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隆新材(30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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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隆新材(301057)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5-04-21 20:3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者"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汇隆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隆新材"、"公司"或者"上市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和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2、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 单位:元 | | | | 项目 | | 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 2023 年 月 31 | | 12 | | 日募集资金余额 | | 104,093,769.93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
汇隆新材(301057)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4-21 20:31
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具体包括:浙江汇隆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博瑞斯特(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斯特")、 多普达(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普达")、浙江晴禾休闲用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晴禾休闲")、浙江汇蓝绿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蓝绿纤")、 上海威循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循材料")、GWILL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以下简称"GWILL")、PT WELONG FIBERTEC INDONESIA (以下简称"PT WELONG")。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报告期内合并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 的 10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作为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隆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和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
汇隆新材(301057)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1 20:31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0347 号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内控审计报告 第 1 页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汇隆新材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隆新 材)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
汇隆新材(30105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朝生)
2025-04-21 20:28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朝生)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 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 定,2024 年度,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 态度,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朝生,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研究 员。2001 年 3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东华大学环境学院讲师、副教授;2005 年 8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东华大学材料学院副研究员;2012 年 9 月至今任东华大学材 料学院研究员;兼任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汇纤纺织科技有 限公司、上海力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
汇隆新材(301057)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1 20:28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陈刚先生、王朝生 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 经核查,根据独立董事陈刚先生、王朝生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 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汇隆新材(301057)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1 20:28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一月) | 第一章 | 总则 | 4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 | 第三章 | 股份 | 5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 | 股东 8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5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8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6 | | 第一节 | | 董事 26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9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4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5 | | 第一节 | | 监事 35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36 | | 第八章 | 公司党组织 | 37 | | 第九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汇隆新材(30105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刚)
2025-04-21 20:28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刚)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度工作 中,本人勤勉尽责,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 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陈刚,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 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1988 年 9 月至 1992 年 11 月任湖州 市龙溪供销社主办会计;1992 年 12 月至 1994 年 4 月任湖州市经贸发展总公司 财务部副总经理;1994 年 5 月至 ...
汇隆新材(301057)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21 20:15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020 2025 年 04 月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4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沈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永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沈永娣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 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该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 应该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 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 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15675783 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 ...
汇隆新材:2024年净利润3092.52万元,同比下降39.76%
快讯· 2025-04-21 20:14
汇隆新材(301057)公告,2024年营业收入8.38亿元,同比增长4.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92.52万元,同比下降39.76%。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6亿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
汇隆新材(301057) - 关于收到国有土地补偿款的公告
2025-04-15 16:58
土地相关 - 2023年12月27日公司与镇政府签补偿协议,收回45,852平方米土地[2] - 收回土地补偿费用38,483,529元,将退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 款项相关 - 2025年4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收到补偿款33,699,246元[4] - 补偿款项以政府核定为准,会计处理影响以审计结果为准[4][6] 公告相关 - 2023年12月28日公司披露相关补偿协议公告[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