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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肯能源: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5-07-31 00:25
发行方案概要 - 本次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数量不超过5400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26.87% [11][12][13] - 发行对象为陈东先生,以现金方式认购,发行价格为6.5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11][12][13]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14][15] - 发行完成后陈东先生持股比例将达21.18%,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5][16] 公司业务背景 -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油气资源开发综合服务商,主要提供钻井总承包、压裂、化工产品销售及配套技术服务 [8][9] - 2024年国内石油表观消费量7.56亿吨(+1.1%),天然气消费量4222亿立方米(+7.8%) [9][10] - 公司服务于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吉林油田等大型客户,在川渝页岩气市场创造多项国内纪录 [9][10] - 公司资产负债率呈下降趋势,从2022年69.47%降至2025年3月末59.55% [30][31] 发行目的与影响 - 募集资金将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支持主营业务发展 [10][11] - 发行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将增加,短期内可能摊薄每股收益,但中长期将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34][35] - 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产生同业竞争,陈东先生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20][21] - 公司已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承诺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可分配利润20% [49][50] 审批进展 - 方案已获董事会及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完成管理层收购相关程序 [16][17] - 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 [17][18] - 已聘请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出具估值报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报告 [16][17]
贝肯能源: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5-07-31 00:25
发行方案及财务影响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总股本将从200,987,600股增至254,987,600股[4] - 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432.18万元,扣非后净利润相同[2] - 2025年净利润假设三种情景:与2024年持平/增长10%/增长20%[2] - 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在三种情景下分别为0.0206元/0.0226元/0.0247元,较发行前有所摊薄[4]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6] - 不涉及具体建设项目,无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储备要求[6] - 有助于优化资本结构,满足业务发展需求[6] 填补回报措施 - 加强募集资金监管,确保专户存储和有效使用[6] - 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7] - 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制定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8] - 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保护中小股东利益[8] 相关主体承诺 - 董事及高管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薪酬与填补措施挂钩[8] - 控股股东陈东承诺不违规占用公司资金[9] - 相关承诺已通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9][10]
贝肯能源: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1 00:25
发行方案调整 - 发行价格从6.59元/股下调至6.54元/股 同时调整募集资金总额[1][2][7] - 调整基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 权益分派已落地[1][2][6] 公司治理变动 - 完成董事换届选举 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忠军 陈东不再担任董事长[2][3][5] - 公司取消监事会 删除所有监事会相关释义和信息[2][5][7] - 控股股东陈平贵于2025年7月16日完成减持计划 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3] 审批与程序更新 - 更新本次发行已完成及尚需完成的审批程序 尚需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1][3][15] - 《公司章程》修订已于2025年5月23日经临时股东大会通过[5] - 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已更新[8][14] 利润分配实施 - 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于2025年5月9日经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并于2025年7月8日实施完毕[6][7][13] - 根据修订后《公司章程》更新利润分配政策[6] 文件修订范围 - 修订涉及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可行性报告、股东回报规划及摊薄即期回报文件[1][11][12][14] - 包括发行价格、资金总额、治理结构、审批进展等关键数据更新[1][2][11] - 其他为文字和格式调整 不影响投资者理解[9][10][14]
贝肯能源: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5-07-31 00:25
行业背景与政策环境 - 国家能源体系规划强调现代能源产业进入创新升级期 围绕双碳工作推动能源系统变革 要求增强科技创新引领和战略支撑作用[1] - 工信部等六部门提出到2025年石化化工行业形成自主创新能力强、绿色安全低碳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鼓励企业开发利用绿氢 推进炼化、煤化工与绿电、绿氢产业耦合示范[1] - 国内2024年石油表观消费量达7.56亿吨 同比增长1.1% 天然气消费量4222亿立方米 同比增长7.8% 受气电装机增长等因素影响 天然气消费需求预计延续较快增长[2] 公司业务定位与竞争优势 -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油气资源开发综合服务商 是民营企业中少数能提供钻井总承包、压裂、化工产品销售及配套检测维修等一揽子技术服务的企业[2] - 服务于中石油西南油气田、重庆页岩气勘探开发、吉林油田、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等业主方 在川渝页岩气市场钻井压裂工程技术指标创造多项国内纪录[2] - 全方位综合配套服务能力强化客户合作广度深度 发挥多业务协同效应 降低开采成本提高工作效率[2] 本次发行方案核心要素 - 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3,160,000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4][5] - 发行对象为公司海外市场开发顾问陈东先生 以现金方式认购 发行数量不超过54,000,000股[5][12] - 发行价格定为6.59元/股 后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0.5元现金股利调整为6.54元/股[6][7][11] - 陈东先生认购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11] 发行目的与战略意义 - 支持公司推进全球化、低碳化、数字化、精英化战略 适应能源消费结构清洁化低碳化转型趋势[1][3] - 优化资本结构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47%、68.16%、62.30%及59.55% 处于较高水平[4] - 增强资金实力控制经营风险 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营运资金支持 提升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4] 财务影响分析 - 以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32.18万元为基准 测算2025年三种情景:持平/增长10%/增长20%[16][17][18] - 按发行上限5400万股测算 发行后总股本增至254,987,600股 基本每股收益在三种情景下分别为0.0206元/股、0.0226元/股、0.0247元/股[17][18] - 募集资金到位后总股本及净资产增加 可能导致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幅度下降[19] 合规性与可行性 - 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不存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8][9][10][12] - 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 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14] - 发行方案经股东会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15]
