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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湃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4 00:02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归属股东净利润为-20,896.15万元[1] - 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0,414.33万元[1]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现、不送股、不转增[1] - 预案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1][3] - 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
领湃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万里
2024-04-24 00:02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14次、股东大会6次,独立董事均全部出席[2] 董事会会议意见 - 2023年1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对聘任高管发表独立意见[2] - 2023年2月5日第五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3] - 2023年4月3日第五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对关联交易等发表意见[3] - 2023年4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对关联交易和季报发表意见[3] - 2023年7月10日第五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对关联交易等发表意见[4] - 2023年7月31日第五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对补选非独立董事发表意见[4] - 2023年8月4日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4] - 2023年8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对专项报告等发表意见[4] - 2023年10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对补选等事项发表意见[4]
领湃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阳秋林
2024-04-24 00:02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阳秋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尽 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 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 14 次,股东大会 6 次。本人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准时出席了董事会会议 14 次,出席股东大会 5 次。本人依照《公 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 会会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 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 ...
领湃科技: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4 00:02
经核查独立董事阳秋林、罗万里、赵航及前述独立董事的直系亲属和主 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独立董事阳 秋林、罗万里、赵航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 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 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 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阳秋林、罗万里、赵航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湖南领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阳秋林、罗 万里、赵航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湖南领游科技 ...
领湃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4 00:02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896.15万元[10][17] - 截至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414.33万元[1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60,414.33万元[17] - 公司实收股本为17,195.14万元[17] 议案表决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8票同意通过[4][6][7][9][11][14][18][22][24] - 《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议案5票同意通过[16][20] -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8票同意通过[25][26][27][28][29][30] 会议安排 - 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适用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5] - 公司将于2024年5月17日15: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29]
领湃科技: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2024-04-24 00:02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6618.08万元[3] - 本次计提减值使2023年度利润总额减少6618.08万元[11] 资产减值详情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各项资产减值可能性进行评估分析[2] - 2023年度公司转回应收票据减值准备0.03万元[3] - 2023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7.37万元[3] - 2023年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6.89万元[3] - 2023年度公司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45.98万元[3] - 2023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800.48万元[3] - 2023年度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1272万元[3] - 2023年度公司计提长期资产组减值2045.39万元[3]
领湃科技: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2024-04-24 00:02
培训信息 - 川财证券2024年4月19日对领湃科技进行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1] - 培训地点在领湃科技会议室[1] - 培训人员为王俊尧、任明治[1] - 培训对象包括公司董监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1] 培训效果 - 培训使公司董监高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了解[4] - 提高公司及相关人员规范运作意识和对资本市场的理解[1,4] - 有助于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1,4]
领湃科技: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4 00:02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9022.60万元,上年度47915.97万元[11] -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824.29万元,上年度5706.55万元[11] -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18198.31万元,上年度42209.42万元[13]
领湃科技: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24 00:02
资金使用与占用 - 2023年度子公司广东达志化学用6000万元闲置资金买银行保本结构性存款和理财产品[2][7] - 2023年度与关联方衡阳弘电共用电表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3][7] 公司治理 - 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且有效执行[1] - 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内部审计部门[2] - 建立防止控股股东等占用资金或资源的制度[3] 信息披露与承诺 - 已披露公告与实际一致、内容完整,未发生重大变化[2] - 公司完全履行相关承诺[5] 其他 - 2024年4月17 - 22日对2023年度进行现场检查[1]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且有效执行[5] - 公司业绩无大幅波动,与同行业无明显异常[5] - 股东刘红霞2021年1月19日至2月1日减持59,200股[6]
领湃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00:02
重大交易界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属重大交易[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属重大交易[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属重大交易[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属重大交易[6] 关联交易界定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为关联交易[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为关联交易[7] 报告事项 - 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形时应及时报告[10] 重大风险事项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该资产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1] 人员交易规定 - 公司董事等买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需提前三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1] 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各部门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后及时预报重大信息[14]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的24小时内填报报告表并报告情况[15]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的,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15]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7]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及时报送定期报告涉及的内容资料[17]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由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方可报送[18] 责任追究 - 发生瞒报等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违规由其承担责任[19] - 瞒报、漏报、误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7] - 信息披露违规由负有报告义务人员承担责任[27] - 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可给予相关人员处分并要求赔偿[27] 其他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需保证提供文件资料及时、真实、准确、完整[26]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后向董事会办公室预报信息[26]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需按规定报告重大信息事项进展情况[26]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的,应报告原因等并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2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表适用于各报告部门和子公司[30] - 如报告表填写内容多可按顺序附在表格后[30]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