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股份(3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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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股份(30001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4 19:32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1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0]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或单项涉案超5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报告[11]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交易日内未还款需报告担保事项[9] - 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清算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需报告担保事项[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动需报告[15][17] - 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等变动需报告[15] 重大信息报告流程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获悉重大信息时应向董事会和秘书报告[3]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应以书面形式提供重大信息书面文件[18] - 相关人员知悉重大信息后第一时间当面或电话报告并提供书面文件[21] - 董事会秘书收到重大信息后向董事长汇报并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相关程序并公开披露[21][23] - 董事会秘书指定专人整理保存上报信息[2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重大信息报告事务及相关培训[23] 重大信息报告管理 - 重大事件进展情况需按规定报告,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需后续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1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需控制知情范围,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和内幕交易[29] - 董事会办公室建立报告档案作为考核依据[29]
中元股份(30001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4 19:32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财[7] 投资计划调整与论证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2] - 超过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3]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4] - 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三方监管协议与专户管理 - 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 专户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募投项目个数[7] 资金使用管理 - 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建立专用台账制度,每季度检查项目进度[10] - 从专户调用募集资金需履行审批手续[11] - 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12] 资金置换与现金管理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支付困难的可在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置换[16]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应为安全性高的非保本型产品,不得质押[16]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应归还至专户,并在归还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18] 超募资金使用 - 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计划投入使用[19] 内部审计与核查 - 内部审计机构应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检查一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结果[25] - 董事会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5]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21][22] - 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22] - 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报告深交所并公告多项内容[23]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关联方资产应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并披露信息[23] 配合督导与审计 - 应配合保荐或独财持续督导及会计师审计,提供募集资金相关资料[27]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对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鉴证,披露鉴证结论[27] 特殊情况处理 - 鉴证结论为“保留”“否定”“无法提出”时,董事会应分析理由、提整改措施并在年报披露[27] 保荐或独财职责 - 保荐或独财发现募集资金异常应现场核查并报告,至少每半年核查一次[28] - 会计年度结束后,需对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公司披露核查结论[28] - 若会计师出具特定鉴证结论,应分析原因并提核查意见[28] - 发现公司、银行未履行协议或募集资金管理重大违规,应报告披露[28]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为准[3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普通决议批准生效实施及修改[33] - 制度中“以上”“之前”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32]
中元股份(30001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4 19:32
关联方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实际控制的公司[2] -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人[3][5] 重大关联交易界定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为重大关联交易[11] 关联交易审批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低于30万元由董事长审批[15]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5]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超300万元但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由董事长审批[1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关联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资助有例外情况及审议要求[19][21]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条款,已履行义务的不再累计计算[19]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如现金认购等[19]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协议超三年需重审[21] 关联审议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需回避,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表决[2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未尽事宜以相关规定为准,经股东会普通决议批准生效[28][29]
中元股份(300018) - 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4 19:32
年报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8] - 预计在当年4月30日前无法披露需报告并公告原因[9] - 预计特定业绩情形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10] 年报编制与组织 - 董事长是年报编制、披露工作第一负责人[5] - 董事会秘书负责年报编制及相关工作[12][16] - 公司年度报告编制由董事会办公室组织,财务部门编制财务报告[12] - 公司在年报披露前召开两次制作年报工作会议[14] 年报审核与披露 - 年度报告审核稿送董事审阅,修改、审批后披露[17] -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年报,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17] - 年报披露后,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并报送相关部门[18] 保密与责任 - 年报编制等期间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0] - 特定时间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买卖股票[20] - 未及时准确提供资料、年报差错、违规买卖股票将追究责任[2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7][28]
中元股份(3000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4 19:32
