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科达(00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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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和科: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2024-04-28 16:22
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ST和科 公告编号:2024-032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情况描述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利润表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580,095.29 元,母公司报表的年度净利润为- 78,655,666.88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43,296,770.97 元,实收股本 100,00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 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是公司"保壳"的一年。但是保壳只是为了 ...
*ST和科: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8 16:22
业绩总结 - 2023年末总资产35,197.54万元,较2022年减少19.84%[2] - 2023年营业收入14,404.06万元,较2022年增长66.99%[2] - 2023年净利润-6,258.01万元,较2022年增长22.81%[2] 财务指标 - 2023年资产负债率为21.23%,较2022年减少1.78%[2]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844.88万元,较上年减少154.86%[8] - 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586.10万元,较上年增加182.53%[9]
*ST和科: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8 16:22
内部控制责任 - 建立健全和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责任[3] 注册会计师职责 - 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4] 内部控制情况 - 公司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
*ST和科: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8 16:22
会议情况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3名监事均参加[1] 审议结果 - 多项报告及预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1][3][4][7][9][10][13][15] 信息披露 - 多项报告于2024年4月29日刊载于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1][3][5][9][11][13][15] 后续安排 - 多项报告及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4][6][8][12][14] 监事会意见 - 认为公司内控体系有效,相关报告真实准确完整[9][10][15]
*ST和科: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4-04-28 16:21
业绩展望 - 2024年预计营业收入增长率区间为200%-300%[5] 业务策略 - 稳步推进清洗业务,开拓新市场[5] - 提升水处理业务产品毛利率[5][6] - 探索新业务、新产品,拓展业务布局[6] 管理措施 - 加强预算管理和成本管控,提高盈利水平[6] - 加大应收款项催收,严控应收款和存货规模[6] 研发投入 - 持续增加研发投入,保持行业领先[6]
*ST和科: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8 16:21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和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关于上市公司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 和信在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和信具备职业资格, 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1、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二)人员信息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行政处罚 1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 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
*ST和科: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8 16:21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
*ST和科: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8 16:21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纪贵宝先生、刘程 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纪贵宝先生、刘程先生及前述独立董事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 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独立董事不存在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ST和科: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8 16:21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科学、审慎决策,坚决贯彻 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 定的发展,切实维护、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董事会工 作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3 年对公司来说是艰难的一年,在复杂动荡的外部环境以及国内传统制 造业整体低迷的背景下,公司所处的通用设备行业充满压力和挑战,遭受需求疲 软、供过于求和价格激烈竞争的困扰,公司业绩受到较大冲击。报告期内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 14,404.06 万元,同比增长 66.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6,258.01 万元,出现大幅增收却不增利的情形。但今年公司的经营团队在内部 管理上做出大刀阔斧的调整和提升,收缩亏损业务条线,积极为未来业务做战略 储备,以期用全新的面貌迎接 2024 年的挑战。 二、2023 年度公司董 ...
*ST和科: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8 16:21
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ST和科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通过电子邮箱、微信等方式发出, 会议补充通知于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通过电子邮箱、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上午 10:00 在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荣路 294 号和科 达工业园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出席董事 6 名,实 际参加出席会议董事 6 名,其中董事曾麒麟、董事王蓓蓓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孟宇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讨论,并逐项投票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