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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力风电(30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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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力风电(301155) -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4-28 20:30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 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4年末,立信 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国有企 ...
海力风电(301155)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28 20:30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全体成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 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监事会对公司 的长期发展计划、重大发展项目、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现将监事会2024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及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 予的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共召开了9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的主要情况见下 表: | 会议名称 | 时间 | | | 议案 | | | --- ...
海力风电(301155)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8 20:30
证券代码:301155 证券简称:海力风电 公告编号:2025-019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 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 11号),规定"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 号),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 ...
海力风电(301155)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2024年度)
2025-04-28 20:30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力风电")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海力风电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 (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 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二○二四年度 关于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 ...
海力风电(301155) -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4-28 20:30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55 证券简称:海力风电 公告编号:2025-014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 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 ...
海力风电(301155)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2025-04-28 20:3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风电"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海力风电在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海 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310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4,348,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60.66 元,募集资金总额 3,296,749,68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202 ...
海力风电(301155)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8 20:30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2.97亿元,扣除费用后净额为31.05亿元,于2021年11月19日到位[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01亿元[4] - 2021 - 2024年各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分别为1327.73万元、3.13亿元、3.74亿元、1.37亿元[3][4] - 2021 - 2022年偿还银行贷款金额分别为1.34亿元、1.86亿元[4] - 2021 - 2022年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分别为4亿元、5亿元,2022年超募资金用于项目出资6.84亿元[4] - 2021 - 2024年各年度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分别为395.58万元、3792.43万元、1503.01万元、589.28万元[4] 项目投资情况 - 首发募投项目“海上风电场大兆瓦配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结项,结余664.56万元,拟用于“风电高端装备制造项目(一期)”[14] - 公司拟投建“风电高端装备制造项目(一期)”,投资总额69000万元,使用结余及超募资金61024万元[19] - 海上风电场大兆瓦配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承诺投资63015万元,调整后62350.44万元,累计投入62350.44万元,进度100%,本年度效益1408.48万元[32] - 海上风电项目出资68382.58万元,占比100%[33] - 风电高端装备制造项目(一期)投资42829.28万元,占比100%,当期减少1110.21万元[33] 资金使用与管理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7亿元[12] - 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亿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超6.27亿元超募资金现金管理[16] - 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从62700万元调至35000万元[1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超募及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均为0元[17][22][35] - 公司曾同意用不超216700万元闲置、超募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从40000万元调至35000万元[22][34] 投资收益情况 - 公司购买中国建设银行等产品,不同金额产品有不同预计年化收益率和实际收益[17][18][22] 其他情况 - 公司2021 - 2023年与多家银行及保荐机构签《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6][7] - 报告期内及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均为0,比例为0%[32] -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合规[25] - “风电高端装备制造项目(一期)”未达预计效益,因海上风电市场需求不足、产能利用率低[33]
海力风电(301155) -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5-04-28 20:30
证券代码:301155 证券简称:海力风电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风电"或"公司")于 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在2025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额度为20,000万元。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融资和担保形式、担保期限、担保 金额、实施时间等按与银行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二、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担保方 | 被担保 | | 被担保 | | | 担保额 度占 ...
海力风电(301155)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28 20:30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 董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 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有 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董事会2024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451.0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9.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11.2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772.97万元,实现扭亏为盈。 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开及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 ...
海力风电(301155)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4-28 20:30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