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信息(300306)

搜索文档
远方信息: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6 00:24
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 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708,540.93元 [1] - 截止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85,395,901.97元 [1] - 以总股本268,958,77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0,123,383.14元(含税) [1] -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1] 利润分配预案合规性 - 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证监会相关规定 [2] - 预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体现对投资者的回报 [2] - 监事会核查认为预案制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2] 审议流程 - 预案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1] -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
远方信息: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6 00:24
董事会会议决议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其中2名以通讯方式表决 [1] -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已一致审议通过 [1] - 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3][4][5][6] 利润分配方案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为基础派发现金红利30,123,383.1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2] - 若董事会审议后股本变动,将按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比例 [2] -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公司章程修订 - 董事会同意根据最新法规要求修订《公司章程》,同时取消监事会设置,职责平移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需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2][3] 董事会换届选举 - 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提名潘建根、郭志军、陈聪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 - 提名白剑、赵宇恒、周红锵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会 [5] - 新一届董事任期三年,原董事在新董事就任前继续履职 [3][5] 股东会议程 - 定于2025年9月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6] - 会议将审议董事会提交的利润分配、章程修订、董事会换届等议案 [6] - 独立董事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 [5][6]
远方信息: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6 00:24
监事会会议决议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与监事3名,实际参与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倩主持[1] -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报告编制程序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1] -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半年度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2] 利润分配预案 - 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制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2] - 预案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回报股东,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2] -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
远方信息: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16 00:24
股东会召开基本情况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2日召开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时间为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 [1] - 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出席,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投票 [1]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要求,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无需为公司股东) [1] 会议审议事项 - 主要提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制度,需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即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 - 非累积投票提案涉及2项董事提名:潘建根、郭志军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 -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表决 [2] 会议登记与参会方式 -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等文件,自然人股东需持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登记 [2] - 接受信函或传真登记(需在2025年8月29日18:30前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 - 现场参会人员需自行承担食宿及交通费用,登记联系人信息包括电话0571-88990665及邮箱board@everfine.cn [3] 网络投票操作细则 - 非累积投票提案可选择同意/反对/弃权,累积投票提案需按候选人分配票数(总票数不超过持股数×应选人数) [4][5]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11:30及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放时间为9:15-15:00 [6][7] -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结果为准,未明确投票的提案视为弃权 [6] 备查文件与附件 - 附件包含网络投票流程、授权委托书模板及股东参会登记表 [4][7][9]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对每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有效期自签发日至股东会结束 [7] - 股东登记表需填写持股数量、联系方式等信息,电子版可通过指定邮箱提交 [9]
远方信息(300306.SZ):上半年净利润同比下降5.47% 拟10股派1.12元
格隆汇APP· 2025-08-15 20:11
财务表现 - 公司半年度营业收入1.79亿元,同比下降5.38%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70.85万元,同比下降5.47%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60.6万元,同比增长5.56% [1] 股东回报 -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2元 [1]
远方信息:8月1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5 19:53
公司动态 - 远方信息(SZ 300306)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等文件 [2] - 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地点为公司会议室 [2] 财务数据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中,工业占比68.54%,计算机占比31.46% [2]
远方信息(30030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版)
2025-08-15 19:18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和《杭州远方 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 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第二章 董事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构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3名独立董 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会中的职工 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五条 公司董事候选人除应符合《公司法》的相 ...
远方信息(300306) -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版)
2025-08-15 19:18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版本号:V12.0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第一章 | 总 | 则 2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 | 份 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7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3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16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2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2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7 | | 第二节 | | 独立董事 33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7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9 | | 第七章 | | ...
远方信息(300306) - 股东会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版)
2025-08-15 19:18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本 规则第五条所述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 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 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 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远方信息(30030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版)
2025-08-15 19:18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远方 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 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 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 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 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