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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新材: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控股权转让协议暨涉诉的公告
2024-03-19 20:4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84,012,357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7.72%),其中被质押56,381,23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 份数量的67.11%),被司法冻结83,412,357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99.29%),被轮 候冻结22,180,37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26.40%)。目前卢先锋仍是本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但若质押和冻结的股票被处置,将导致其丧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 位。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签署控制权转让协议及履行情况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卢先锋发送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该协议纠纷导致的诉讼相关材料。根 据卢先锋提供的《股权转让协议》,其于2018年11月6日与贺沁铭签署《股权转 让协议》,约定卢先锋将持有的公司29.8%股权转让给贺沁铭或其指定受让人, 转让价格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转让价款中指定2亿元用于卢先锋购买公司现有 核心资产。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8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 ...
先锋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2024-03-19 20:41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6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股东卢先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84,012,357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7.72%),其中被质押56,381,23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 份数量的67.11%),被司法冻结83,412,357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99.29%),被轮 候冻结22,180,37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26.40%)。目前卢先锋仍是本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但若质押和冻结的股票被处置,将导致其丧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 位。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冻结进展情况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锋新材")近日收 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发送的关于林宜生诉讼案件的判决书等司法文书, 该案于2023年2月获 ...
先锋新材:关于公司为关联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贷款逾期未还的公告
2024-03-19 20:41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7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关联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贷款逾期未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现公司已在与银行进行协商,目前银行口头上暂时给予一定宽限期,暂未对 公司银行账户采取冻结等措施。 二、贷款逾期未还违反了对公司的承诺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贷款发生逾期情况,涉及金额5550万元人民币,目前银行尚未要 求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代偿义务,但后续有可能发生履行代偿义务导致公司账户 资产被扣划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进而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情形(ST)。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公告,谨慎决策,审慎投资。 一、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贷款到期情况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卢先锋的关联公司宁波先锋弘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弘业")、 宁波开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心投资")总额不超过3.2亿元人民币的银 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先锋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2024-03-19 20:41
股东卢先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5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84,012,357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7.72%),其中被质押56,381,23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 份数量的67.11%),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83,412,357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99.29%), 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为22,180,37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26.40%)。请投资者注意相 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先生及一 致行动人徐佩飞女士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 | 是否为控 | | | | | | | | | | -- ...
先锋新材: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2024-03-05 19: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风险提示: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4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股东卢先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 量比例已达到99.29%,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冻结进展情况 2024年1月26日,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 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先生所持公司4500万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冻结 的股票系此前已质押给质权人傅善波的全部股票,当时卢先锋先生尚未收到与该 冻结相关的司法文书。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其中涉及的卢先锋所持公司11,381,234股票 (已被质押)被冻结事项目前尚未收到相关司法文书。 ...
先锋新材: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2024-02-21 18:01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3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股东卢先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 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10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通过对上述司法冻结的冻结序号进行核对确认,上述司法冻结的股票为卢先 锋先生此前已质押给质权人林宜生、质权人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九州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据卢先锋先生所述,以上冻结是由于其向傅善波个人借 款1.1亿元人民币,到期尚未归还,因此傅善波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申 请了财产保全,卢先锋先生尚未收到相关司法文书。后续如有相关司法文书,公 司将督促卢先锋先生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0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 一、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先锋新材: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2024-01-26 19:26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1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股东卢先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 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先生所持 部分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 |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 本次冻结 股份数量 | 占其所 持股份 | 占公司 总股本 | 是否为 | 冻结 起始 | 冻结 到期 | | 原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 | | | | | 限售股 | | | 冻结 | | | 名称 | | ...
先锋新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稿)
2023-12-27 18:37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 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六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 关系;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
先锋新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稿)
2023-12-27 18:37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先锋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 章程、董事会授权和本制度履行职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 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 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应当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共三名,其中 独立董事委员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
先锋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稿)
2023-12-27 18:37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先锋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宁波先锋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 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授权和本制度履行职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 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 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共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