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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股份(300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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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股份:关于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
2024-10-25 19:32
业绩数据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累计未分配利润21.65亿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1.33亿元[1] - 总股本2.29130909亿股,扣除回购专户后为2.29010909亿股[2] 分红方案 - 拟以2.29010909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13.1元(含税),共派现3.0000429079亿元(含税)[2] - 若总股本变化,分配总额按每股分派比例不变原则调整[4] 方案进展 - 2024年10月25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特别分红方案[6] - 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1][6][7]
新媒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5 19:32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2] - 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5票同意[3][4] - 审议通过《关于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表决5票同意[5][6] - 《关于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新媒股份: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10-25 19:32
人员变动 - 独立董事张富明因连续任职六年申请辞职,原定任期至2025年8月28日[4] - 公司提名聂新军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5][6] 人员信息 - 聂新军1973年生,为中山大学会计学博士,华南师范大学副教授[9] - 聂新军任顶固集创、利元亨独立董事,未持股,无关联关系[9][10]
新媒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5 19:32
证券代码:300770 证券简称:新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会议董事 7 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前 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
新媒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
2024-10-25 19:32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 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相关职责。 第二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职责分工及程序 第五条 公司选聘 ...
新媒股份: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10-10 16:53
证券代码:300770 证券简称:新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 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9 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 册资本,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鉴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 司《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9 元/股(含)调整为不 超过人民币 48.20 元/股(含)。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 ...
新媒股份: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2024-10-08 16:08
股份回购 -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开始回购股份[3][5] - 回购资金5000万元 - 1亿元[4] - 调整后回购价上限不超48.2元/股[3][8] 权益分派 - 每10股派现8元,总计派现1.83亿[7] - 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7日,除权除息日9月30日[7] 公司股本 - 公司总股本229130909股[7]
新媒股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9-23 17:15
权益分派 - 2024年半年度以总股本229,130,909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8元,总计派183,304,727.20元[1] - 深股通投资者等每10股派7.2元[4]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9月30日[4] 红利税 - 首发后限售股个人股息红利税差别化征收[4] - 首发后限售股基金红利税,港、内地投资者不同征收[4] 其他 - 除权除息后回购股份价格调至不超48.20元/股[8] - 公告日期为2024年9月23日[11]
新媒股份:关于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18 19:02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中国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 号周大福金融中心 14、15 楼(510623) 14/F、15/F, CTF Finance Centre, No.6, Zhujiang East Road, Zhujiang New Town, Guangzhou,P.R.China,510623 Tel: +86 20-8527 7000 Fax: +86 20-8527 7002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北 京 大 成 ( 广 州 ) 律 师 事 务 所 致: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
新媒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18 19: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770 证券简称:新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8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 686 号自编 25 幢公司一楼会 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