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股份(3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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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娜出任中元股份董秘、副总裁
经济观察报· 2025-11-17 10:57
公司高层人事变动 -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聘任亢娜女士为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的议案 [1] - 新任董事会秘书及副总裁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 - 亢娜女士此前拥有丰富的相关职务经验,曾担任华灿光电证券事务代表、科前生物董秘办主任、武汉敏芯半导体董事会秘书及董事等职 [1] 公司控制权变更 - 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朱双全、朱顺全及朱梦茜 [2]
中元股份: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1-14 21:13
公司治理变动 - 公司董事会于11月14日晚间发布公告,同意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括朱双全、朱顺全、向德伟、尹力光 [2] -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名余明桂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
中元股份:11月1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4 19:37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六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包括《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的议案》在内的文件 [1] 财务与经营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95.4%来源于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业,其他业务占比4.6%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52亿元 [1] 行业分类 - 公司主营业务属于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业 [1]
中元股份(30001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4 19:3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议,报董事会和股东会[2]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7] - 聘期一年,可续聘[10] 审计费用与披露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应说明情况[7] 审计人员任职限制 - 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5年不得参与[12] - 承担首发或公开发行上市审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3] 文件保存与改聘 - 文件保存至少10年[13] - 执业质量有重大缺陷应改聘[15] 解聘与变更规定 - 解聘或不续聘需股东会表决前30天通知[16] - 除特定情况,年报审计期不得变更[17]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四季度前完成选聘[1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提交履职和监督报告[9] - 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在年度评价意见中[19] - 监督内容含法规政策执行情况[20] - 发现违规严重报董事会处理[20] 违规处理与报告 - 董事会可对责任人处罚[20] - 严重时股东会不再选聘违规事务所[25] - 董事会及时报告处罚[20]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4]
中元股份(300018) - 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4 19:32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 信息管理机制 - 董事会是报送信息管理机构,董秘是第一责任人[3] - 报送信息需董秘审核批准,公布前相关人员保密[3] 报送流程 - 对外报送需填审批表并多级审批,提供保密提示函[3][4] 信息留存 - 回执复印件留部门,原件交董事会办公室存档[4] 信息泄露处理 - 信息泄露公司应向监管机构报告并公告[4]
中元股份(30001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4 19:32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 年 11 月起适用[1] - 国家秘密信息豁免披露,公司履行保密义务[4]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管理流程 - 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8] - 暂缓、豁免披露需事先内部审批[9] - 拟处理信息登记入档保存不少于十年[9] 后续要求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湖北证监局和深交所[12] - 建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责任追究机制[14]
中元股份(30001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4 19:3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 选任时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0] 会议相关规定 - 提前三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12]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4] 细则情况 - 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及修订,决议通过实施[16]
中元股份(3000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4 19:3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专业会计人士担任,经选举报董事会批准[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6]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7]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职责与权限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4] - 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董事会[14] - 过半数同意后提交特定事项给董事会审议[15] 关联议题处理 - 关联委员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可开会[17] - 决议须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不足二分之一提交董事会[18] 其他规定 - 审计部成员可列席,可邀请董事等列席[18]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8]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文档审计部保存10年[18] - 议案及表决结果报公司董事会[18] - 出席委员有保密义务[18] - 细则以法律法规和章程为准,董事会制定、解释及修订[20]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修改亦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