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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丰股份: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3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获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3.8亿元,实际发行38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3.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835.4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16亿元[1] - 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6日全部到账,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设立专户存储管理[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原则,并设立专项账户[3] - 公司与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及东莞证券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符合深交所范本要求[3] 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使用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新能源及特种装备电缆组件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298亿元,待支付款项3174.87万元,节余资金2972.42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1964.83万元)[4][5] - 节余资金主要来源于未使用的基本预备费1000万元(原用于应对不可预见支出)及闲置资金理财收益[5] 节余资金安排 - 公司将扣除待支付款项后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6] - 募集资金专户将保留至完成剩余合同款项支付后注销[6] 审批程序 - 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募投项目结项及补充流动资金议案,认为该安排符合股东利益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6][7] - 保荐机构核查确认程序合规,对结项事项无异议[8]
日丰股份(002953)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2025-07-01 18:32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丰股份"或"公司")2020 年度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 38,000.00 万元。公司本次实际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 38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38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8,354,716.98 ...
日丰股份(002953) - 关于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07-01 18:31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鉴于 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新能源及 特种装备电缆组件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 司同意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由于节余募集资金小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10%,该事项 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
日丰股份(002953)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01 18:30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投产运营,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资金状况,节省财务费用, 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及特种装备电缆 组件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二、 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于2025 ...
日丰股份(002953)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01 18:30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于2025年7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5年6月20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董事冯宇棠及全体独 立董事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冯就景先生主持,全部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新能源及特种装备电 缆组件项目"已投产运营,满足结项条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 ...
日丰股份(002953) -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的公告
2025-06-25 17:00
资金使用与归还 - 2024年10月10日公司同意用不超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2] - 2025年5月7日公司提前归还1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 - 2025年6月25日公司提前归还剩余8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
日丰股份(002953) -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 (豁免版)
2025-06-23 19:47
股票代码:002953 股票简称:日丰股份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与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5 年 5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广东日丰 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 120021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日丰电缆"、"发行人"、"申请人"、"上市公司"或"公司")已 会同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东莞证券")、北京国枫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国枫律所")和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或"华兴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本着 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同时 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和补充,现将有关事项 回复如下,请予 ...
日丰股份(002953)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豁免版)
2025-06-23 19:47
1 华兴专字[2025]24012610156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2025年5月19日出具的《关于广东日丰 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 〔2025〕12002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或"华兴会计师")作为广东 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上市公司"或"日 丰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 逐项落实,现将有关事项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1 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 问题二 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空调连接线组件,但主营业务中 未包含此项。报告期内,发行人通信装备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新能源线缆产 品毛利率逐年下滑,发行人解释称主要原因系销售均价下降幅度大于单位成本 下降幅度、销售均价上涨幅度未能完全抵销单位成本的上升、市场竞争加剧、客 户议价能力增强等。 请发行人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务模式、产品结构等,说明可比公司的选 取依据及准确性, ...
日丰股份(002953)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豁免版)
2025-06-23 19:47
1 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华兴专字[2025]24012610123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2025年2月24日出具的《关于广东日丰 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 120007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或"华兴会计师")作为广东日丰 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上市公司"或"日 丰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 了逐项落实,现将有关事项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说明: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具有相同 含义。 本问询函回复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 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1 问题一 申报材料显示,报告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 25,915.89 万元,交易 性金融资产余额为 2,000.00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6.19%。公司本次拟发行股份 不超过 3,417.53 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 ...
日丰股份(002953)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四
2025-06-23 19:47
财务数据 - 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5,915.89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2,00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19%[5] - 2021 - 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2113.22万元、3514.53万元、4533.41万元,占净利润比例分别为25.20%、24.00%、28.22%,近三年累计占比77.97%[12] - 2022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01%[12] - 预测2025 - 2029年净利润分别为15061.12万元、16267.20万元、17569.86万元、18976.83万元、20496.47万元[12] - 预测2025 - 2029年现金分红分别为3887.28万元、4198.56万元、4534.78万元、4897.92万元、5290.14万元[12] - 报告期内新能源电缆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5.06%、21.24%、19.78%和15.81%[6] 股权与融资 - 公司拟发行股份不超过3,417.53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23,000.00万元,发行价6.73元/股,2月24日收盘价11.71元/股,限售期18个月[5] - 冯就景认购资金自有3,000.00万元占13.04%,自筹20,000.00万元占86.96%[8] - 冯就景持股23,581.54万股占总股本51.61%,已质押4,250.00万股占其持股18.02%[9] - 金融机构股权质押率35.00% - 40.00%,质押利率预计3.4% - 4.0%[9] - 未来五年股权质押借款及利息分别为770.00万元、770.00万元、10,770.00万元、385.00万元、10,385.00万元[9] - 未来五年还款金额分别为770.00万元、770.00万元、10,700.00万元、385.00万元、10,385.00万元[11] - 未来五年偿还来源分别为2,393.21万元、4,187.57万元、16,167.79万元、8,418.66万元、11,201.18万元[11] - 冯就景可质押融资10000.00万元,需质押2703.07万股占发行后持股10.01%[13] - 按质押率35%测算平仓股价为4.81元/股,按30%为4.12元/股,近一年一期股价最低值高于平仓股价[14] - 本次发行完成后,冯就景持股占比54.98%[16] 募集资金 - 2021年3月前次募集资金净额37,164.53万元,2024年2月项目变更金额占比100%,预计2025年6月达可使用状态[6] 诉讼事项 - 公司存在两起未了结重大诉讼,涉及标的金额均超1000万元[19] - 大连机械与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合同金额3596.00万元,公司已付2157.60万元,大连机械请求支付1530.21万元及违约金,公司请求解除合同等合计2876.8万元[22] - 2024年两起诉讼分别受理后合并审理,截至出具意见书尚未开庭[22][23] - 尤控新能源、张彬起诉公司,主张未缴齐2000万元出资及出借1亿元,请求支付违约金2000万元[27] - 2021 - 2024年公司已分期履行完毕2000万元出资义务[28] - 2022 - 2024年度中山艾姆倍营业收入分别为0.00万元、13.40万元和110.31万元,公司认为借款条件未成就[28] - 大连机械案件涉案金额占总资产、净资产比例分别约0.43%、0.82%[30] - 尤控新能源案件涉案金额占总资产、净资产比例分别约0.56%、1.08%[30] - 两宗案件涉案金额合计占净资产比例约1.90%[32] - 2024年内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约7519.26万元,占净资产比例约4.04%[32] - 两宗案件对公司经营和募投项目无重大不利影响,审判结果不对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30][36] - 两宗案件未达应及时披露诉讼标准,已在《募集说明书》披露[32][33][36] 其他 - 冯就景2024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255.96万元,假设后续各年度以此金额领取[12] - 设备采购合同首次付款为合同总价款30%(1078.80万元)[24] - 设备采购合同第二次付款为合同总价款25%(899万元),累计付到合同总价55%(1977.80万元)[24] - 设备采购合同第三次付款为合同总价35%(1258.60万元)[24] - 设备采购合同第四次付款为余下合同总价的10%(359.60万元)[24] - 大连机械交付设备存在问题,190E炼胶线产能无法达到3吨/h,135炼胶线无法达到2吨/h[25] - 大连机械诉请支付设备验收款、质保金共计1530.21万元,公司认为付款条件未成就[26] - 2021年公司与中山艾姆倍等签订增资2000万元的《增资扩股协议》[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