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股份(00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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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为股份(00283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9:3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6] 任期与机构设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 - 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审计部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8] 职责权限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有多项主要职责[9]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并提交报告[11] - 审核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及欺诈等可能性[14] - 督促外审机构核查财报,督促责任部门整改并监督落实[16] - 对违规董事、高管可提罢免建议[17] 会议相关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2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4]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23] 其他 - 公司根据内部审计机构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 审计部负责为审计委员会决策提供书面资料,包括财务报告、内审计划等[19][20] - 会议对审计部报告评议后将决议呈报董事会,涉及外审评价等事宜[20] - 董事等发现财报问题应向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应及时披露[16]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及会议召开情况[18] - 成员应加强学习培训,公司应为其提供工作条件和资源支持[17][20]
同为股份(00283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9:36
董事选举投票规则 - 累积投票制是股东会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3]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以选举董事人数[5] - 多轮选举时需重新计算累积表决票数[6]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6] 投票与当选规则 - 股东可集中或分散投票,表决票总数不得超累积票数[7] - 董事候选人得票超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当选[9] - 当选人数不足有相应补选规则[9] - 超量或超应选人数投票无效[10]
同为股份(00283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9:36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 年 10 月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 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 决、记名投票表决等。 第九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
同为股份(002835)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9:36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控股子公 司的支持、指导和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 包括以下三类: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的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 50%以上,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 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对被持股公司的生产、经营、 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子公司; (三)参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不超过 ...
同为股份(00283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9:36
关联交易主体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等五类,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等五类[6]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原则,无国家定价和市场价格时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10]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经相关程序并披露[12] - 与关联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除披露外还应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关联担保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5] - 为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相关股东应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15]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进行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依协议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依新协议交易金额提交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提交审议披露,超预计总金额重新提交审议披露[2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0]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4][2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扣除关联股东表决权股份数后,非关联股东按规定表决[25] 豁免情况 - 面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招标等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无对价、关联交易定价国家规定等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7] - 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等关联交易可免履行审议披露义务[27] 子公司关联交易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应履行审批及信息披露义务[29] - 参股公司关联交易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9] 其他规定 - 关联人及其信息变化,公司应在二个交易日内进行更新[8]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10] - 关联交易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6] - 制度中“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9]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 制度由董事会修改并报股东会审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规定不同时适用新规定并修改制度[3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31]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2] - 时间为2025年10月[32]
同为股份(00283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9:36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9] - 应由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以外的对外投资事项由董事长决定[10] 交易指标 -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对应公司全部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视为相关交易指标[12] 决策标准 - “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等事项以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适用决策标准[13] - 十二个月内同类交易累计计算确定对外投资决策程序[13] 投资规定 - 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需制定决策程序等,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只能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与衍生品投资[14] - 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至少两人共同操作[14] - 从事衍生品交易管理层需出具报告,超权限且非套期保值需股东会审议[14] 额度与期限 -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5] 信息披露 - 已交易衍生品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金额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人民币时应及时披露[22] - 未设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公司,应在设立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相关信息[21]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发生特定情形时应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22]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情况[24] 财务管理 - 公司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财务管理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0] - 控股子公司作出对外投资决议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20] 职责分工 - 公司战略委员会负责重大投资项目研究评估及监督执行进展[18] -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外投资定期审计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24]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保管投资相关文件并建立档案记录[19] 制度相关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31] - 若国家规定不同,适用新规定并及时修改制度[31]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31]
同为股份(00283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9:3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 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以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10 月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称"审计委员 会")审核后,报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 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 ...
同为股份(00283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5-10-28 19:32
制度修订 - 2025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议案[1] - 修订《公司章程》多项内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修订29项、制定1项内部治理制度[3][4] 信息披露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制度文件2025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4][7]
同为股份(002835)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0-28 19:31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现将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务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20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 ...
同为股份(002835)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8 19:30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出席监事占总数100%[1]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票同意待提交临时股东会审议[1][2] -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3票同意[4] 制度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1] 报告审核 - 监事会审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合规准确完整[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