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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辰股份(30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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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辰股份(300933)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9 18:32
整体财务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890,787,102.44元,同比增长16.09%;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276,397,554.71元,同比增长12.41%[2]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75,167.21元,同比下降44.74%;年初至报告期末为47,697,068.82元,同比下降25.69%[2]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0.0342元/股,同比下降43.00%;年初至报告期末为0.104元/股,同比下降25.71%[2]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4,112,239,119.89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650,033,284.93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82%[2]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4,112,239,119.89元,期初余额为3,939,835,941.65元[15][16] - 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2,420,298,783.09元,期初余额为2,284,622,842.80元[16] - 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1,691,940,336.80元,期初余额为1,655,213,098.85元[16] - 营业总收入本期发生额为2,276,397,554.71元,上期发生额为2,025,123,630.39元[18] - 营业总成本本期发生额为2,232,363,601.47元,上期发生额为1,959,997,792.97元[18] - 净利润本期为51,707,142.96元,上期为65,493,360.68元[18] - 持续经营净利润本期为51,707,142.96元,上期为65,493,360.68元[1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为47,697,068.82元,上期为64,182,346.86元[19] - 少数股东损益本期为4,010,074.14元,上期为1,311,013.82元[19] - 基本每股收益本期为0.104,上期为0.14[19] 特定资产与收益指标变化 - 交易性金融资产2024年9月30日为44,598,678.00元,较2023年12月31日下降58.30%,主要系结构性存款减少[7] - 应收票据2024年9月30日为19,476,991.27元,较2023年12月31日增长32.70%,主要系期末在手票据增加[7] - 其他收益2024年1 - 9月为16,260,830.46元,较2023年1 - 9月增长1215.23%,主要系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额及政府补助[7] - 投资收益2024年1 - 9月为5,630,876.95元,较2023年1 - 9月下降70.91%,主要系套期工具及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减少[7] 现金流量指标变化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4年1 - 9月为 - 14,753,638.07元,较2023年1 - 9月增长84.68%,主要系投资结构性存款和期货保证金减少[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4年1 - 9月为10,763,680.01元,较2023年1 - 9月下降85.84%,主要系权益分派及偿还短期借款增加[8]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为2,082,362,784.60元,上期为1,849,894,087.71元[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2,093,300,768.97元,上期为1,863,096,443.15元[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2,302,512,586.94元,上期为2,048,975,845.72元[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14,753,638.07元,上期为 - 96,299,464.18元[2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10,763,680.01元,上期为76,031,627.60元[2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为 - 213,201,776.03元,上期为 - 206,147,239.15元[22]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1,958名[9] - 中辰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8.80%,持股数量223,750,000股[9] - 宋天祥持股比例3.27%,持股数量15,000,000股[9] - 王一妮持股比例1.94%,持股数量8,905,534股[9] - 裘德荣持股比例0.69%,持股数量3,160,000股[9] - 张学民持股比例0.53%,持股数量2,448,700股[9] - 杭州玄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武凝聚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比例0.47%,持股数量2,161,400股[9] 股权变动与项目决策 - 中辰控股有限公司223,750,000股首发前限售股于2024年7月22日解除限售[12] -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审议通过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议案[13] 股东关系 - 王一妮是张学民之妹之女、王季文之女[11] 其他资产负债项目变化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557,815,283.32元,期初余额为1,294,996,498.68元[15] - 存货期末余额为973,193,737.62元,期初余额为866,985,975.31元[15]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1,254,971,431.11元,期初余额为1,192,821,632.64元[15] - 应付债券期末余额为484,469,412.79元,期初余额为465,278,166.36元[16]
中辰股份: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0-11 17:05
| 证券代码:300933 | 证券简称:中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 | --- | --- | | 债券代码:123147 | 债券简称:中辰转债 |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杜南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
中辰股份: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10-11 17:05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548 号 致: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 中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在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氿南路 8 号中辰电缆股份 有限公司新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中辰电缆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 ...
中辰股份: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2024-10-08 16:39
| 证券代码:300933 | 证券简称:中辰股份 | 公告编号:2024-069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47 | 债券简称:中辰转债 | |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4 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 转债")转股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2〕678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570.537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7,053.70 万元。发 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 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 ...
中辰股份: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09-24 18:14
业务决策 - 2024年9月24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2][6] 业务目的 -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降低采购风险,提升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1][3] 业务详情 - 交易品种为境内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的铜、铝等期货品种[1][4] - 预计投入保证金不超8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不超8亿元[4] -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十二个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4]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3][4] 风险与措施 - 业务存在价格波动等风险[7] - 公司按要求控制各环节,成立领导小组落实风控措施[8] 其他 - 套期保值业务会计核算按财政部相关准则执行,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11] - 保荐机构提醒加强培训、落实风控,不得用募集资金[14]
中辰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9-24 18: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 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证券代码:300933 | 证券简称:中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 | --- | --- | | 债券代码:123147 | 债券简称:中辰转债 |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
中辰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4 18:12
| 证券代码:300933 | 证券简称:中辰股份 | 公告编号:2024-068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47 | 债券简称:中辰转债 | |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设置了 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 ...
中辰股份: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09-24 18:12
期货业务安排 -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预计不超8000万元,最高合约价值不超8亿元[3] - 交易品种为铜、铝等期货,场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2] - 授权期限十二个月,额度可循环使用[4] 业务资金与风险 - 用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5][13] - 业务存在价格、汇率等多种风险[6][7][8][9][11] 风险防控措施 - 按要求控制环节,成立领导小组[12] - 业务与经营匹配,只在场内交易[13]
中辰股份: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9-24 18:12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安排 - 投入保证金不超8000万元,最高合约价值不超8亿元[2] - 交易品种为境内期交所铜、铝等相关期货[2] - 授权期限十二个月,额度可循环使用[2] 业务风险与控制 - 存在价格、汇率等多种风险[4] - 按要求控制各环节,落实风控措施[5] 业务管理与原则 - 成立领导小组,董事长负责[5] - 与生产经营匹配,不投机[6] - 严控资金规模,不用募资[6] - 只能在场内市场进行[6]
中辰股份: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4-09-24 18:12
业务目的与范围 -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为降低采购风险,仅限与现有生产经营相关期货品种[2] 业务管理 - 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开展[3] - 公司对期货交易操作实行授权管理,交易授权书由董事长签署[9] 决策与组织 -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为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决策机构[11] - 公司成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董事长为负责人[11] 审议标准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业务原则与制度 - 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六项原则,不得投机套利[3][4]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14] 风险控制 - 当交易合约市值损失接近或突破止损限额时,应立即启动止损机制[16] - 六种期货业务风险情况发生时应向公司管理层报告[17] 信息披露 - 套期保值业务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股东净利润10%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需及时披露[17] - 出现亏损情形需重新评估套期关系有效性并披露相关情况[17] 业务报告与对账 - 期货操作相关人员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新建头寸等情况[19] - 期货操作相关人员定期与期货经纪公司等对账并报送业务报表[19] 档案管理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档案由公司保管,保管期限至少10年[21] 责任承担 - 按规定执行的交易等行为风险由公司承担[23] - 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个人责任[2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