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强股份(30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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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强股份(300160)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16 19:01
2024年情况 - 监事会设3名监事,含1名职工代表监事,召开7次会议,议案全票通过[2] - 监事会列席12次董事会、出席4次股东大会[4] - 财务报告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7] - 募集资金使用合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8][9] 2025年展望 - 加强学习,完善机制,提高监督效率[15][16] - 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加强沟通,监督资金使用[16] - 监督重大决策合法性及董高勤勉尽责[16]
秀强股份(300160) - 德皓核字[2025]00000589号-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5-04-16 19:01
业绩总结 -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4月15日对秀强股份2024年度财报签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5] 关联资金往来 - 2024年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期初余额总计10175.222万元,累计发生152.38万元,偿还7721.812万元,期末余额2605.79万元[10] 子公司往来 - 宿迁洋河新区港秀新能源2024年期初0.002万元,偿还0.002万元[10] - 陕西秀强绿建2024年累计发生12.89万元,期末余额12.89万元[10] - 江苏秀强光电期初1996.93万元,偿还1.93万元,期末1995.00万元[10] - 江苏秀强新材料期初468.01万元,累计96.00万元,偿还40.00万元,期末524.01万元[10] - 苏州盛丰源期初73.29万元,累计0.60万元,期末73.89万元[10] - 珠海港秀强期初7636.99万元,累计10.00万元,偿还7646.99万元[10] - 四川泳泉玻璃2024年累计32.89万元,偿还32.89万元[10]
秀强股份(300160)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16 19:01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1] - 独立董事具备岗位资格且符合任职及独立性要求[1] - 独立董事与公司无重大持股、业务等关系[1]
秀强股份(300160) - 关于举办202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2025-04-16 19:01
财报披露 -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1] 业绩说明会 - 2025年4月25日15:00 - 17:0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1] - 投资者可通过网址或微信小程序码参与互动交流[1] - 出席人员包括董事长冯鑫等[1] 提问与查看 - 投资者可于4月25日前通过网址或小程序码会前提问[2] - 会后可通过价值在线或易董app查看情况及内容[4]
秀强股份(300160) -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4-16 19:01
关联资金往来 - 2024年期初余额10175.222万元,累计发生152.38万元,偿还7721.812万元,期末余额2605.79万元[2] 各公司往来情况 - 宿迁市洋河新区港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期初余额0.002万元[2] - 陕西秀强绿建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累计发生12.89万元[2] - 江苏秀强光电玻璃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期初1996.93万元,期末1995.00万元[2] - 江苏秀强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年期初468.01万元,累计发生96.00万元,偿还40.00万元,期末524.01万元[2] - 苏州盛丰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期初73.29万元,累计发生0.60万元,期末73.89万元[2] - 珠海港秀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期初7636.99万元,累计发生10.00万元,偿还7646.99万元[2]
秀强股份(300160)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4-16 19:01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2] - 评价基准日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比均为100%[6] 缺陷定量标准 - 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资产3%或≥净利润5%[7][9]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11][12]
秀强股份(300160) -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16 19:0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154,773,869股A股,每股5.97元,募集资金923,999,997.93元,净额914,167,797.56元[1]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768,934,330.04元[2] - 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8,549,137.11元,累计投入182,995,914.97元[4]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2,886,739.62元,闲置资金投资收益21,255,862.02元[4] 资金存放情况 - 工行宿豫支行初始存放496,000,000.00元,截止日余额516,389,235.37元[8] - 中国银行宿豫支行初始存放248,000,000.00元,截止日余额246,134,989.33元[8] - 光大银行南京分行初始存放173,789,860.71元,截止日余额6,410,105.34元[8] 资金变更及项目投入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48,000,000.00元,比例27.13%[15] - 2024年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投入1,722,006.33元,进度0.35%[15] - 2024年BIPV玻璃及组件生产线项目投入11,372,766.39元,进度4.59%[15] 资金管理授权 - 2023年1月公司同意使用不超过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16] - 2023年12月公司同意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6] BIPV项目调整 - “BIPV玻璃及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2.48亿元,占募集资金净额9.1416779756亿元[17] - “BIPV玻璃及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137.276639万元,投资进度4.59%[20] - “BIPV玻璃及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月10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 - “BIPV玻璃及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产能调整为年产200万平方米BIPV玻璃及年产100万平方米BIPV组件[20] - “BIPV玻璃及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总投资由24817.32万元变更为24850.04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24800万元不变[20] 其他资金情况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含税)983.220037万元,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归集[17]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BIPV玻璃及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17]
秀强股份(300160) - 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2025-04-16 19:01
业绩数据 - 2024年营业收入为15.87亿元,总资产为30.69亿元[37] - 2024年研发投入共计5837.72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3.68%[119][120] - 2024年安全生产投入逾476万元[153] - 2024年环保投入为454.53万元[37] 用户数据 - 2024年整体客户满意度92分,2025年目标≥90分[163] - 2024年全年接获产品及服务投诉70起,客户投诉回应率100%,投诉解决率100%[166][169] 未来展望 - 业务向光伏产业链上游延伸[24] - 重点提升BIPV玻璃透光率以推动产品性能升级[193] - 标准化BIPV产品设计,实现全链条低碳高效化[194]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高温UV微纳米纹理工艺技术产品荣获2024国际CMF设计奖[108] - 将局部镀膜技术应用于淋浴房量产产品[108] - 实现染色UMI技术全面升级,产品已量产并应用于洗碗机等领域[116] - 采用新型背板水性油墨,提高BIPV组件抗PID能力并应用于产品[118] - 报告期内新申请专利受理64项,授权23项,其中发明专利34项占比53.12%[8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截至报告期末,BIPV业务范围覆盖中国、迪拜、匈牙利、荷兰、捷克等国家和地区[200] 其他新策略 - 2024年与12家高校及研究院建立合作关系,推行产学研合作[122] - 建立全面合规管理体系,依据《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完善风险管治架构[71][75] - 以风险为导向对招标采购等多个高风险点进行专题审计[79] - 对外部合作方实施严格管理,每年与供应商签订《反商业贿赂承诺书》[89] - 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质量管理网络[125][126] - 修订《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等多项应急制度和预案[150] - 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和消防队,每月组织拉练演习[151] - 通过引进环保设备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192] - 致力于开发推广低辐射镀膜玻璃、节能玻璃等绿色环保玻璃产品[192]
秀强股份(300160) - 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5-04-16 19:01
股东回报规划 - 公司制定2025 - 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1] - 规划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现金分红优先[2][3] 分红比例 - 无重大投资时单一年度现金分红不少于可分配利润30%[5]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5]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5]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5]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原则上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规划[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