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辰股份(30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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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辰股份(300933)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7-10 19: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3] - 设三名,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等工作经验[6]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受交易所公开谴责等人员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提名[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所占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4]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7] - 关联交易等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7] - 两名以上要求延期未被采纳应向本所报告[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 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书面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3]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5] 独立董事其他事项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5]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6] - 擅自离职致损失应赔偿[28] - 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应担责[29] - 受证监会公开批评等取消收回奖励薪酬并披露[29] 制度相关 - 自股东会通过施行,修改亦同[31] - 修改由董事会拟订草案,报股东会批准生效[31] - 解释权属于董事会[31] - 制度文件为中辰电缆2025年7月发布[32]
中辰股份(30093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10 19:3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10日内反馈[12] 股东会授权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7]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7][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8]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提交审议[8]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应提交审议[8]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6]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会议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7]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表决权相关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5] 表决规则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所有提案应逐项表决,按提案提出时间顺序进行[26]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6]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所持股份数表决结果计为“弃权”[26] 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45]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7][28] 特殊情况处理 - 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致股东会中止或不能作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同时向相关机构报告[2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29]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0] 规则相关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通过并实施,与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悖时按有关规定执行[32]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修改本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并报股东会批准生效[33][35]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36]
中辰股份(30093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10 19:31
投资者关系管理安排 - 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3] - 指定证券事务部为投资者关系工作专职部门[17] 工作目的和原则 - 投资者关系工作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五项[5] - 工作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沟通内容和机制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等九项[8] - 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需公告[9] - 可通过多种方式建立与投资者重大事件沟通机制[10] 活动及说明会要求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编制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在互动易平台刊载[14] - 存在五种情形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1]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14] 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 - 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不得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22]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5] 内部管理和制度 - 应建立良好的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18]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18] - 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18] 制度施行和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0] - 制度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董事会[20] 制度发布信息 - 制度发布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21]
中辰股份(30093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10 19:31
担保原则 - 对外担保原则上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为控股、参股公司担保时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3][5] 担保流程 - 办理担保业务需被担保企业提供多类资料,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为关联方担保相关人员应回避[7] 担保限制 - 被担保人出现九种情形之一公司不得提供担保[10] 审议要求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此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11]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股东或受支配股东回避表决,需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0][11] 后续管理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发现经营恶化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16]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应立即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17] - 对外担保预计担责,按规定对或有事项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17] - 提前二个月通知被担保企业清偿债务[17] - 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追偿并披露情况[17] 责任追究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担保合同致损,公司追究当事人责任[19] - 审批机构等失职或失误致公司财产损失,应担责并可能受处分或被追责[20] 制度规定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22]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从规定[22]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拟订草案,报股东会批准生效[22] - 制度解释权属于董事会[22]
中辰股份(30093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0 19:31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4] 任期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7]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7] 会议规则 - 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三天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规定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3]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5]
中辰股份(30093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10 19:31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 5 种情况占比 10%以上由董事会审批[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 6 种情况占比 50%以上由股东会审批[6][7] 投资处置 - 公司可在多种情况下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18] - 投资转让按规定办理,处置须符合法规[18]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21] 制度规定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起施行,修改由董事会拟订草案报股东会批准[23] - 制度解释权属于董事会[23]
中辰股份(30093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7-10 19:31
信息披露原则与文件 - 公司信息披露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4][5]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6]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3] - 年度和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3][14]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4] 重大信息报告与披露流程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信息应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26]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26]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定期报告由财务负责人等编制草案,董事会秘书送达董事审阅,董事长召集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6] - 临时公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按规定审批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26] 业绩相关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6]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6]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应报送相关文件,违规事项需纠正并披露资料[16]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宜[31] - 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关联人亦应承担义务[31]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证券部制作、董事会秘书合规性审核等多道流程[28] 特定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8][23]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23] - 涉案金额超一千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40] -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该资产30%需报告[40] 其他规定 - 公司信息应在指定媒体发布,非交易时段发布重大信息需在下一交易时段前披露公告[6][7]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53]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负责准备递交文件、组织完成任务等[33]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内部审计监督[58]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自原预约日前十五日起算[65]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禁止特定交易[65]
中辰股份(300933) -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7-10 19: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917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6965.9755万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6965.975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4] - 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2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该部分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58]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提前二十日、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以公告通知股东[4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6]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09] 人员任职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1]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03] 信息披露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6] 其他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127]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133]
中辰股份(30093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5-07-10 19:31
内幕信息界定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超5%属内幕信息[7] - 大股东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内幕信息[7] - 公司营业主要资产变动超30%属内幕信息[8] 登记备案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信息保存超十年[13] - 重大事项后及时报送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13] - 知情人分阶段送达档案,完整档案披露前送达[15] 流转与审批 - 内幕信息跨部门流转需原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备案[16] - 对外提供内幕信息需总经理和董秘批准并备案[16] 保密与责任 - 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擅自泄露[18] - 泄露或内幕交易造成损失将受处罚[18] - 禁止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并自查报送[21] 制度施行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1]
中辰股份(30093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7-10 19:31
董事会秘书聘任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 - 上市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7]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10] 董事会秘书解聘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一月内解聘[8] 特殊情况处理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并半年内完成聘任[12] 其他规定 - 细则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