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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3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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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21:34
业绩总结 - 2023年监事会召开5次会议[2] - 2023年底对子公司实际担保19495万元,占净资产3.54%[7] - 2023年未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7] 未来展望 - 2024年监事会监督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等情况[10] 其他评价 - 监事会认为2023年决策程序合法,董高履职尽责[5] - 认为财务运作规范,报告真实准确[6] - 认为内控评价报告客观,体系有效[9]
华仁药业: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4-24 21:34
人事变动 - 非独立董事李阳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3] - 非职工代表监事贾学飞因个人原因辞职,待选新监事后生效[4] 人事补选 - 补选张力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3] - 补选张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4] 候选人信息 - 张力1989年2月出生,现任西安曲江文化金融控股相关职务[6] - 张伟1977年10月出生,现任西安曲江文化金融控股相关职务[7]
华仁药业: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4 21:34
财报披露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于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1] 业绩说明会 - 公司定于2024年4月29日15:00 - 17:00在“约调研”小程序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1] - 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陆“约调研”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1] - 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开放[1] 出席人员 - 出席业绩说明会人员有董事长杨效东等[3]
华仁药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4 21:34
会议相关 - 华仁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8名董事全部出席[1] - 公司定于2024年5月16日14:0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21]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3][4][5][6][7][8][9][10][11][12][13][14][15][16][18]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5][6][7][8][9][11][13] 公司决策 - 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8] - 同意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10] - 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16] - 拟取消对全资子公司华仁堂健康科技的吸收合并,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业绩情况 - 安徽恒星制药2023年度扣非后净利润5196.72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15] 人事变动 - 补选张力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 - 聘任白鹏为副总裁,孟祥园为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
华仁药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说明
2024-04-24 21:34
业绩总结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24年4月23日出具华仁药业2023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资金往来 - 2023年所有往来资金年初余额总计122,320.79万元,累计发生额236,238.43万元,偿还额248,914.26万元,年末余额109,644.96万元[9][10] - 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2023年初余额382.51万元,累计发生额12.96万元,偿还额369.55万元[9][10] - 青岛华仁医疗用品公司2023年末余额14,567.03万元[9][10] - 华仁药业(日照)公司2023年末余额1,241.98万元[9][10] - 青岛华仁医药公司2023年末余额81,120.71万元[9][10] - 广西裕源药业公司2023年偿还完往来资金[9][10] - 青岛华仁堂健康科技公司2023年末余额3,686.39万元[9][10]
华仁药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21:34
信息披露内容 - 公司应披露对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信息[4]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等[6] 披露流程与时间 - 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报送深交所审核、登记并在指定媒体发布[7]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个月内,季度报告1个月内[14] 特殊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0]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进行业绩预告[18]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30] - 董事会办公室是日常工作部门[30] 内幕与保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监高为内幕信息知情人[38] - 董事长、总裁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39] 投资者关系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41]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42] 违规处理 - 董事等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50] - 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0] 其他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媒体及网站刊登公告[5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2]
华仁药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21:34
信息报告情形 - 董监高、下属公司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等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3] - 药品研发注册可开展临床试验等情形需报告[6] - 占主营收入10%以上药品出现生产许可批件有效期届满不申请再注册等情况需报告[8] - 占销售收入30%以上产品销售均价较年初下跌超30%需报告[8] - 药品中标进入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目录需报告[9] - 医疗器械首次或变更注册可开展临床试验等情形需报告[9] - 占主营收入10%以上或销售额前十大医疗器械注册证内容变更需报告[9] - 占销售收入30%以上或销售额前五大医疗器械销售均价较年初下跌超30%需报告[10] - 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届满不申请续期等情况需报告[10] - 药品或医疗器械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等重大影响情形需报告[9][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报告[12]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1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2]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13] - 交易产生利润占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3]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15]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1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15] - 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500万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16]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30%需报告[17] - 签订单笔合同金额达1亿元合作协议需报告[21] 报告时间要求 - 报告人知悉重大信息应在两日内报告公司[24] - 特定人员或组织买卖公司股份需提前二日书面通知[25] - 特定人员或组织买卖当天通知董事会秘书并次一交易日书面报告[25]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6]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工作直接责任人[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是信息告知义务第一责任人[26] 信息管理规定 - 公司部门及控股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披露重大信息[28] - 下属公司和职能部门应指定信息报告义务人[28] - 公司董事等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严格保密[2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1]
华仁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4 21:34
审计机构相关 - 2023年经多会议及股东大会通过续聘中兴华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4] - 截至2023年末,中兴华所拥有合伙人170人,注会839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的463人[3] 审计工作安排 - 2024年1月12日公司与审计人员开会确定年报审计工作安排[6] 报告审议 - 2024年4月18日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等议案[7]
华仁药业: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24 21:34
资金总体情况 - 2023年初往来资金余额总计122,320.79万元[2] - 2023年往来累计发生额(不含利息)总计236,238.43万元[2] - 2023年偿还累计发生额总计248,914.26万元[2] - 2023年末往来资金余额总计109,644.96万元[2] 各公司资金情况 - 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2023年初余额382.51万元,年末12.96万元[2] - 青岛华仁医疗用品公司2023年末余额14,567.03万元[2] - 华仁药业(日照)公司2023年末余额1,241.98万元[2] - 青岛华仁医药公司2023年末余额81,120.71万元[2] - 广西裕源药业公司2023年末余额为0 [2] - 青岛华仁堂健康科技公司2023年末余额3,686.39万元[2]
华仁药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21:34
担保管理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审议不得担保[3] 审批规则 - 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等通过[6] - 多种高额或特定情形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股东大会审议特定担保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7] 流程与报告 - 财务初审担保报总裁再提交董事会[12] - 发现异常担保合同两日内报告[14]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决议后报送文件并披露担保信息[17] - 被担保人未还款或出现严重情形及时披露[17] 制度说明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股东大会通过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