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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隆新材: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1-11 17:27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与评鉴事项并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过半数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人选需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 ...
汇隆新材: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01-11 17:27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行为,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者 监事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 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一种投票制度。即每位股东拥有的选 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其有权选出的董事、监事人数的乘积数,每位股 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票投向每一位董事、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票给多 位候选董事或监事,得票多者当选。 第三条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董事、监事选举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选举一名董 事或监事的情形除外。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 ...
汇隆新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1-11 17:25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 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 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 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 ...
汇隆新材: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2024-01-11 17:2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保荐人") 作为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隆新材"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30 万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发行 ...
汇隆新材: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11 17:25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指引》")以及《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 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第二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 第四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监事会会议和临时监事会会议,定期监事会会 议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 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全体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 1 和征求意 ...
汇隆新材:关于签署《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2023-12-28 16:51
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3-108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交易概述 因大运河保护、严控新增非公益用途用地的原因,德清县禹越镇人民政府(以 下简称"镇政府")需收回公司位于禹越镇西港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过友好 协商,公司与镇政府就相关收回补偿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收回补偿费用合计为 人民币 38,483,529 元。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该地块的收回补偿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相关政府部 门就收回事项沟通协商、签订相关补偿协议、确定收回补偿款金额的支付安排、 办理相关手续等。 本次镇政府收回的土地为公司 IPO 募投项目用地,本次收回补偿费用将退 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镇 ...
汇隆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8 16:47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吴燕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的 相关规定。公司现有主要生产场地不在本次交易范围内,因此,本次交易事宜不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3-107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
汇隆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8 16:47
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3-106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签署<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5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5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因大运河保护、严控新增非公益用途用地的原因,德清县禹 ...
汇隆新材: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进展公告
2023-12-28 16:45
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3-109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首发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具体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
汇隆新材: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2023-12-27 17:0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1 | (二)查阅公司内部审计部的相关制度、工作计划等; | | | --- | --- | | (三)查阅公司制定的各项内控制度。 | | |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 | | (如适用) | |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 √ | | 审计部门(如适用) | |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 √ | |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 √ | |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 | |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 √ | | 等(如适用)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 √ | | 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