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强股份(30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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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强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19:0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1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经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 全体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由董事会从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将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权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 交易所规则及《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 ...
秀强股份:章程修订案(2023年10月)
2023-10-25 19:0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2023 年 10 月)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 公司治理实际需要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如下表: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 | --- | --- |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系由江苏秀强玻璃工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江苏省宿迁工商 | 公司系由江苏秀强玻璃工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江苏省宿迁市市场监 | | 行 政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 督管理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 | 91321300732499521G。 | 9132 ...
秀强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19:0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1 | | |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4 | | 第三章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5 | | 第四章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7 | | 第五章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9 | | 第六章 | 附则 13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 ...
秀强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19:0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并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根据法律法规、《上市规则》、《规范 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应当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出现、发 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二章所述情形时,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将有关信息告知公 司董事会秘书,确保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误导性陈 ...
秀强股份: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19:0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股 东大会和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评审。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董事长为委员之一。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 ...
秀强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25 19:07
证券代码:300160 证券简称:秀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6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定于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相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3年11月13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 上午9:15-9:25,9:30 ...
秀强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19:0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任职[8]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职[8]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有5年以上会计等专业全职工作经验[13] 独立董事比例与选举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1/3以上,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13]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6] - 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33]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8] - 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有利害关系人员[1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8]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23] 会议资料与费用 - 公司应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2] - 专门委员会开会原则上应不迟于会前三天提供资料[32] 津贴标准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0]
秀强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19:07
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12] - 年度和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3][14]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管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15]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6]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6]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6]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18] - 重大事件包括《证券法》规定事件、大额赔偿责任等多种情况[1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属于重大事件[19] 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相关人员草拟,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5] - 临时公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经审批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27] - 重大信息由相关人员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经评估、审定或审批后提交深交所审核披露[28] 责任人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31]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工作[32]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35] 股东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业务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3] -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拟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业务重组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3] 其他 - 证券部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期限不少于10年[37]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知情人不得公开或泄露信息[39] - 公司应在信息知情人员入职时与其签署保密协议[42]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进行监督[44]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45] - 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48] - 公司董事等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应给予处分[50]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52]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53]
秀强股份: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19:0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3 年 10 月修订) 1 | 第一章 总则 | | 3 | |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股份 |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6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 | 第一节 股东 | | 7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4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7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 | 第五章 董事会 | | 23 | | 第一节 董事 | | 23 | | 第二节 董事会 | | 26 |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2 | | 第七章 监事会 | | 34 | | 第一节 监事 | | 34 | | 第二节 监事会 | | 35 | | 第八章 党的建设 | | 36 | | |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 ...
秀强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19:0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按照本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 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 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公司监事会对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