制度适用范围 - 包括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含控股 50%以上及纳入合并报表子公司)[2] 内幕信息界定 - 任一股东所持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内幕信息[7] 知情人界定 - 持有 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属知情人[12] 管理要求 - 重大事项填知情人档案并制作备忘录[14][15]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十年[15] - 董事会是管理机构,董秘为保密负责人[3] - 未经批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3] - 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内幕交易等[4] - 做好流转环节知情人登记及档案汇总[16] - 内幕信息发生知情人告知董秘并报备[18] - 流转和对外提供需批准并报告[19] - 各部门可制定制度报董事会备案[21] - 控制知情范围,指定专人报送保管[21] - 提供未公开信息前确认签署协议[21] - 控股股东不得滥用权利[23] 违规处理 - 核实涉嫌情况按情节处分并报证监局[25] - 擅自披露造成损失保留追责权利[27] - 定期查询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并备案[27] 制度实施 - 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及修订,审议通过实施[29][30]
中元股份(300018)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4 19: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8]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8]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履职需经全体过半数同意事项应及时披露[15]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9]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含重大事项情况[19] - 持续关注特定事项决议执行情况,违规可报告[22] 审计委员会规定 - 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4]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3]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规定 - 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董事会对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4] 独立董事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2] - 提前解除应披露理由,有异议也需披露[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3][14] 其他规定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6]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参与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8] - 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9]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年报披露[29]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委会提前三日[29]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3]
中元股份(300018)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4 19:32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非经批准无权签署担保文件[2] - 独立董事应在年报对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5] 担保条件 - 公司可为符合特定条件、偿债能力强的单位担保[7][10] 审议规定 - 特定担保事项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需股东会审议[14] - 董事会审议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4]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15] 合同与手续 - 公司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担保和反担保合同[19][22] - 财务部门办理反担保抵押、质押法律手续[23][24] 后续管理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并定期报告董事会[22] - 被担保人出现问题董事会及时采取措施[22] - 债务到期督促履约,未履约采取补救措施[22]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财务启动追偿并通报[23] - 公司履行担保后向债务人追偿并报告[23] 应对情况 - 发现债权债务恶意串通,公司采取措施[23] - 多保证人时公司拒绝超份额责任[24]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未履约或有问题应及时披露[27] 责任处分 - 董事会视情况处分有过错责任人[29]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普通决议批准生效修改亦同[32]
中元股份(30001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4 19:32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包括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3] 管理方式 - 公司应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 沟通内容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沟通的主要内容有九项,如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9] 职能部门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11] 工作职责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有八项,如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12] 人员要求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15] 档案制度 -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档案制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5] 活动限制 - 公司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应尽量避免接受现场调研、媒体采访[19] 股东会安排 - 公司召开股东会要为股东提供便利,提供网络投票方式[21] 业绩说明会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29] 信息公布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公司网站地址和咨询电话号码,变更时及时公告[24][37] 会议活动 -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结束后等必要时候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尽量公开,有条件可网上直播[27] 说明会召开 - 存在特定情形时上市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8] 调研接待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人员应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31] 现场参观 - 公司安排投资者等现场参观时应避免参观者获取未公开重要信息[35] 顾问聘请 - 公司可聘请投资者关系顾问处理相关事务,但不能由其全权代表公司对外发表言论[39][40] 信息提供 - 公司不得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提供未正式披露的重大信息,应平等提供资料[43]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规定媒体第一时间公布应披露信息,其他传媒披露信息不得先于规定媒体[45] 制度解释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批准,修改时亦同[48][50]
中元股份(30001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4 19:32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董事长和两名董事组成,含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全体董事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投资评审小组 -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组长由总裁担任[5] - 负责决策前期准备并提交提案[11]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3]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流程与实施 - 战略委员会讨论提案结果提交董事会并反馈[11]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及修订,决议通过实施[17][19]
中元股份(300018)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4 19:32
总裁设置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9] - 总裁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 决策权限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非股权类资产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由总裁审批[12] 会议安排 - 总裁办公会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集临时会议[27] - 总裁办公会会议记录保存期为10年[33] 职责分工 - 副总裁协助总裁负责经营管理工作,分工由总裁决定并报董事会备案[15] - 财务总监负责公司日常财务工作,审核财务报告并对披露数据负责[24] 考核与奖惩 - 经营考核指标包括总资产、净资产及增长率等[39] - 总裁成绩显著可获现金、实物等奖励[39] 离任与处罚 - 总裁离任须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37] - 不能胜任职守的高管处罚包括限期改正等[39] - 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高管赔偿数额原则上不低于公司实际损失的10%[39] 其他规定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合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8] - 细则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