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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为股份(00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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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为股份(0028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9:36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7] -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7] -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更新[7] -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相关信息[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超1000股时可一次全转让[11]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6] 股份锁定与计算 - 中深登记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最后交易日股份量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2] 交易公告与监管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份及其衍生品种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高人员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17] - 董高人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21] - 深交所对董高人员等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进行日常监管[22] 信息管理与披露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高人员等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22]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董高人员报告期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22] - 董高人员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时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2] 违规处理与制度 - 违规买卖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情节严重对责任人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2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27] - 本制度于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7]
同为股份(00283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9:36
人员任职 - 总经理及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9] - 兼任高管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 - 有犯罪记录等情况不得担任高管[7] 权限规定 - 总经理可审批占净资产5%以下固资购置等事项[10] - 总经理有权决定特定金额日常经营事项[10] - 超标准事项经审议后由董事长决定[10] 会议及报告 - 总经理原则上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工作[16] - 总经理办公会每月召开定期会议[27]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五年[22] 考核审计 - 董事会负责高管绩效评价[24] - 总经理负责其他管理人员绩效考核[24] - 总经理离任时应进行审计[24] 细则相关 - 细则与法律抵触时执行法律规定[26] - 细则需随情况修改[28]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并自审议通过后生效[28] - 细则适用于同为数码,时间为2025年10月[29]
同为股份(00283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9:36
财务资助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等行为[4] - 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规定[22] 资助限制条件 - 不得为规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资助有条件限制[9] - 除特定情况,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资助[6] - 款项逾期未收回,不得向同一对象继续或追加资助[10] 审议批准要求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12] - 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2] - 单笔资助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信息披露规定 - 披露资助事项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多项内容[14] - 已披露资助事项出现特定情形时需及时披露及采取措施[16] 其他规定 - 各部门在财务资助各环节有相应职责分工[19] - 违反制度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2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
同为股份(0028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9:36
离职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管离职管理[3] - 董事、高管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 辞任规定 - 董事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特定情况履职至新任董事产生[4] - 董事会收到辞任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解除职务 - 股东会解除董事职务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 - 董事会解除高管职务需出席董事过半数通过[6] 其他要求 - 离职应进行工作交接,公司跟踪监督承诺履行情况[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9]
同为股份(002835) -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9:36
会计政策与估计变更审议 - 会计政策变更对净利润或净资产影响超50%,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会计估计变更对净利润或净资产影响超50%,变更生效当期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股东会审议[5] - 非准则原因作会计政策等变更,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 自主变更会计政策影响达标准,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股东会审议[5] - 变更重要会计估计,变更生效当期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董事会审议[5] 会计政策变更披露 - 根据法律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公告日期最迟不晚于生效当期定期报告披露日期[4] - 自主变更会计政策,除规定披露外,还应公告董事会等意见[4] 财务报告更正 - 年度财务报告更正不能及时披露报表及附注,45天内披露更正后经审计年度报告[8] - 出现会计差错,以重大事项临时报告方式及时披露更正后财务信息[8] 责任追究 - 董事长等对财务信息披露和报告承担主要责任[11] - 因披露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内审部门查实原因并追责[23] - 出现重大会计差错,内审部门查实原因并对会计岗位追责[24] - 情节恶劣从重惩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25] - 责任追究形式多样,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14][28] - 董事会对定期报告差错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29] 其他 - 会计政策和估计变更对定期报告影响比例有计算方式[1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执行[16] - 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未履行义务,按前期差错更正方法处理[6]
同为股份(002835)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8 19:3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2700万股[7] - 注册资本为219,493,931元[8] - 发起人32位自然人,认购8100万股[13] - 郭立志认购3450.9645万股,持股比例42.6045%[13] - 刘砥认购3067.5267万股,持股比例37.8707%[13] - 黄梓泰认购1150.3215万股,持股比例14.2015%[13] - 股份总数为219,493,931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4]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反向交易,收益归公司[2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6种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5]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9]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特定条件下可自行召集主持[5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4名独立董事,设正副董事长各1人[8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9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95] 高管相关 - 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113] - 总经理可审议批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下的固资购置及资产出售或抵押事项[114] 财务与分红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124]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4] -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27] 其他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3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7]
同为股份(002835) - 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9:36
业务品种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2] 业务管理 - 业务额度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超额度需重新审议[6] 财务操作 - 财务部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外汇收支预测并提出业务建议[10] - 财务部每月结束15个工作日内出具外汇套期保值报表[10] 审计监督 - 审计部每季度或不定期审查业务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情况[10] 信息披露 - 业务亏损或潜亏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人民币时应及时披露[13] - 开展业务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5] 档案管理 - 业务相关档案由财务部保管,保管期限至少10年[15]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18] - 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19]
同为股份(00283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9:36
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公告经审计的年度报告[17] - 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公告半年度报告[17] - 需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公告季度报告,且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责任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管、股东等[6]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具体执行人和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6]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应保证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等[8] - 信息披露应及时、公平,向所有投资者公开[10]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开信息披露文稿由董事会秘书撰稿或审核[13] - 定期报告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需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后披露[13] - 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外的临时报告需经相关人员审核批准后披露[13]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七种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9] - 公司预计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等三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业绩预告[20]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可免于披露年度业绩预告[21] - 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3元,可免于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21] 业绩快报修正 - 公司披露业绩快报后,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等情况,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24] 临时报告披露情形 - 公司的董事、总经理等辞任或被解聘需披露临时报告[2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发生变更需披露临时报告[2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临时报告[27]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需披露临时报告[27]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9]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时应及时披露[2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及时披露[2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9]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9]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应及时披露[2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应及时披露[2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30]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30] - 超过约定交付或者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交付或者过户的,应及时披露未如期完成原因等并每隔三十日公告一次进展[35] 公司其他信息 - 公司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40] - 公司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2]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有不同规定时适用新规定并及时修改制度[4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42] - 资料时间为2025年10月[43]
同为股份(00283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9:3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4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6] - 设董事会秘书1名,可由董事、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担任[18][21] 审议权限 - 董事会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事项[8]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类交易事项[9][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等关联交易,须独立董事发表意见[11] - 一个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融资事项,由董事会审批[11]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董事长可在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四类交易事项上获董事会授权[14]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0]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0] - 交易成交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绝对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15] - 交易产生利润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或绝对金额在100万元以下[15]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批准[15] - 董事长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或5000万元以上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事项[15] 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应设立审计委员会,可设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22]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30] - 临时会议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除外[30] - 定期会议变更需在原定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通知,不足三日需顺延或获全体与会董事书面认可[35] - 临时会议变更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35] - 专人送达以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邮件送出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等[36]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7]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38] - 董事会表决票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42]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4] - 董事会应按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决议[47] - 董事会会议需对利润分配等事项决议,若注册会计师未出正式报告,先根据草案决议,待正式报告出具后再就相关事项决议[47]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47]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问题导致无法判断时,会议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要明确再次审议条件[48]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51] 其他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实施情况并在后续会议通报[53] - 出现法律等规定抵触或股东会决定等情形,董事会应修订议事规则[55]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和修改[55] - 董事长跟踪检查决议实施,发现违规可要求纠正,高级管理人员不采纳可提请召开临时董事会[57]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批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7]
同为股份(002835) -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9:36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风 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 提高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 安全、稳健、健康地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实际,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公司为实现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一)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二)实现公司内外部信息沟通的真实、可靠; (三)确保法律法规在公司内部的有效实施;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四)确保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为实现经营目标而采取重大措施的贯彻执行, 保障经营管理的有效性,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