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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强股份(30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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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强股份(30016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5 16:22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0]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0]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0] 报告内容与审计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9][10]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0] 披露流程与审核 - 定期报告由财务负责人等草拟,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等审核后披露[22] - 临时公告由证券办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需审批后披露[22] - 重大信息经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审定或审批后交深交所审核披露[23]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证券办制作、董事会秘书审核、深交所审核登记等流程[24] 披露义务与责任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3]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专项说明[13]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公司应立即披露[1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需披露文件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6]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27] - 审计委员会应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2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8] - 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4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将受处分[42] - 公司各部门、下属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相关责任人将受处罚[42]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处理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42] 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依法履行义务,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17] - 公司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 证券办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期限不少于10年[30]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人员[33] - 公司应与信息知情人员签署保密协议[34]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37]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4]
秀强股份(300160)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5 16:22
审计部人员配置 - 审计部配置3名或以上专职人员[8] 审计部工作安排 - 每半年检查公司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3] -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3][14][20]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4] - 每3年至少对本公司及所属公司审计一次[14] 审计部其他规定 - 及时报告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事项[6] - 履职经费列入公司预算保障[7] - 独立于其他机构和部门,不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6][7] - 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负责决策与执行[6]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9]
秀强股份(30016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5 16:22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公司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8]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8] 管理机制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4] - 董事会秘书为具体负责人[4] 知情人范围及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含公司及其董高、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9] - 知情人应自获悉信息起填档案[11] - 董事会核查知情人信息真实性等[14] 信息报送 - 内幕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忘录[15] - 重组有重大变化等情况补充提交知情人档案[16]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深交所可视情况要求更新档案[16] 自查与追责 - 定期对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17] - 发现违规核实追究责任并报江苏证监局和深交所[17] 档案保存 - 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7] 违规处理 - 5%以上股份股东等违规泄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3] - 知情人违规造成影响或损失,公司视情节处分并要求赔偿[23]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6][27] - 制度与法律冲突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7]
秀强股份(30016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5 16:2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不得担任[8]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 近36个月违法受罚者不得担任[10] - 近36个月受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10] - 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10]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选2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3] - 连任不超6年[14]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特定情形60日内补选[14][15] - 连续2次未参会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8][2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9] - 专门委员会会前3日提供资料[24] - 2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延期[24] 独立董事信息披露与费用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 履职遇阻碍可报告[25] - 履职信息公司不披露可申请或报告[25]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公司承担[25] - 公司支付津贴标准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5] - 除津贴外无其他利益[26] 制度实施与管理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28] - 冲突按国家规定修订报董事会[28] - 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28]
秀强股份(30016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9月制定)
2025-09-25 16:22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度2025年9月制定,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1][5] -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4] 豁免与暂缓披露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公司有保密义务[6]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7][9] 登记与审批 - 暂缓、豁免披露需登记多类事项,涉商业秘密额外登记[8][9] - 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保存不少于10年[9][10] - 董秘组织协调,业务部门或子公司申请,董事长审批[10]
秀强股份(30016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5 16:22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超过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1]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程序[12] -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达或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协议签订与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可使用资金[7] - 三方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8] - 公司应在三方协议签订后及时公告主要内容[8] 资金置换与使用限制 - 公司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3] - 以自筹资金支付特定事项后,可在6个月内实施置换[13]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应为非保本型[15]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限于主营业务[16] - 超募资金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并投入[18] 投资计划调整与检查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6]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25]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25] 监督与核查 - 独立董事经1/2以上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7]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8]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披露结论[26] - 募集资金存放等情况被出具特定结论,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分析并提意见[29]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违规应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29] 制度相关 - 违反制度致使公司损失,应处分、赔偿及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31]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3] - 本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33]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33] - 制度与法律冲突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3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34]
9月21日这些公告有看头
第一财经· 2025-09-21 21:46
公司重大事项 - 臻镭科技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郁发新被实施留置措施 暂不能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日常经营管理由高级管理人员负责 董事长职责由董事张兵代为履行 本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2] - *ST高鸿连续十五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 截至2025年9月19日收盘价为0.98元/股 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规定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将终止上市[2] - 向日葵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兮璞材料100%股权和贝得药业4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股票将于2025年9月22日复牌 兮璞材料主营高端半导体材料研发制造销售 产品包括半导体级高纯度电子特气等 贝得药业主营抗感染类等药物研发制造销售[3] - 国泰环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柏校解除留置措施 目前已能正常履职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4] - 兴业科技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属于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事项[4] - 泰慕士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属于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事项尚未完成 存在股价大幅上涨后回落的风险[5] - 冠中生态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 可能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5年9月22日起停牌 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交易日[5] 股东减持 - 长飞光纤股东Draka Comteq B.V.通过大宗交易减持3759.5万股H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5.00% 减持后不再持有公司H股股份[6] - 山西汾酒股东华创鑫睿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20万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33% 减持期间为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7] - 秀强股份股东香港恒泰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减持不超过817.514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1.06% 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8] - 海泰科股东苏州新麟三期创业投资企业计划减持不超过146.8096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1.5276% 股东赵冬梅计划减持不超过96.1029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1.0000% 减持期间为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2月24日[9] 重大合同 - 中油工程子公司管道局工程公司与ADNOC Gas签署阿联酋LNG输送管线项目EPC承包合同 合同金额5.13亿美元(约36.88亿元人民币) 建设工期36个月完成调试投产 之后进入12个月质保期 预计对未来3-4年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产生积极影响[9][10]
9月21日增减持汇总:山鹰国际增持 山西汾酒等8股减持(表)
新浪证券· 2025-09-21 20:44
上市公司减持情况 - 9月21日盘后无A股上市公司披露增持情况 [1] - 8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拟减持计划 [1] 具体减持明细 - 长飞光纤股东DrakaComteq B V通过大宗交易减持5% H股股份 [2] - 山西汾酒股东华创鑫睿计划减持不超过1 33%公司股份 [2] - 仲景食品董事刘红玉计划减持不超过15万股股份 [2] - 瑞丰高材持股5%以上股东桑培洲计划减持不超过240万股 [2] - 环球印务股东拟减持不超过1%公司股份 [2] - 秀强股份股东拟减持不超过1 06%公司股份 [2] - 海泰科股东拟合计减持2 53%公司股份 [2] - 长亮科技董事赵伟宏计划减持不超过105万股股份 [2]
秀强股份(300160.SZ)股东拟合计减持不超1.06%股份
智通财经网· 2025-09-21 16:20
股东减持计划 - 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与卢秀强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减持数量不超过817.51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6% [1] - 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减持期间为2025年10月21日至2026年1月20日 [1] - 减持计划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开始实施 [1]
秀强股份股东拟合计减持不超1.06%股份
智通财经· 2025-09-21 16:20
股东减持计划 - 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和卢秀强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1] - 减持时间窗口为2025年10月21日至2026年1月20日 [1] - 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1] 减持规模 - 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817.51万股 [1] - 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1.06%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