程 - 报告形式包括书面、电子通讯、会议形式[16] - 董事等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18] - 下属和参股公司应向投资部报告备案[20] 报告进展与材料 - 交付或过户超约定期限3个月未完成,每隔30日报告进展[15] - 报送需提供内部报告、意向书等相关材料[20] 责任追究 - 未及时上报、信息披露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1] - 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可处分、要求赔偿[21] 制度执行与修订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3] - 与法规不一致时以其为准[23] - 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日生效[24][26]
*ST和科(0028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8:48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及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本制度 的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 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 ...
*ST和科(00281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8:48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 关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制度所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确定 ...
*ST和科(002816) -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8:48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至少由 3 名董事组成,由董 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
*ST和科(002816)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8:48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资金管理,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市和科达精密 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025 年 10 月 27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 资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 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
*ST和科(00281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8:48
(2025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公司 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2025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提及"信息"是指所有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
*ST和科(00281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10-27 18:48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 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及《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 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
*ST和科(00281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稿)
2025-10-27 18:48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 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