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强股份(30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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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强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5 19:07
证券代码:300160 证券简称:秀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 等情况,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沟通,双方均表示无异议。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的事前 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1日以 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 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在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2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线上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 ...
秀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0-25 19:0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能力和经验,拥有足 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能力,符 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和要求。公司已就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表示无异议。我们同意聘任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佰恒 张才文 陶晓慧 2023年10月23日 独立董事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 我们对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 ...
秀强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19:0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 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交易所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经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 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 ...
秀强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19:07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等[11] 项目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5] - 超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5] 协议签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协议[11] 资金置换与使用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置换[18] - 闲置募集资金暂补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8] - 每十二个月内永久补流和还贷的超募资金累计不超总额30%[21] - 单次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超总额1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22]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可豁免程序[25] - 节余募集资金达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26] 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8] - 保荐机构等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30] 报告与公告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两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8]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9] 其他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30] - 监事会有权监督并制止募集资金违法使用行为[31]
秀强股份:危机公关管理制度(2023年10月制订)
2023-10-25 19:0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危机公关管理制度 (2023 年 10 月制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危机 公关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公司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危机事件的综合应对能力,最 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危机事件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和良好声 誉,努力营造有利于公司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结合公司新闻宣传、信息披 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用以指导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面临危 机事件时的应对工作。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指危机事件是指各类新闻媒体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突 发的、涉及公司的敏感信息报道,且可能或已经对公司的战略实施、经营发展、 品牌声誉、社会形象、股票价格等造成负面影响的事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出 现危机事件但不涉及或不可能涉及新闻媒体报道的,且不会引起或不可能引起公 司股票出现异动的,应根据各部门、企业权责迅速妥善处理,不在本制度所规范 的范围内。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危机事件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一)恶意负面报道:媒体中出现或者可能出现的恶意歪曲公司及下属控股 子公司形象的负面报道; (二)违规信息披露报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 ...
秀强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19:07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更有 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组织构成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 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当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 地履行职责。监事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者工作经验,具备有效履职能力。 第三条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 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 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条 非职工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连 选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 ...
秀强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19:0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 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相关规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 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经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 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
秀强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5 19:07
证券代码:300160 证券简称:秀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1日 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 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在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28号公司四楼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线上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公司董 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学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 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2023年 ...
秀强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19:07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1] - 提名由董事长提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聘任并备案公告[10] - 会议召开前五个交易日报送材料,深交所无异议可聘任[11] 董事会秘书解聘 - 特定情形下自事实发生日起一个月内解聘[15] 职责与要求 - 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职责[18] - 聘任签保密协议,离任接受审查并移交文件[15] 特殊情况处理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5]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22][23]
秀强股份: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19:0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 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 第八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本公司未公开重大信 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 第九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泄露, 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2 第十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在相关文件中不得使用公司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除非与公司同时披露该信息。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 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 制、临时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内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