贝肯能源: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5-07-31 00:13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3,160,000元 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1][2] 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 -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油气资源开发综合服务商 营业收入来源于钻井工程及技术服务 业务开展需要大量机器设备及专业人员储备 对流动资金有较高需求 [2] - 公司将进一步围绕油气行业场景探索与新能源相融合的跨领域业务机会 [2] - 能源安全压力加剧 保障能源安全重要性提高 国家"双碳"战略和《"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为能源产业升级指明方向 [2] - 根据IEA预测 2025年全球天然气市场将持续紧张 需求增长的同时供应量增幅相对不足 行业需求增加和清洁能源发展转型将为公司业务开拓提供重要市场机遇 [2] -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47%、68.16%、62.30%及59.55% 处于较高水平 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可降低资产负债率 优化资本结构 降低财务风险 [3] - 2025年3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46,971.19万元 金额较高 募集资金到位后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 提升抗风险能力 [3] - 海外市场开发顾问陈东先生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 按认购上限计算 发行后持有54,000,000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一定比例 这体现了对公司支持的决心和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 [3]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 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 [3] - 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有利于缓解现金流压力 降低财务风险 提升盈利水平 推动业务稳健发展 [3] - 公司已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行机制 形成规范标准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控环境 [4] -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的保管、使用、投向及监督有明确规定 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证规范合理使用 [4] 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 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 有利于保障日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 优化业务结构 寻求新业务机会 提升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5] - 发行完成后公司仍将保持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保持人员、资产、财务及采购、销售等方面的完整性 保持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5] 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 发行完成后公司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 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增加 资金实力提升 为后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5] - 资本结构将更加稳健 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 提高偿债能力、后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5] 董事会结论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战略需求 [5] - 有利于改善财务状况 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促进健康发展 符合发展战略 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5]
贝肯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7-30 21:11
公司融资活动 - 贝肯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7月30日晚间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
贝肯能源:7月3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7-30 20:17
公司动态 - 贝肯能源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第六届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的议案》等文件 [2] - 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 [2] 业务构成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中油气勘探开发占比98.84%,其他业务占比1.16% [2]
贝肯能源(00282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0 20:01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制定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权益[2] - 管理原则含合规性、平等性等[3]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等多种[5] 管理职责与人员 - 董事会秘书为管理负责人[9] - 战略投资部为职能部门,负责信息沟通等[10][11] 信息披露与档案 - 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信息及时公布[12] - 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1]
贝肯能源(00282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0 20:01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7] 关联交易决策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未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未超300万元或未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董事会授权总裁决定[15]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董事会审议[15]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16] 特殊关联交易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5] - 三种日常关联交易等情形可免于审计或评估[16] - 购买或出售交易标的少数股权无法审计可充分披露并免审计报告[17] - 向关联共同投资企业同比现金增资达标准可免审计或评估[18] 关联交易其他规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8]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19] - 四种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非关联董事特定比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22] -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以投资额为交易金额,涉及或有对价以预计最高金额适用规定[23] 关联交易管理部门职责 - 董事会办公室统筹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协助落实决策程序[25] - 合规管理部门审核关联交易协议,判断交易性质和决策程序[25] - 财务部负责关联交易核查和统计工作[25] 关联交易执行与披露 - 各部门负责人提交关联交易执行及预计情况,财务部汇总核查,董事会办公室安排审议披露[31]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等可实际控制的公司[27]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从法律法规[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8]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8]
贝肯能源(00282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0 20: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受处罚或谴责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期满36个月内不得再提名[11]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1] - 任期内不符合规定或辞职,公司60日内补选[12]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10年[18] 董事会会议管理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1]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3日提供资料[2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部分事项经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独立董事会议组织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可自行召集[17] - 两人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1] 独立董事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9] 独立董事津贴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