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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瑞电材(3006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开临时会议[3]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十日内召集主持会议[4]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提前三日[4] - 定期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三日前发[5] - 临时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6] 会议举行与决议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6] - 审议提案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形成决议[11]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决议[11]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按授权行事,法定职权集体行使[12] - 提案未通过,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12] - 会议记录等需相关人员签字并妥善保存[14][15]
晶瑞电材(30065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2个月内 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 ...
晶瑞电材(30065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 近三十六个月内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被提名[10] - 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满六年,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0]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5]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16] - 董事会在独立董事辞职60日内召开股东会完成补选[17]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问题可联名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1] - 年度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8]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通知时披露[31] 专门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7] 相关事项审议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公司支持与保障 - 指定董事会办公室、秘书协助独立董事履职[33]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3]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3] - 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和信息,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4]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中介及行使职权费用[34] - 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5]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7]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38]
晶瑞电材(300655)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法律法 规和《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 (二)平等、自愿、等价、有偿; (三)公开、公平、公允; (四)对于必需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加以规范; (五)在必需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六)处理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 权益。 ...
晶瑞电材(30065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现有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 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四)促进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 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 ...
晶瑞电材(300655)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 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 币和其他掉期业务、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下属子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视同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适用本制度,但未 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相关规定, 履行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业务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 ...
晶瑞电材(30065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以及有关人员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 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二章规定 的重大信息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按本制度 规定的程序,将相关信息向董事会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 ...
晶瑞电材(300655)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的管理,保护公司财产安全,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 法规和《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或 以公司自有资产为他人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承兑 汇票担保、商业承兑汇票担保以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公司有权拒绝任何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对于子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按照本管理办法 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公司为所属子公司担保视 ...
晶瑞电材(30065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晶瑞电子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 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统一负责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对监管机 构、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都应做好内 幕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内 ...
晶瑞电材(3006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晶瑞电 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任、解 职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任报告,辞任报告中应说明辞任原因,除本制 度另有规定外,公司收到辞任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第六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董事职务: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